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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律师积极服务 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

2014年第05期    作者:嘉定区司法局     阅读 6,952 次

        党的十八大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提出了2020年前要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深入和法治城区建设的推进,区司法局积极引导律师开展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成效日益显现。目前,全区共有31家律师事务所、267名律师,80余位律师受聘担任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占律师总数的30%,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服务弱势群体的公益律师更是超过律师总人数的半数以上。过去的三年中,我区律师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500余次,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处置120余件,为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动作为,服务大局,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撑

  (一)坚持参加区领导周四信访接待。自2000年成立了信访律师法律顾问团以来,我局坚持律师每周四陪同区领导信访接待制度,组织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充分发挥律师懂法律、善调解的专长,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了多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引导信访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涉法信访问题。近5年来,律师共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239次,接待群众来访3622587人次。

  (二)致力于化解动拆迁突出矛盾。成立了“动拆迁法律服务志愿团”,为保障动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志愿团骨干律师深入动拆迁基地、参加联席工作会议、专家论证会等,在动拆迁方案制定、裁决、执行等各环节严把“法律关”,并认真做好动拆迁案件的法律咨询与委托代理工作。据有关部门统计,律师参与化解的信访突出矛盾中,信访当事人情绪平稳,未发生重复到京上访情况,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如上海志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斌协调调处的一起群体性动拆迁信访案件。南翔镇某动迁安置小区上千户居民因无法办理产权证,近两年内前往本区、镇相关部门上访近20批次。区领导对这起群体性信访案件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立即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20133月,志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斌受托参与此案的调处维稳工作。经多次实地走访,吴律师了解到,这起信访诉求涉及南翔某村的动迁配套商品房,该商品房建设系区政府为解决农民动迁安置问题而推出的项目。20095月,上海某投资公司中标取得开发建设权,与区住宅发展中心签订了开发建设协议,并于20096月与区国资公司下属某公司签订了动迁商品房回购协议。20108月,该公司获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以公司面临资金压力为由,一直未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大产证),致使入住居民无法办理产权证(小产证)。但律师们了解到,区国资公司下属某公司已按协议支付了6.6733亿元回购款,但该公司拒不履行办理产证的义务。吴律师随即提出处理方案,由区国资委下属某有限公司敦促该公司立即启动产证办理程序,若该公司仍不履行法律义务,将通过法律诉讼方式予以解决。律师意见得到了区领导、区国资公司的认可。今年312日,律师向该公司发出了第一封《律师函》,后又对该公司进行了详细的法律责任说明。目前,该公司已启动办证程序,居民信访诉求得到了解决。

  (三)参与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针对新形势下维稳工作要求,我区律师从大局出发,积极参与各类群体性纠纷和突发性事件的解决,为维护社会稳定献计出力。如2012年末本区发生的华夏银行“中鼎”案件。该案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影响恶劣,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上海林莉华律师事务所受托处理此案后,迅速成立了由林莉华律师主办,肖泽军、欧阳涛律师协办的律师团队。经与中鼎案担保方沟通,讨论确定资金监管、权益人见面会及权益收购的全部文本。后又多次参与权益人见面会和由担保方、银监局、市公安局及华夏银行等部门参与的专题会议,确定分组登记,分级甄别的工作步骤,有序完成了对全部权益人的签约及款项支付工作,支付收购总价款11190万元。林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连续工作近半个月,使这场震惊全市的华夏银行中鼎案件最终得以成功化解。

  (四)建立律师参与维稳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了信访案件处理的长效机制。与区信访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在全区范围内形成律师参与化解信访突出矛盾长效机制,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制定下发了《关于引入律师参与调查和化解信访突出矛盾的工作方案》,将律师参与调查和化解信访突出矛盾工作形成制度化。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落实了律师参与调查与化解信访突出矛盾工作经费保障。二是建立了维稳工作组织机制。成立了由区司法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律公科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参与维稳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协调与监督。各律师事务所也分别挑选23名骨干律师组成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事务所内部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局领导全面抓、业务科室具体抓、律师事务所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我区律师维稳工作的常抓不懈和有效开展。三是建立了维稳信息排查制度。各律师事务所坚持做到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与重要时期、敏感时期排查相结合,通过排查发现可能引起事态扩大和社会不稳定的情况立即上报至区司法局。每逢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及全国“两会”期间,律师事务所重点加强与承办案件或当事人有关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防范、早化解。四是实行重大敏感案件备案制度。律师在代理涉及重大敏感事项和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中,按照重大敏感事项备案制度要求,及时向区司法局报告备案。如中天信律师事务所杨普律师在咨询时了解到,因市容办拆除违章建筑引发纠纷致使三人受伤(其中一人重伤)。鉴于当事人有不满情绪,可能采取过激行为,杨律师将此案立即向区司法局报告并备案,局律公科及时跟踪案件进展情况,并做好相关工作,避免当事人发生过激行为。五是建立了重大案件快速处置机制。对于重大、复杂、疑难且可能影响地区社会稳定的案件,律师事务所立即将有关案情、事态进展及先行处理情况汇报给区局。区局在审核后认为需要有关部门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加以解决时,及时与政府相关部门联动调处,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如当事人向诤正律师事务所周新元律师反映,马陆镇某村委会在动拆迁过程中存在不公平行为,前后动迁户享受的权利差距较大,前期的动迁户(涉及90户)打算去市政府上访。周律师极力劝阻他们不要上访,考虑到当事人情绪极为激动,建议他们周四区领导信访接待时向领导反映情况。区局在接到周律师汇报后,律公科立即与区信访办联系,并建议信访办采取有关防范措施予以解决。六是建立了律师维稳工作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区司法局将律师参与维稳工作纳入律师事务所年度考评范围,重点从律师代理案件的参与度、积极性、社会效果等多方面进行科学、客观评价。

      

   二、跨前一步,深入基层,为维护群众利益提供贴心的法律服务

  (一)组织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村(居)委结对共建。自2007年起,区属律师事务所全部与基层司法所签约结对开展共建工作,将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拓展。在“所所共建”的基础上,2010年起,全区所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先后与全区12个街镇的280多家村(居)委签约结对,并明确将律师参与调解社区矛盾纠纷作为签约共建的主要内容。在推进大调解格局构建进程中,积极动员律师加入到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室担任“兼职调解员”,引导律师参与街镇、社区调解,为矛盾纠纷调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此外,律师以志愿者身份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军营等地以宣传、咨询、讲座等形式,广泛宣讲涉及劳动关系、婚姻家庭、房产纠纷、伤害赔偿、动迁安置等与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法律问题,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据统计,2009年至今,律师进社区、进村居共举办法律知识讲座80余场,解答法律咨询逾18000人次。

  (二)组织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服务,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20108月,区法律援助中心开通残疾人“阳光绿色通道”,截至201312月底,法律援助骨干律师团律师共计接待残疾人以及涉残家庭咨询779人次,办理残疾人案件55起。进一步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20129月,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在区看守所设置法律服务工作站,由16名专业律师组成的刑事法律援助骨干律师团律师每周二前往区看守所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截至201312月底,律师共接待咨询238人次,协助生活困难者申请法律援助10余件。20134月,区法律援助中心委托上海君乐、建章、问学3家律师事务所前往本区9个偏远街镇提供上门法律服务。截至201312月底,共接待当地群众法律咨询489人次,转交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6件。

  (三)积极搭建律师零服务群众平台。着力满足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将便民利民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成立了区信访、工商联、妇联等律师志愿团,与区总工会、区看守所、区残联等单位联系,在不同工作领域内新成立了律师志愿服务点,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设了律师志愿服务点,区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的10名律师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为劳动争议当事人进行免费法律咨询接待服务。近年来,我区律师始终以实现“平安嘉定、和谐嘉定”为目标,积极为外来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如20098月,我区孙丽莉律师代理的34名农民工追讨回拖欠工资案就是一起颇具影响的案例。位于嘉定区华亭镇某机械制造(上海)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34名农民工工资和综合保险金合计55万余元。情绪激动的农民工企图以暴力方式来维护他们的权益。孙律师获悉此事后立刻赶往现场安抚情绪激动的农民工,告诉他们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经多方走访调查,孙律师了解到该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均已被嘉定海关和杭州中院予以查封,而且经有关人员初步估算后即使拍卖,也难以弥补巨额工资的缺口,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但孙律师没有放弃,继续就此案进行深入调查,终于她发现这批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是与上海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之间建立。于是,孙律师将该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作为共同被申请人,一并诉至嘉定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依法裁决两名被申请人连带承担工资、经济补偿金,并依法补缴综合保险。临近春节,农民工们急于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回家过年。为了让农民工们可以安心回家过年,孙律师又主动代理农民工依法向区法院申请执行。在与法官多次沟通协调后,农民工们于春节前领到了拖欠许久的工资和补偿金。《法制日报》头版、司法部门户网站、中国网、新浪网等多家媒体均对此事进行了详细报道。此外,还有上海正大律师事务所蔡建华律师于20092月参与化解的一起马陆镇83名外来务工人员的群体性劳动争议事件、上海林莉华律师事务所林莉华律师于20099月参与化解的一起涉及几十名回族人的群体性纠纷等。

      

  三、参与决策,制度把关,为依法行政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意见

  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为重点工程、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为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提供法律意见。如2010年世博会期间,局属虹桥正瀚、东方正义和中天信等律师事务所积极以自身的专业优势,主动参与到世博会服务中。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被确定为上海世博会法律服务类推荐供应商之一。自接受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公司的正式委托后,积极为世博会国家电网企业馆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在项目建设招标谈判阶段,该所结合以往办理类似场馆设计合同的实践经验,从降低客户风险、发挥承包方专长的角度出发,设计了一套较为合理的合同框架与方案,并指派了5位优秀的资深律师全程参与该合同的起草、修订与谈判。经过八次现场谈判、十几次合同修改,历时近3个月,该所最终促成国家电网企业馆设计合同的签订,为国家电网企业馆建设工程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此外,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钟人鉴律师作为市律师协会世博法律研究委员会委员,多次参与该委员会举办的各类研讨会,就世博筹备和举办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法律问题积极参与讨论、发表独到见解,其意见得到有关部门的肯定。2011年,我区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接受上海市食品行业某大型国企委托,担任其投资收购澳大利亚某知名食品公司控股权项目的中国法律顾问。该项目总投资近20亿元人民币,是我国企业跨境投资的少数典型案例之一,得到各级政府及媒体的重视。该所选派熟悉境外投资并购的精英团队,就交易架构及细节等方面进行了无数次谈判及修改完善,最终促成双方正式签署交易协议,获得了澳大利亚政府的审批。

      

  四、发挥优势,服务社会,为政府服务企业提供有益补充

  一是开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法律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依托区工商联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组织党员律师定期走访区内民营企业、举办专题法律讲座、开展义务咨询,帮助企业有效预防与化解经营风险,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二是搭建律师服务与企业对接平台。以“百名律师解百难,服务社会显公信”为主题,组织律师与区内中小企业建立“一一”对接关系,由律师及时免费为企业提供法律疑难解答和法律事务指导服务,及时宣传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政策措施与法律法规,针对企业经营中普遍存在的法律问题或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向企业提供必要的风险提示与防范建议,帮助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三是创建了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2009年,以区域经济发展需要为导向,与区工商联联合成立了“区工商联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形成由区工商联、区司法局齐抓共管,各街镇商会相互配合的管理模式。法律服务中心成立至今,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50多起。2009年以来,全区律师为企事业单位索回赔欠款13325.4万元,避免经济损失12566.9万元,业务创收59174.02万元,为推进经济建设、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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