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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的路径

2016年第01期    作者:严静安    阅读 6,219 次


记得在复旦法学院读大三的时候,君合还是方达来宣讲,合伙人带着一个年轻的学姐,说她过去一个月每天工作十几二十几个小时,没有周末,连睡觉的时间都紧巴巴。那时的我心下一惊,这样的日子我真的能过吗?不过,在公司法务和法院都实习过之后,还是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律所这条道路。

大三暑假开始实习,做的都是一些小而琐碎的事情,一天打二三十个咨询电话是常有的事情,不打电话的时候就在做翻译,如果闲下来,会被教育去看看法条,或者动不动长达五六十页、当时还完全不知所云的英文合同。虽然当时实习工资不低,也不舍得挥霍,在办公室附近租了一个三室一厅里面的厅,只用窗帘挡着。隔壁房间住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大叔,当然一开始是有些紧张的,没想到后来居然和这个大叔成为了朋友,还记得他问我:“一个小姑娘为什么工作这么辛苦?每天那么晚回来?”我想也没想就答道:“现在不辛苦,难道等老了再拼搏?”他愣了愣,笑了起来:“那倒也是,该向你学习呐。”

初到世泽时,即使手上并没有活儿,我也会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等老板或者高年级的律师都撤了,才离开,心想着,也许他们临时需要人帮忙呐。帮老板写一封电子邮件的时候,即使只有一段话,也是反复推敲,直到看见老板发出去的邮件几乎没有改几个字,才放下心来。

世泽是一家full-range service firm,意味着什么法律业务也许你都有机会接触。

做过外商独资企业的设立,一个人坐着地铁去外高桥交申请材料,心里忐忑不安地期望着老师不要对我提交的材料有任何意见,或者可以当场修正,无须硬着头皮回去跟老板或者客户说,不好意思,我们需要重新做一下这个。也因此养成了事先一个字一个字检查的习惯,练就了哪怕有一个字母大小不一致也能马上发现的火眼金睛。

做过合资企业的设立,作为律师,除了仔细研究相关法条,了解国家和地方规定,还要帮助客户理解中国的国情,甚至了解中国人的处事哲学。设立合资企业最有趣的部分,总是谈判,各方有着一致的目标,却各自有着不同的目的,这一点我让一步,下一点你就让我一步,彼此试探着底线,最后找到一个平衡点。律师需要揣摩,什么时候该强硬地维护客户利益,让客户对你产生信任感,但又不要语气过分强硬,伤害与对方的关系;什么时候又应该为了项目进展,转过头去向客户解释,让他自己充分地权衡利弊。很多时候,律师只是个配角,做决定的都是客户,但是我总相信那些修炼到最高境界的律师,能利用自己的经验和魅力,于无形之间掌握项目的节奏。

做过高洋上的企业上市和私募/风险投资,每天数以百计的邮件在邮箱里飞来飞去,凌晨2点发你一个邮件,也期待你马上回复。但是律师一定不能因为项目时间紧张而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毕竟法律意见书是你出的,你总不能说“我那天熬到凌晨4点,所以出点错也可以原谅吧”。从很年轻的时候起,我们就要树立起自己的品牌意识,让别人知道,从你出品,必属精品。

做过传统的企业并购业务,也是我更为偏爱的类型,因为企业并购不同于私募/风险投资,收购方往往是出于产业目的而收购,可能是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理覆盖范围,可能是为了拓宽上下游的投资,他们通常更为谨慎,会仔细地梳理一家目标企业的法律风险,因为他们的目标不是快进快出,而是像接纳一位新家庭成员一样,也许以后会在一起几十年。收购基本分为两种,一种是资产收购,我还记得自己去过一家目标公司,拿着长长的资产清单,在他们厂里、仓库里一件一件地对资产,找到一样打个勾,拍张照,上千的资产盘下来,脚都快断了。另一种是股权收购,那就要注意公司有哪些会被继承的风险和责任。在股权收购的时候,律师一定要非常非常谨慎,把每一个方面都考虑到,如果某一个定时炸弹没有被发现,则其他做得再好,最后也是对不起客户。做过时间最久的一个案子,前后跨度一年,尽职调查报告都更新了十几稿,耐心也是律师必备的素质。

也做过诉讼。诉讼和非诉非常不同,双方“拔刀相向”,没有双赢,没有模棱两可,在每一点上都必须拼个你死我活。虽然你是代表一方,除了自己想说的点都一一查清楚,还要把对方可能说的点都一一查清楚,然后再一一想办法堵死。

最近几年,还做了不少劳动法的案子,尤其是裁员。个别员工的裁员,大部分的精力花在找法律依据,分析如果去诉讼,客户的胜诉率是多少,然后决定是否要给,以及要给多少赔偿金。如果要和员工谈判,我会从员工的角度去考虑,先解答他们的法律疑惑,也许听他们发发牢骚,然后再告诉他们接受和解是最好的选择。如果你面对这样的事情,听了律师这样的分析,你也会接受这个方案,你才能期待坐在你对面的员工也接受这个方案。如果是大规模的裁员,要复杂的多,要考虑公司的文化氛围,考虑员工的集体心理,考虑公司的历史情况,考虑当地劳动部门的意见,甚至考虑将来仲裁员的意见,才能做出一个完整的裁员方案来。借用我崇拜的著名劳动法律师陈轶凡律师的话说,我们的方案必须是一个完整的圆,从哪一个角度来看都是合法合理合情的,从而是任何人都无法突破的。做过一段时间才会发现,劳动法其实是很讲究程序正义的,例如公司的规章制度,会讲究有没有向员工发布,有没有经过员工的民主讨论。劳动法也很讲究人性,如果员工没有达到岗位标准,在解除之前,要看单位有没有给员工培训,或者有没有给予调岗的机会。我国劳动法还刚刚起步,还很不完善,但也因为这样,我们可以的得还有很多,也相信将来会给我们的社会带来很多变化。

做律师已经7个年头了,打了很多杂,升到了顾问,现在已经比较专注地往特定方向发展了,但我不觉得之前的这些杂活是浪费精力,因为每一种类型的活都锻炼了我某一方面的思维方式和律师技能,就好像再复杂的商事法律案件,都离不开基础的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一样,万变不离其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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