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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顾问 助推静安新发展

静安区司法局扎实推进律师参与依法治区

2015年第03期    作者:静安区司法局    阅读 7,036 次


  2012年,静安区司法局以实施“依法治区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正式组建区依法治区律师顾问团、区政府职能部门法律顾问团。3年来,律师顾问紧密围绕区依法治区工作的总体要求,精心筹划、狠抓落实,律师参与依法治区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工作成效

  静安区司法局坚持以依法治区律师顾问团为主体,以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支撑,覆盖区内40余家职能部门。先后组织律师参与“建设法治城区,推动区域发展”、“美丽静安,低碳先行”等依法治区专题研讨会5场,动员律师积极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和区内重大问题调研。2014年,共组织律师陪同区领导开展信访接待近50次,参与化解信访矛盾60余件,参与区内重大问题研究5起,参加专题会议20余次,提交书面参考性意见情况4份,参与政府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出台合法性审核9份。组织律师开展专题调研,提交书面报告13份,形成《静安区依法治区律师顾问团2014年度调研汇编》,充分发挥了律师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民主法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主要做法

  (一)多点深入,转变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新方式

  积极深化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律师参与方式已由原先随叫随到式、简单陪同式转变为区领导配备固定律师的新方式,并逐步迈向信访案件法律意见书全覆盖,提高信访部门处理信访问题的准确性。通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能够有效地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各类矛盾尖锐的信访难题,引导群众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合法理性地表达诉求。目前,区内部分矛盾较为突出的信访案件均由区优秀律师常态化跟踪服务,如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祝跃光律师参与某商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导致群体性信访案件、某市场开发过程中拖欠民工工资导致重大信访矛盾案件,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凯律师参与某街道底层餐饮企业油烟扰民群体性信访案件等。

  同时,区司法局积极引导律师把法律服务工作向基层延伸,以上海市兴业律师事务所姜涛律师为代表的一批律师志愿者,在基层一线服务于南京西路街道“福民法律中心”,帮助南西街道疏导了大量信访矛盾案件,变信访为“信法”成为下阶段各街道复制推广的样板。

  (二)深度挖掘,发挥律师参与区重大决策新内涵

  深入打造依法治区律师顾问团和政府职能部门法律顾问团两大工作平台,引导顾问律师紧贴静安区情、把握静安发展的方向,将律师关注的重点从经济效益、法律价值延伸到法治建设和民生保障。努力建立“三个重大”关注机制,即要求律师顾问围绕我区民生领域中的重大项目、经济社会改革中的重大举措、依法治区工作中的重大进展,为静安区相关决策的出台和实施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提高区重大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安全性。

  如今,静安区法治建设的各条战线均可看到律师的身影。比如,上海市沪中律师事务所王昊东律师提交的《关于陕西北路某酒店式公寓矛盾化解处理事项的法律风险评估意见书》、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管建军律师提交的成都北路某新村修缮项目方案的法律建议、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祝跃光律师为区商务委、财政局部分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建议等。静安区律师已成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好参谋、好顾问和好助手。

  (三)发挥优势,探索律师参与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新渠道

  引导律师践行职业所赋予的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责任,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己任,参与人民调解等基层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律师服务渠道已不仅限于街道综治中心窗口接待法律咨询,而是根据律师自身专业所长逐步走进政府职能部门,配合其做好工地矛盾、劳资纠纷、医疗事故、非法集资等领域的纠纷化解,有效提高了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的成功率。比如,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祝跃光律师参与某三甲医院扩建项目工地相邻矛盾化解、上海市国和律师事务所团队首创律师“坐堂”旧改基地有效推动67号、60号等地块房屋征收进程、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李剑锋律师带队组建静安寺街道依法自治律师后援团等。

  同时,静安区司法局努力推动律师服务向更广阔的民生领域辐射。如在普法宣传工作上,积极创新法宣渠道,打造新媒体普法微信平台“绎法空间”,已组织律师就群租、食品安全等热点话题开展线上研讨会6场。在安置帮教工作上,注重整合资源,先后在南汇监狱、女子监狱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唐勇等志愿服务律师定期开展“法律服务进大墙”,从法律的角度为服刑人员带去人性化关怀,开展法律帮教。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四大“平台建设”

  一是进一步搭建沟通平台,切实发挥顾问团作用。在区法制机构、职能部门及律师顾问团之间形成长效交流机制,以定期开展研讨会、沙龙的形式加强顾问团与政府之间的对接,增进顾问团对政府需求的了解,使得律师参与依法行政工作可以与政府形成有效互补。

  二是进一步搭建信息平台,为顾问团工作提供全方位的信息保障。定期发布政府当前工作重点等信息,积极协调相关单位为顾问团调研等工作提供相关决策文件、统计数据等内容,使得法律意见更具有针对性,从而更好地在重大项目社会风险法律评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进一步搭建履职平台,引导顾问团以前瞻思维主动跨前协同。鼓励顾问团直面静安发展新热点,绝不能“后知后觉”在接到委托后才被动研究,而是要“先知先觉”做到跨前一步,主动就政府依法行政开展调研,设计法律产品,提供法律意见,不断拓展律师参与依法治区工作服务领域。

  四是进一步搭建调研平台,高度关注社会热点。社会在变,律师的服务领域、方法手段也要变。顾问团要加大对社会治理、科技创新等新领域法律实务的调研,努力制定法律服务规范和标准,为政府在新领域有效探索提供法律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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