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考核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化 >> 上海律师 >> 2016 >> 2016年第08期
《上海律师》编委会

主 管:上海市司法局
主 办:上海市律师协会
编 辑:《上海律师》编辑部
编辑委员会主任:季   诺
副  主  任: 张鹏峰 朱林海
       陈 峰 邹甫文
潘书鸿
       林东品 杨 波
曹志龙
       徐培龙 陈   东

编  委   会: 李   强
卫   新
       马   朗 周知明
谭   芳
       汪智豪 连晏杰 田庭峰
       葛   蔓 袁肖铭
翁冠星
       闫   艳 洪   流 徐巧月
       叶   萍 葛珊南
杨颖琦
       顾跃进 马永健 黄培明
       应朝阳 王凌俊
严   嫣
       周   忆 施克强 方正宇
       叶   芳 屠   磊

邓海虹

       岳雪飞

主       编: 曹志龙  
副  主  编: 周   波 潘   瑜
  曹   频  
责任编辑:

王凤梅

 
摄影记者: 曹申星  
美术编辑:

高春光

 
编       务: 许 倩  
编辑部地址:

上海市肇嘉浜路 789 号均瑶国际广场 33 楼

电 话:021-64030000

传 真:021-64185837

投稿邮箱:

E-mail:tougao@lawyers.org.cn

网上投稿系统:

http://www.lawyers.org.cn/wangzhantougao

上海市律师协会网址(东方律师网)

www.lawyers.org.cn

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本刊所用图片如未署名的,请作者与本刊编辑部联系

信仰法律:律师的恒力和底气之源

2016年第08期    作者:竺建平    阅读 6,914 次


我从1985年开始学习法律,授课老师对法律的信仰,深深鼓舞了我。上世纪80年代的老师都经受过狂热政治运动下的“假大空”和“法律沙漠”、“文化沙漠”。我中小学时代也是在接连不断的政治运动中熬过,渴望社会公平。我明白,即使拨乱反正后,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法合一、以权代法的观念还会影响很长时期。

 

坚持法律信仰,知难而上

1991年,我刚开始执业,就随事务所主任去山东枣庄开庭。这是一起房屋所有权纠纷。对方被告好像是一位司法系统公职人员。法官核实了他的身份证后,就询问他是否带枪了,我当时就蒙了。哪有开庭带着枪,难道话不投机,就会上演拔枪威胁一幕吗?只见对方不回答。法官又一次提醒,并且告诉他,如果带着枪,就到法警室寄存,开庭后还给你。说了几遍后,被告才很不情愿地走出法庭。等法警报告枪已经寄存,开庭才继续。庭审中,被告态度强硬,咆哮抗辩,最终法官还是完成了庭审。事后,我猜想,在当地公职人员办私事时携带武器的情况,可能是比较常见。幸亏这位法官强调法庭纪律,能震慑住被告,不然⋯⋯

1999年,上海某企业委托我去河南南阳某县开庭,解决一起机床产品质量纠纷。我到了当地,先去县城查阅工商档案,得知对方是一家集资成立的乡办企业,我对开庭是否能达成和解存有顾虑。回南阳后,我找到当地规模比较大的一家律师事务所,请这家事务所主任接受转委托代理去开庭,并转达调解意愿。我就在城里等,一直到晚上9点多,这位主任才回来,描述了当天下午开庭时的惊险一幕。他说,开庭不久,乡里的村民就围住法院,要求交出上海来的人。法官解释,今天来开庭的是南阳的律师。但村民继续围住法院,开庭也无法进行。等天色暗下来,这位南阳的律师事务所主任从法院后墙翻出,坐上法院院长的车返城。我回到上海后,积极沟通,终于达成现金补偿的调解方案。我先交给这位律师汇票第一联,他去法院,对方见票签收调解书,再送去汇票第二联, 终于圆满解决纠纷。

2004年,上海某家公司接到政府下属的动迁公司通知,公司大楼前的市政道路拓宽工程,需要动迁和拆除整幢建筑。该公司配合动迁,签署了协议,按照协议搬离并交出产证,由动迁公司去注销。过了几年,这家公司发现,原来的建筑临街部分拆除了一点,大部分建筑依然保留着,但产权人已经变更为动迁公司。于是开始了漫长的信访、申请信息公开、诉讼之路,至今没有得到法律支持,理由是动迁协议有效,该幢楼的产权人已经是动迁公司了。我与公司坚持认为,动迁公司隐瞒市政规划红线,假公济私;而房地产交易中心,却以动迁协议代替房屋买卖协议,接受动迁公司办证申请,这些都是违法行为。但现在看来,这家公司要求获得保留房屋产权的维权之路,还得走下去。

2011年,某家建筑公司为了获得安徽某保障房工程,接受了当地开发区的招商条件,参与另一地块(打算挂牌出让)的开发,并支付3000万元土地竞买保证金。之后,由于长江沿线的开发区普遍降温,就放弃拿地的打算。经过无数次的上门求助,开发区退回了大部分的土地竞买保证金,余下的部分,提起仲裁申请,可是当地仲裁委开庭后,还是希望听取开发区意见后再裁决。至今没有结果。

代理这一些案子的过程,让我体会到法律正确实施并不会一帆风顺。实际上,这也是对法律信仰的考验。依法治国是需要几代人(特别是法律人)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实现。作为一个普通的律师,在执业的道路上,要有这个思想准备,并坚持对法律的信仰,才能知难而上,遇到挫折不气馁。

维护“天平”,珍惜大环境

法律应该受到至诚的信仰,只有被社会民众所信仰的法律,才能将其内在的效力发挥得淋漓尽致。法治归根到底要求人们对法律的至高无上性予以确认和肯定,进而在忠实的基础上对法律产生一种归属感,并愿意为之献身的精神。法律的有效运行,不能完全依靠国家强制力,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人们对法律至诚的信仰。法律只有为人们所信仰,只有为民众所敬畏,才具有法治的权威。我也体会到,一名坚持对法律信仰的律师,不仅能感染当事人,也有利于与法官、其他当事人、代理律师更好地交流。

2014年,常熟某公司与山东某企业发生进口牛皮加工承揽纠纷,公司银行账户遭到查封,国际结算也受影响。常熟公司一度认为是地方保护主义作祟,双方关系相当紧张。我接受代理后,做了大量的深入调查工作。开庭时,又积极建议到加工现场和仓库观察,希望采取减少损失的措施。到了现场,又及时提议抽检部分产品,有待于专家评判。得到法官准许,当场随机抽取样品,一剪为二分别封存,并立即托运带回。通过对取回样品的分析,初步掌握产生加工质量问题的原因,某大学专家也给予了书面的咨询意见。我于是反复与对方沟通,与承办法官解释原因,提出解决方案。省高院发回重审后,双方心服口服地达成和解,库存产品处理后,也大大减少了损失。双方当事人都感谢律师的工作。

回顾自己的执业经历,令我欣慰的是,初心未变,工作热情依旧,这些也都得益于自己信仰法律、有比较端正的从业动机。

目前,在司法改革过程中,存在不尽如人意的情况,但希望全体法律人要坚持维护法院“天平”,要尊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理解他们的艰苦付出。我们全体法律人都是以社会公平、法律公正为自己事业的核心价值。如果这个“天平”散架了,我们的执业也就失去价值。所以我们要共同珍惜、共同呵护好。

在我带教年轻律师团队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告诉他们,要珍惜来之不易的依法治国大环境。信仰法律,在执业中提升自己的生命价值,这才是年轻律师走向辉煌的恒力和底气。

 

竺建平

上海欧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市律协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益律师。

业务方向为民事法律实务、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治理等。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0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