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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法律科技应用最佳实践”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信息化工作委员会、法律科技委员会   日期:2025-12-02    阅读:825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上海法律科技应用和发展的工作方案》(沪委办发〔2023〕2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挥城市功能优势 做强律师事务所品牌 加快推动上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沪府办规〔2023〕32号)相关工作要求,加强法律科技产品在高频场景的应用,提升律师工作的智能化,上海市律师协会开展“2025年度法律科技应用最佳实践”征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背景

        深度挖掘具有示范价值的法律科技成果转化范例,遴选可有效解决法律实务痛点、引领行业创新发展的优秀产品与实践方案,并对最终审核通过的产品、实践应用方案,作为实践范例进行展示。

        二、报名范围

        上海律协团体会员、个人会员

        三、报名要求和说明

        本次征集两类实践作品:

        (一)已落地应用的法律科技产品(包括律师事务所或律师自研、与科技公司合作开发):具备完整功能模块且在实际业务场景中稳定运行。如涉诉财产查控、智能知识问答、智能合同审查工具等。

        (二)特定律师工作场景实践应用方案:具有一定技术创新性、场景适配性和实践可行性,能够有效降低法律服务成本、提升律师工作效率或改善客户体验的技术应用方案或技术工作方法论。

        实践作品无论是成熟的产品,还是经过验证的实践方案,只要展现法律科技的独特创新性与实践价值,均可提交申请。

        四、报名方式和审核流程

        (一)2025年12月20日前,填写并提交《申请表》、产品使用或实践应用方案的演示视频(不少于5分钟且不超过8分钟)。演示视频可清晰展示产品或实践应用方案的创新性和实用价值。

        (二)提交《申请表》但未按时提交演示视频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上海律协法律科技委员会将结合实践作品的说明、视频等材料,综合进行审核。

        五、注意事项

        报名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在活动过程中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等,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其参加资格。

        六、材料接收与联系方式

        邮箱:legaltech@lawyer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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