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党建 >> 党建动态

创新机制,让每一位书记都成为党课宣讲员

    日期:2019-11-20     作者:虹口区司法局、虹口区律师行业党委    阅读:4,985次

基层党组织书记为党员上党课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为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提高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真正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虹口区司法局党委、区律师行业党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启动“党课技能培训班”和“党课宣讲团”项目。

一、问题背景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虹口区司法局党委、区律师行业党委学做结合、查改贯通,坚持问题导向,在实地走访律所进行党建工作调研和座谈会听意见过程中,多数支部书记提出了一个共同的心声,讲党课难。不论老支部书记还是年轻的支部书记都反映,为党员同志上党课,不知道讲什么,怎么讲。了解这一情况后,党委进行深入讨论研究,“党课技能培训班”和“党课宣讲团”应运而生。

二、主要做法

(一)精心谋划,课前准备到位

为了“党课技能培训班”的顺利开展,区律师行业党委在“党课技能培训班”项目正式开展前做到三提前、三确保。一是提前沟通,确保听课覆盖面广。由于培训班的学员大多是执业律师,是兼职的支部书记,平时业务工作非常繁忙,为了确保培训的受众面尽可能广,开班前先与支部书记沟通,尽量与开庭时间错开,确定培训班的授课时间。二是提前考量,确保党费使用合理。本着节俭、合理使用党费的原则,在对比多家培训机构和师资力量,并在综合考量各项因素后,确定了授课机构和授课老师。三是提前听课,确保授课质量为了保证培训班的总体授课质量,在了解了授课老师基本情况后,提前试听了2次老师的培训课程,并与授课老师沟通,基本确定了“党课技能培训班”的课程设置。


 

  




(二)结合实际,课中落实到位

培训班共7次课程,做到内容与实际情况、实际问题、创新形式三结合。一是授课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根据基层党组织书记实际情况,在开课前,把课程内容发在“基层党组织书记微信党建群”里。课程内容设计上既有联系,又相对独立。课前先简要概括上一堂课的内容,课后听取意见,及时调整下次上课内容。二是授课内容与实际问题相结合。课上,授课老师回答书记在平时讲党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关心的问题,做到有的放矢、讲其所需、解其所惑,切实做到每上一次培训课,都使大家有所提高。三是授课内容与创新形式相结合。在授课形式上,老师会结合律所支部书记的特点,采取分组演练、个别指导、上台宣讲等形式,让每一位学员在各自的薄弱方面都有所提高。培训班为支部书记挖掘党课内容,教授讲课技巧,让参加培训的支部书记茅塞顿开,原来党课还可以这么讲。


 




(三)搭建平台,课后宣讲到位

为了更好发挥“党课技能培训班”的实效,区司法局党委、区律师行业党委计划在2020年开展“党课宣讲团”项目,把党课直接开讲到基层,让“党课技能培训班”学员作为宣讲团成员为党员上党课,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以小角度切入、多角度论证的方法,以小见大、阐明观点,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针对年老、外出未能及时参加党课教育的党员,将采取现场录像,并将链接发到“基层党组织书记微信党建群”里,为他们线上学习提供方便,着力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实现党员听党课全覆盖。

三、目标成效

党课作为“三会一课”中一项基本内容,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保障,虹口区司法局党委、区律师行业党委致力于打造从内容到形式都能适应时代、适合基层的党课,让党员干部愿意听、愿意信,更愿意行,入耳又入心,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最终实现党员律师参与学习教育“一个都不能少”。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0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