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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礼仪面面观

2014年第11期    作者: 计时俊 顾跃进 葛珊南 岳雪飞 赵 秦    阅读 11,696 次

本期主持:  计时俊  上海市律师协会宣传委员会委员、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律师

        宾:  顾跃进  上海市律师协会宣传委员会委员、上海顾跃进律师事务所律师

     葛珊南  上海市律师协会宣传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申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岳雪飞  上海市律师协会宣传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赵      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律师

文字整理:     

        计时俊:最近有封写给律协盛会长的信在网上很火,是一位将要加入律师队伍的法务写的。他近期参加了一个律协举办的讲座,看到很多律师穿着比较随便,有些律师在开会的时候接电话,还大声讲话,会议没结束的时候就离开会场,认为这是对老师的不尊重,也影响了律师的职业形象。他说如果律师是这样散漫、无礼的一支队伍的话,会让他感到很遗憾。

  目前,部分律师礼仪(着装、谈吐、接人待物的方式等)的不恰当问题其实挺严重的。我们也常常看到一些类似的现象:一些青年律师在夏天上班时会穿露趾凉鞋和短裤,女律师会穿“极”超短裙,有律师开庭穿圆领的汗衫……这样看来,律师的形象很重要,但究竟应该是怎样一个形象才符合社会期望以及律师自己对自己的期望,这就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主要话题。今天我们选的嘉宾也很有特色,两位女嘉宾,两位男嘉宾,其中两位是资深律师,两位是青年律师,请嘉宾们从不同性别、不同年龄出发,谈一下律师在平时应该怎么做。我们先从第一个话题开始,律师是否需要有与众不同的形象,第二,如果与众不同,应该是什么样一种形象。最好由女律师来讲心目中的男律师是什么样,由男律师来讲心目中的女律师应该什么样。请葛律师先来谈谈吧。

  

律师是否需要有与众不同的形象

        葛珊南:我案子做得比较多,有时候在法庭上看到的情形真的很难受,不管是男律师还是女律师,特别是夏天,穿着大裤衩、圆领T恤、皮拖鞋、超短裙就坐到了代理人席上,我觉得真的很损害律师形象。作为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律师,特别在这种严肃的场合,面对当事人及出庭,必须庄重严肃,体现职业的干练简洁,应该要穿颜色较深的职业服,一方面体现你对别人的尊重,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你对职业的尊重。计律师刚才提出的两个问题,我认为律师必须要与众不同,跟别的职业和当事人要有区分。我心目中的男律师,我觉得夏天穿个短袖衬衫就可以了,冬天和春秋天当然要穿西装打领带,坐姿要正,这是外在的。内在的则是要尊重别人,耐心倾听别人说话。一个人的气质不是装扮出来的,这是种内在修养要长期修炼积累的。一个是专业修养,还有一个是人文修养,你的为人处事、你的兴趣爱好都是这种人文修养的反映。林肯曾经说过:四十岁的人要对自己的脸负责。面相要好,就是内心要有真善美的东西,我在庭上碰到过个别男律师气势汹汹地在法庭上直呼我的名字,令人无法忍受。有理不在声高。我觉得即使对方再没有道理,也不能把律师的名字叫出来,这是很失分的。

        计时俊:我们再听听顾律师的意见,顾律师曾经做过很多年法官,现在又做了很多年律师,我相信您看到的律师比我们多多了,您希望律师是哪种形象,您做法官时会对哪种形象有好感?

        顾跃进:从事了十年的法院审判工作,又做了二十多年的律师,见证了律师业的变化和发展,律师业总体的进步显而易见,但是,在“律师礼仪”方面的进步不明显。我先讲讲最近我们上海律协港澳台业务研究委员会协同“律师学院”组织和主持的“自贸区金融创新法律实务专题培训班”,集中安排了三天时间,聘请了包括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市人大法工委主任丁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复旦大学法学院前院长李昌道;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主任、秘书长闻万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张依茹博士等著名的学者、专家为大家介绍上海自贸区有关信息、法规和实务,意在为上海律师参与“自贸区建设”提供有益的帮助。通过网上报名我们统计参加培训人数是三百多名,结果来了不到两百人,还有很多人迟到,且没有一点“歉意”。而早退者不计其数,且“坦坦荡荡”。更有甚者,在课堂里竟然打起电话,如入无人之境……难怪周汉民先生当即在演讲前对这种现象提出了严肃批评。作为同行我深感羞愧和内疚……

  我完全赞同葛律师的意见,律师应当有其特定的形象。其实,社会公众对律师是有固化的形象印记,这就是律师职业的外在表现。我个人认为律师是一个专业而崇高的职业,不管是外表还是内在对自己要有训练和积累。我在微信上表达过一个意见:律师礼仪,包括执业纪律应当成为职业教育的基础内容,我们律协和律师学院有责任承担这份职责。同时,还应该延伸至大学法学院或律师学院,成为律师执业前的必修课和必备技能。律师礼仪的缺乏和整个社会礼仪文化的缺位有很大关系,据此,我们应当倡导和培育律师的自我教育和自我提升意识和能力。当然,律师事务所在律师礼仪方面也应该有所要求。

        作为一名曾经的法官,历经几十年,那些注重礼仪的优秀律师在我脑海里仍然记忆犹新,一幅难以忘记的美好形象……如李国机律师,每次见到他的时候,总是头发一丝不乱,西装革履,言行彬彬有礼。虽难见在法庭上大声争辩,但不会放弃可辩的机会。我曾经看到他为了一个“文意”,手捧大词典,在法庭上据理力争;而女律师赵圭总是衣著得体、优雅舒适,没有喧哗,但总是句句情理。让周围的人,包括审判法官感受到律师除了专业、严谨之外还有艺术表现力,让人产生一种信赖之外的欣赏。

        礼仪的良好表现必然具备内在的文化支撑,蕴藏着理性和文明的心怀……这些律师前辈应该成为我们学习的楷模和前行的动力。坦诚地讲,我在任法官的时候其中一个非常重要而高效的学习途径就是在法庭上聆听律师的“意见”和认真阅读律师的书面“代理词”,从每位律师身上汲取智慧和“营养”,成为我知识和能力的组成部分,受益匪浅。

  

怎样培养出律师独特的气质

        计时俊:顾律师认为穿着职业化是律师形象的首要特征,谈吐的优雅、彬彬有礼是律师必须的气质。我们知道,气质的培养需要一个长期、潜移默化的过程,我们需要通过怎样的方式,或者环境或者学习或者教导或者用心培养,怎样才能培养出律师独特的气质,使其与一般的公民、一般的职业人会有所不同,甚至独特呢?

  赵  秦:就今天这个话题,我从青年男律师的角度,结合自身的经历,谈谈如下感想:第一,我认为律师事务所的带教师傅、同事以及律师界的同行对青年律师的潜移默化很重要。我2007年毕业面试时并没有穿正装,穿了较休闲的衬衫,也没带包,侥幸通过面试获得工作机会后,我的同事给了我两点建议,第一个建议是:即使我刚毕业未能马上适应穿西装打领带,但工作时间至少应当穿正装衬衫,第二个建议是不管现在有多少工作量,出门去拜访客户或参与庭审,一定要带包。这两个简单的建议,使我意识到我已经不再是一个学生,需要去培养一个律师应有的礼仪。随后我有幸参加了上海律师辩论赛,在很多优秀的同行身上又进一步认识到了礼仪对于律师的重要性,而穿着打扮往往是礼仪最简单、也是很重要的一环。第二,我认为律师事务所的环境及氛围很重要。我问过很多工作时穿着比较随意的朋友为什么不穿正装,他们的回答都是说由于公司没有类似规定,同事们也都不是很注意这点,如果一个人穿得很正式,会显得突兀。所以说一个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对于青年律师的成长有着重大的影响。如果律师事务所管理团队能更重视这个话题,在自己内部有一个合理的规范及引导,会对青年律师有极大的帮助。我是什么时候开始穿得越来越正式,一是我进了现在的事务所。第二是我去参加了上海律师辩论赛,我看见大多数在我看来很出色的律师都是正装打扮。我们开始穿的时候可能相关搭配还不是很了解,什么样的西装搭配什么样的衬衫、领带、皮带、鞋子等都有一定讲究,因为环境因素,我慢慢觉得上班至少要穿得象一个律师。第三,我认为青年律师应该比资深律师更注重自己的外在形象及礼仪。因为资深律师比起青年律师有一个优势,他们往往人生阅历丰富,资历、人脉、气场也更强,更容易获得客户的信任及法官的尊重。而青年律师往往在这些方面还需要累积,所以更需要穿着得体,通过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来提升客户对我们的信任,提高法官对我们的认可。第四,我认为青年律师提高自身礼仪,能给自己带来更多的机会。毕竟每个律所都有很多等待机会的青年律师,把自己打扮得好一点,其实是对外表明一种态度,我想做一个好律师,这种态度会让你的老板、同事、同行慢慢认可你,这样你的机会也更多。

  计时俊:赵律师的观点认为衣着是很重要的事情,他认为有了衣着才能衬托人的形象,有了形象才能让带教老师和当事人信任。有句俗话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所以他的话也不无道理。岳律师,您作为一个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者,对这个观点你是如何看的呢?你又如何管理你的律师团队呢?

        岳雪飞:我父亲、哥哥、弟弟都是律师,除了双休日在家,我见到我爸爸永远都是西装革履,虽然他今年已经68岁了,只要他去上班,绝对是穿西装,所以我一开始就接受这种文化。我们岳成所在规章制度里就规定了男女律师的着装,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是夏天,当时为了让男律师们能穿西装,我们所空调温度尽可能打到最低,后来因为要节能环保,我们适当放宽,规定办公室可以穿短袖衬衫,但是去见当事人或开庭必须戴领带,穿西装,所以这是我们的硬性规定。女律师则不许穿露脚趾和脚后跟的鞋,再热的天必须穿丝袜,裙子不能低于膝盖,不许穿无袖衣服,我们的要求还是比较严的。

        刚才赵秦讲得我很有感触,同样是新进来的助理,跟他讲过一次着装的要求,后面几天上班,有的人就按要求做,我确实会感觉到他很重视这份工作,如果接待当事人或去见客户,我当然愿意带他去。而且我们所对客户做过问卷调查,99.9%的客户都认为男律师就应该西装革履,女律师就应该穿职业套装。其实每个当事人心目中对律师有一个固有形象,提到律师的时候脑子里是有固有的几个词的,所以我觉得这么做一是社会对我们的期望,二是职业对我们的要求。

        计时俊:那我插问一句,你怎么看女律师涂指甲油和脚指甲油?

        岳雪飞:只要不让我看出来,涂脚指甲油没关系,手指甲油如果有颜色的我是坚决反对的,所以我们律所没有女律师涂。我们单位在前台的地方有一块牌匾,写着对律师的仪容仪表要求,大家都说我们上面写的比如不能留长指甲,每天换衬衫,勤理发等这些都是基本要求,但是我发现实际上不是所有律师都能做到,我现在给实习律师做面试考官和在律师学院给实习律师上培训课程的时候,我就发现了这些问题,着装五花八门,包括去面试的时候穿得很夸张。所以我觉得其实我们以为这些基本要求根本不用讲,律师就应该穿着得体,但实际上有的人真的没有这样的意识,这是一种。还有一种就是他知道,但是他不屑于去遵守。第一种经过提醒还知道改正,而第二种却是知道,但就不这样做,改起来就更困难了。

  所有人都知道穿西装不如穿休闲装舒服,但一个人的气质是怎么养成的?是天长日久慢慢养成的。怎样把作为律师的气质培养出来,就取决于你对每件事、每个细小环节的态度。有心理研究表明一个人穿了不太熟悉的衣服,自信度会下降,如果你平常不习惯穿西装,有一天必须穿西装的时候,你在客户面前能表现得更好吗?而且你不能保证每次都和客户预约好,有的时候临时去见客户,穿着随意会让客户对你的印象不好。

  再说青年律师和资深律师,刚才赵秦讲得很对,因为资深律师有他的人脉和阅历,气场不同,而青年律师对这些都是有所欠缺的,那么更要重视自己穿着得体。客户需要一个专业的律师,所以我觉得首先要让自己的穿着打扮象律师,气质谈吐象律师,这样根深蒂固慢慢培养到了一定程度,最后就形成质变,律师的气质就出来了,气场也就出来了,不是一蹴而就的。

  

处理与法庭的关系如何讲究礼仪

        计时俊:其实我们律师除了穿着打扮以外,最重要的靠的是口才,语言交流,我们现在发现很多律师在言辞上有欠缺:有些律师在开庭的时候会怒骂对方律师,会当庭拍案而起,会让庭审的气氛十分的凝重或者充满了火药味。那么律师的谈吐如何既具有攻击性,又比较委婉或让人家感觉到你的话语有力度但又不激怒对方,这是种语言的艺术,律师应当是语言的艺术家,针对不同的对象(当事人、法官、当事人家属等)应该有不同的语言策略。就这点来说,各位有什么高见?

         岳雪飞:我作为听证员参加过纪律委员会的一个听证,有个女律师在一中院开庭,法庭上她认为对方律师在撒谎,这是个上诉案件(一审也是她代理,败诉了),对方律师在陈述的时候,就不断打断他说他撒谎,法官让她耐心等对方律师说完,结果她对法官不满,认为法官偏袒对方律师,她对着法官就喊起来,破坏了法庭秩序,法官只好休庭。后来法院把庭审录像寄到律协要求对她作出处分。看完录像之后,我们大家都认为法院没有冤枉她。作为一名律师,在法庭上要比当事人冷静,可以对法官提抗议,但要合乎庭审秩序,即使法官有偏袒,也有各种投诉途径,绝不能在法庭上向普通人吵架似的大喊大叫!有句话叫有理不在声高,这是对的,有没有道理真不取决于你音量大小。一个人的修养在他生活方面和工作方面都能反应出来,不能想象一个人在工作中彬彬有礼,在生活中暴躁无常,这种情况很少见。所以再回到刚才的话题,怎么对待法官,我认为无论对法官还是对方当事人都一样要摆事实讲道理,怎么让你说的话更有攻击性,语言的攻击性并不是体现在你语气的攻击性和挑衅性。你可以去反问,不断反问,让对方没有办法去反驳你,我觉得这是一种语言的攻击性,而不是指着别人鼻子开骂,这是非常粗俗的,不能显示出律师的专业水平,这跟泼妇骂街没有任何区别。所以说我认为你应该用专业水平,在你语言的逻辑性上和表述上用一些技巧,但是不能用非常粗俗和粗暴的语气对待他人,无论是法官还是对方当事人。

        顾跃进:我们在同一个案件里要代理数个当事人,然而他们的利益有冲突,这种事经常有。有些经验的律师,一般对这些场面都会有把控能力。首先要善于营造一个平和、理性的交流氛围,聆听当事人的诉说,了解当事人的诉求,提炼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关键是在对事实的严谨把握,对法律关系准确梳理的基础上,情理兼顾、利益平衡,耐心协调。有时需要介入心理学知识和技能,做过几年律师以后都会有一些心理学知识和技能。其实,律师是一门综合性的职业,在为当事人服务过程中体现专业的同时传达一种思想,一种理念,通过律师的参与不仅使当事人解决利益纷争,同时得到一次思想和理念的交流、提升。律师应该努力成为一名“优秀分子”,发挥自身的社会示范效应。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们律师还是一个“心灵工作者”,多尽一份社会责任。当然,律师的基本功很重要,否则不会获得当事人的信赖,无法实现社会价值,这需要锻炼和积累,这不仅是服务技能的学习,更重要的是思想和修养的历练和提升。

        补充刚才的话题,讲到律师的服饰问题,我想强调一点,重点不在于服饰本身,其实,它是一个律师对这个职业理解程度和心理准备的标尺。对律师这个职业没有深刻理解,没有心理准备的状态下,是不会知道,更不会理解律师服饰的意义的。换句话说,当你有非常严谨服饰表现的时候,说明你对律师这个职业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准备。你成为合格律师的机会就会多一些。从这里我可以引申一个例子,1982年到1992年我在法院工作的时候,在没有发放制服之前,每年夏天我都是穿长袖衬衣,并扣上袖子纽扣,不穿短袖衣服,尽管法院没有这个要求。在着装中尽力体现职业的内涵,表达对当事者的尊重,心里自然会安静、舒适……这种心理作用很大。

        说到对同行礼仪的问题,我非常推崇同行之间的互相尊重。每个律师都有各自的优点值得彼此学习和尊重。从行业健康和谐发展的角度来说,我们都是同行里的一员,都有责任建设和体现上海律师的良好形象。在法庭上相互辩论是必然的,但不必急躁,慢慢聆听。当你认真听完对方的发言,才会完整地了解和理解对方的意图和错误所在,使你的辩论更具针对性和说服力。

         计时俊:我在庭上一直碰到一些律师在我们一方举证的时候并没有说话,但他脸上带着一种嘲讽的笑容,脚还在桌子底下抖动,显示对你的证据不屑一顾的样子。这样的一种肢体语言,我们有办法矫正么?

        顾跃进:我觉得你不需要去矫正,也无法矫正。你以你自己比他规范、更高雅的行为方式去表达,这便是无声的教育。你会发现,当你在发言的时候,法官会不停地点头……法官和诉讼当事人对律师的庭审表现都会有准确的心里评价。讲到对法官的礼仪,我自己长年养成了一个习惯,发表意见时第一句话就是:“尊敬的审判长、尊敬的陪审员!……,不管法官如何表现。律师要敢于超脱,尊重法官不仅是对他个人的尊重,透过法官表达对法庭和国家法律的尊重。当你用内心的真诚向法官表达尊敬的时候,法官通常会多给些礼遇,当然,我们不必计较。我认为,我们律师应当在心里树立对法律的敬仰,用法律的光芒照耀我们的前途,这是我们律师的责任,也是我们的行为方向。

        计时俊:有的时候,书记员对于我们的发言其实没有记录全部,而是按照他的理解和总结记录部分。有些律师会因此与法庭产生争执。对这种情况,在座律师是如何处理的?

        顾跃进:律师在法庭上始终要秉持礼仪,发言前先要举手示意,大多数情况下,法官会允许你发言,并要求书记员记录。当然,发言要表达清晰、简洁。如果书记员不记录或有遗漏,律师在阅读庭审笔录时候应当补充或修改,有时候我甚至会写:以本律师的书面代理意见为准。律师的修养应当始终、尽善地表现出来。

  

怎样在自媒体中规范律师形象

        计时俊:而如各位所知,我们律师的战场除了法庭,除了非讼谈判还有些文稿起草以外,还出现了一个新的战场,那就是互联网,互联网上现在有了自媒体,很多律师有自己的博客、微信朋友圈,各方对同一问题的观点不同,看的角度不同,互相之间会有些攻击,甚至“骂街”。那么,怎么规范在自媒体中律师的形象呢?

        顾跃进:我认为律师在拿到执业证的那天,就应该是一个有一定综合素养的人,而不是一个普通的人,至少是一个合格的公民。律师应当具有一定的认识高度和行为要求。我们应当倡导每个律师对本行业、对社会、包括对民族和国家,乃至于对整个地球的责任。我崇尚律师要有政治理念,那么你的行为就不会走样。要知道你每做一件事情都会对社会产生较大的影响,你应当把握行为适度。不要让情绪左右自己的行为,应当更注重理性的力量。

        岳雪飞:我给青年律师做面试培训的时候,我讲过北京电影学院的教授崔卫平有句话在网络上曾经很有名:你所站立的地方就是中国,你怎么样,中国就怎么样;你有光明,中国就不黑暗。后来我经常说,其实你就代表了中国律师,你怎么样,中国律师就怎么样,只要你做得优秀,大家就认为整个律师行业就是优秀的。所以你在做每件事情时,不但要考虑这件事对你个人的影响,更应该考虑透过你带给整个行业的影响。

        就象在自媒体上,因为我在网上被人骂过,我当时参加了一个“职来职往”节目的录制,因为是个招聘类节目,当时有位求职者大家都认为他的经历很值得同情,我应该把他招进来做律师,但是我认为他和我们所里的要求不相符,所以没有聘用他。我觉得我没有做错,但是在网上对我骂声一片,骂得很难听,因为我在网上是实名,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岳雪飞律师,但是我后来想了想,当一个人的行为是你所不屑的,你如果跟他做同样的行为,其实你就沦落成跟他一样的层次,那么我觉得没有这个必要,跟他争个是非曲直没用,因为他跟我的价值观本来就不一样,我没有必要把我的时间浪费在上面。

        葛珊南:我觉得一个律师从业时间长了,遵纪守法是骨子里的东西,不管有没有人监督,不管你是用律师的名义做微博微信还是用网名,遵纪守法应当是融化到血液里的,是不由自主的东西,在自媒体里也是这样,很多人网上传的东西,你一看就知道是不上品的一些信息,特别是和政治法律有关的,一定要慎重,要有一个基本的度,这需要我们去判断。

        赵秦:我作为80后接触网络比较早,我很认可岳律师和葛律师说的,第一,我认为在自媒体上可以保持一种谦逊的态度,因为很多事情引发争议往往是由于双方态度过于激烈。第二,我们应当尊重自己的同行。我们自己是律师,如果我们都不尊重这个行业或自己的同行,就没人会再来尊重我们了。第三,对于前面几位前辈们提到的自媒体上牵涉政治观点的帖子,我个人认为应当赋予我们转发观点的自由,但是我觉得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一、转发语言应当有规范性,应当避免人身攻击性的词汇及避免传播谣言。二、转发比较有争议的观点或者事件前,应当做一个谨慎的背景资料调查。现在网上碰到最大的问题是谣言太多,往往一个帖子并没有展现该事件的全貌。我自己在网络上转发,我会先去网上搜一下背景,然后做出自己的判断,我觉得是可信的,我会转发到网上。三,事后应当对所转的观点或事件继续关注,如果事后有确凿的新闻和证据证实我转错了,我会将求证后的新闻或者帖子再次转发,并说明之前我的判断错误。

        计时俊:今天总结下来就是说我们作为律师要意识到:律师是特殊的人,律师行业是个特殊的行业,每个律师对于我们从事的职业要有归属感,要有荣誉感,要意识到我们每位律师这滴水都反映律师业大海的光芒,所以不要只是要求别人怎么做,首先要严于律己,才能以诚待人,影响别人。我们也将思考是否向协会的规划与规则委员会建议制定“上海律师基本礼仪”,对律师的着装、言语以及形象做出基本规定;我们并希望律师学院能够为律师开设课程,培养律师礼仪,让律师们都风度翩翩,成为语言和工作的艺术家。再次感谢四位嘉宾律师今天来探讨律师礼仪问题,我们今天的讨论是有建设性的意义的,也许会给上海律师带来新的气息。●

        (以上内容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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