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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完成2018年度律师培训课时的提示

作者:会员部   日期:2019-01-14    阅读:31,898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职业培训和法律专业进修规则》的有关培训要求,上海律师每年需完成40学时的培训课时。2018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将近,请各位律师妥善安排时间,在2019年4月确保完成2018年度学时要求。

2018年度完成的学习课时情况律师可通过用户名、密码登陆东方律师网,进入会员中心-培训记录,查询成绩

若尚未达到40学时的,请于2019年3月31日前,登录东方律师网,在“律师云学院”中完成2018年度的网络培训。

一、 培训课时要求

2018年度执业满6个月的,培训40学时

2018年度执业2个月,不满6个月的,培训学时为20学时

2018年度执业2个月的免培训。

60以上,不65岁的,培训学时为20学时

65岁以上(含65岁),免培训;

兼职律师培训学时为24学时

二、 学时计算说明

45分钟即1学时。现场培训与网络培训累计完成40学时;

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现场培训算作2018年度的现场培训学时;

2018年4月1日起至次年的3月31日期间完成的网络培训算作2018年度的培训学时;

2019年4月1日起,网络培训学时算作2019年度网络培训学时。

特此提示。  

 

人:老师/老师

联系电话:64030000-128/135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1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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