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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市律协关于转发《全国律协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青年律师论坛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市律协   日期:2006-04-18    阅读:2,574次

各律师事务所并律师:
        为纪念《律师法》颁布10周年,加强青年律师间的交流,全国律协定于2006年5月15日在西南政法大学举办第三届中国青年律师论坛。  

        请广大青年律师相互转告。

        论坛详情及报名方式参见附件。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06年4月18日

 

中 华 全 国 律 师 协 会

(2006)律发字第17


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青年律师论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

2006年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20周年,我国《律师法》颁布10周年的年份。在律师法颁布实施的10年间,中国律师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重要力量。为了隆重纪念我国《律师法》颁布10周年,加强青年律师之间的交流和学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将在 2006 5 15 《律师法》颁布10周年前夕举办第三届中国青年律师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主办单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西南政法大学
2、承办单位:重庆市律师协会
3、论坛时间: 2006 5 12 -13日(11日报到,会期两天)
4、主会场:西南政法大学沙坪坝校区岭南厅
5、住宿宾馆:西南政法大学干部培训中心和留学生楼
6、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 2006 4 30
7、论坛主题:律师法十年与中国律师百年
8、报名方式:
电话:023-67086111117119
传真:023-67086222
联系人:肖蜀豫、封桢莉
E-mail: qnls@xblaw.com
(发信后建议电话确认,以免因邮件丢失而延误)

论坛议程及其他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国律师网(http//www.acla.org.cn)或重庆律师协会网站(http//www.xblaw.com)查询。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006 年4 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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