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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限期参加2025年度律师执业考核的催告通知

日期:2026-06-01    阅读:942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市律协《关于开展本市2025年度律师执业考核的通知》(沪律发〔2026〕35号),本市2025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工作已于2026年5月31日结束。

目前,仍有部分律师未按规定参加2025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包括未填报、未提交《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2025年度)》,或未按规定提交相关考核材料)。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第二十一条“律师不按规定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如实报告,由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或者直辖市律师协会责令其限期参加执业年度考核;逾期仍不参加考核的,由律师协会直接出具‘不称职’的考核结果”的规定,结合本市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宜催告如下:

尚未按规定参加2025年度律师执业考核的律师,请务必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2025年度)》的填报和提交,并按要求补齐相关申报材料。

各相关律师事务所应当积极配合,及时向市律协如实报告未参加考核律师的情况。

逾期仍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市律协将依据上述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