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考核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员服务 >> 律协通知 >> 协会通知

协会通知

上海政法学院2018届毕业生春季校园招聘会邀请函

日期:2018-03-05    阅读:12,680次

尊敬的用人单位:

首先衷心地感谢贵单位对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长期以来的热情关心和大力支持!

佘山北麓的花园学府、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CNISCO)的设立地——上海政法学院,诚挚地邀请并欢迎贵单位参加我校2018届毕业生春季校园招聘会。

一、举办时间和地点

2018年3月27日(周二)下午13:00—16:00,本校体育训练馆(田径运动场东侧)。

二、毕业生生源构成

我校2018届毕业生共计2506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86 人;本科毕业生2264人,涉及法学、监狱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社会学、新闻学、行政管理、英语等30余个专业;高职毕业生56人,设法律事务1个专业。就业去向主要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司企业、金融机构、社会服务机构等。

三、有关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每参会单位仅限2人。

2.参会单位宣传

我校提供展位、桌椅、矿泉水并制作单位铭。请各单位自备单位介绍、招聘职位简介等书面材料和X展架、易拉宝、海报等宣传物品。

3.参会交通

我校统一于3月27日中午12:00—12:45在地铁9号线泗泾站(泗陈公路出口)安排专人举牌接站,多次往返,满员即走。自驾路线:G50高速到赵巷(佘山)出口左转沿嘉松南路南行,至泗陈公路右转西行约10分钟,即到达我院。下午16:00在我校训练馆门口发车送往地铁9号线泗泾站。

4.参会报名

请参会单位至学校就业网(http://job.shupl.edu.cn)页面点击中段标题为2018届毕业生春季校园招聘会用人单位报名入口”进入,完成网上报名申请。我办审核通过的,系统将发送确认通知,并附签到二维码;审核未通过的,系统会有“审核未通过”提示。报名截止3月20日(周二)如需举办现场校园招聘宣讲会,也请登陆学校就业网进行申请,我办将通过电话方式与您确认。

特此邀请,敬请拨冗出席。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8年2月24日

人:吴老师   徐老师;电话:39225067 39225357; 传真:39225179

 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泗陈公路口);  邮编:201701

网:www.shupl.edu.cn   就业信息网:http://job.shupl.edu.cn

 : job@shupl.edu.cn

附:上海政法学院2018届毕业生统计

学院

专业名称

毕业生人数

研究生处(法律学院)(96)

法理学

15

宪政学

18

法本法硕

55

非法本法硕

8

研究生处(国际法学院)(37)

非法本法硕

17

法本法硕

20

研究生处(刑事司法学院)(53)

刑法学

25

法本法硕

27

非法本法硕

1

研究生小计

186

法律学院(425)

民商法

162

行政

97

知识产权

94

卓越法律人才

35

人民调解

37

经济法学院(176)

经济法

124

环境法

52

国际法学院(320)

国际经济法

145

金融法

60

涉外卓越法律人才

28

法学专升本

87

刑事司法学院(225)

监狱学

53

社区矫正

25

法学

147

经济管理学院(474)

国际经济与贸易

140

财务管理

98

工商管理

50

经济学

53

审计学

88

经济与金融

45

社会管理学院(194)

社会学

31

社会工作

29

劳动与社会保障

90

应用心理学

44

文学与传媒学院(122)

新闻学(法制新闻)

46

新闻学(纪录片)

38

汉语言文学

38

国务学院(183)

行政管理

91

国际政治

27

政治学与行政学

30

行政管理(专升本)

35

外国语学院(112)

英语

112

马克思主义学院(33)

思想政治教育

33

本科小计

2264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56)

法律事务

56

高职小计

56

全校合计

2506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0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