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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司法局 多措并举着力推进 律师参与社会治理

2014年第07期    作者:虹口区司法局    阅读 7,402 次

  随着我国改革发展进入深水区,社会矛盾的发生率和激化率急剧上升,并且呈现出新的特点,社会管理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近年来,虹口区司法局围绕区委区府的中心工作,以带队伍、搭平台、建机制、树典型为抓手,鼓励引导全区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的各项工作中,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正面引导,鼓励支持律师参与社会治理各项工作

  (一)提高对律师参与社会治理积极作用的认识。社会治理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律师作为精通法律的专业人士,无论是在重大事项的立项、投资、谈判,还是重要决策前的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的制定以及矛盾发生后的依法处置等方面皆能发挥其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律师作为新社会组织的从业人员,通过发挥自身法律优势参与到社会治理各项工作中有其积极作用和现实意义。虹口区司法局通过日常的教育引导与交流,加强对律师的政治教育,提高对律师参与社会治理积极作用的认识。而律师参与信访接待、送法进社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为社会弱势群体、特殊人群等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不仅可以展示律师良好社会形象,还培养锻炼了律师应对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既是律师发挥自身职能,体现社会价值的重要方式,也是律师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尝试。

  (二)调动律师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积极性。虹口区司法局充分利用区委党校律师分校和区社会主义学院律师分院这两个教育培训基地,每年举办二期培训班。三年来,受培训的律师近300人次,培训范围从党员律师、民主党派律师、无党派人士律师扩大到非党青年律师;形式从课堂内走到了课堂外,增加了社会实践的课程;内容上,不仅有党史教育、国际国内形势及区情教育,有党的方针政策解读,还有学员论坛,律师结合工作实际谈如何发挥党员律师的专业优势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培训,律师对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服务当事人,服务百姓,履行好社会责任的意识和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提升。20139月,在全区组织召开的“恪尽律师职业操守,弘扬公平正义理念”律师队伍专题研讨会,引发了更多律师对律师的社会责任、职业使命及如何践行社会责任师等问题的深入思考。

  (三)注重保护律师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区司法局鼓励和推荐律师参与社会治理各项活动,注重挖掘律师参与社会治理、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社区居民的先进典型,把律师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作为年底评选先进的重要内容。在区人大、政协换届之际,局领导积极向区有关领导、部门建议,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推荐出去,参与到社会事务管理中。目前,我区有1位律师当选党代表,7位律师当选为市、区人大代表,9位律师当选区政协委员,新成立的虹口区党外自由择业知识分子联谊会中,4位律师担任理事,其中1位担任副会长。

  

   二、积极探索尝试,为律师参与社会治理广搭平台

  (一)积极探索律师参与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人民调解工作。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不仅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更是法律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具有独特的身份优势和专业优势。为此,区司法局积极探索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自2011年始先后选聘了3位专职执业律师担任兼职人民调解员,参与虹口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人民调解工作。律师独立第三方的身份及较完备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社会阅历为成功调解打下良好的基础,试点工作以来,律师成功调处几十起案件;同时,区司法局还组建了一支青年律师志愿团,每周两个半天轮流到虹口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参加咨询服务,已解答1000多人次的法律咨询。

  (二)继续深化“双结对”工作。街道(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签约共建,居委会与律师签约结对的“双结对”工作由来已久,但由于多种原因,社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区司法局把“社区司法行政建设年”列为今年重点工作。为此,在全区党员律师队伍中开展“面对面、手拉手”服务社区群众活动,把全区的党员律师、青年律师(入党积极分子)组织动员起来,深入社区居委,在8个街道分别成立律师志愿者工作站,工作站由局领导和各中层干部分别任站长,负责日常工作的跟踪落实。每2名律师与1个居委结对,党员律师志愿者根据社区具体需求提供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参与纠纷化解等多方面服务。在亚信峰会上海召开之际,结对的党员律师纷纷放弃休息,开设“双休日”法律咨询和“夜门诊”服务。在深入社区活动中,社区居民享受到了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广大律师的社会责任意识、服务群众的能力得到了培养和锻炼。

  (三)搭建律师参与旧区改造的服务平台。虹口区正处于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旧区改造和城区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区司法局积极引导律师参与旧区改造,为旧改指挥部推荐法律顾问,在旧改政策、疑难复杂问题处理等方面提供专业咨询;组建为民服务法律志愿团,我区7名政协委员律师到旧改基地法律咨询接待站值班接待,向居民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居民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组织本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1名律师参与旧区改造听证会,以社会公信人士从法律角度为旧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先后参与多场听证会,为规范动迁行为发挥了律师的职能作用。

  (四)为律师服务小微企业科技企业搭建平台。在区司法局的沟通协调下,区律工委与区工商业联合会签署了“关于法律服务小微企业的合作协议”,组建了一支由6位中、青年骨干律师为主要成员的志愿团,他们通过虹口工商联报“虹口区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法治论坛”专栏,以案例形式普及公司治理的法律知识。根据小微企业的需求,提供法律咨询、专项法律知识培训,个性化上门服务及相关调研活动。区律工委与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建立“虹口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区律工委携下辖的7家律师事务所的9名律师为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下的科技企业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通过腾讯QQ群开设讲座、制作海报、宣传册分发给虹口区各科技创意园区及街道宣传,安排律师一同走访企业等方式为企业普及法律知识,增强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五)为律师参与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及突发事件善后搭建平台。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许多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群体矛盾的化解、突发事件的善后都离不开法治框架,律师经常参与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群体性纠纷。如律师参与,成功化解历时十多年的虹口商城历史遗留问题。虹口商城位于四川北路中段,2000年至2004年开发商违规将虹口商城1-4层商铺分割成496个铺位对外销售,涉及买受人688人,涉案金额数亿元。由于开发商违规分割销售商铺无法办理产权证,众多买受人多次集体上访,拉横幅聚集静坐抗议,社会影响非常恶劣。期间,区政府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但由于该纠纷涉及人数众多、类型复杂、时间跨度长、外地购买人多等因素,以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行政权力受到许多制约等因素,纠纷一直未能最终解决。今年年初,震旦所受托开始对虹口商城商铺买受人进行解除预售合同签约工作。在邵曙范主任带领下,12名律师经过三个月的辛勤工作,477个铺位解除了预售合同,占总量的96%,其余极个别不愿解除预售合同的买受人,引导他们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一起历时十多年的群体纠纷得以化解。今年5月份,虹口区新港路一老式居民楼发生坍塌事故致23伤,在这一突发事件的善后事宜中,同样有虹口律师的身影。

  (六)不断拓展律师参与社会治理的新内涵。无论是区司法局还是各律师事务所都在积极思考,律师作为新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的大环境下该如何围绕老百姓的需求,不断创新律师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方法。如,区司法局组建了律师志愿者每周三下午前往虹口区志愿者服务中心,通过63930010服务热线为志愿者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另外,还组织了20名律师志愿者每周三轮流前往虹口看守所值班接待,为在押人员及其家属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根据看守所安排为他们举办法律讲座,并与民警开展普法交流。在区老干部局,有一批律师定期为老干部开设法律讲座,解答法律咨询。震旦所坚持十余年与青浦监狱共建法律服务基地,为在押服刑犯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理诚所组织律师定期到敬老院为老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他们生活中遇到的难题与困惑。

 

  三、建章立制,完善律师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机制

  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市委、市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重要作用的若干意见》。两个文件阐述了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肯定了把律师作为第三方力量引入化解社会矛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区司法局紧紧抓住这一契机,加大与区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协商力度,积极推动律师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工作。

  (一)建立律师参与周四区信访办接待工作制度。2000年成立了区信访律师志愿团,明确志愿团律师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区司法局律公科负责落实每周四信访接待的律师,并负责有关协调沟通和统计工作。十多年来,志愿团律师坚持每周四上午到区信访办参加咨询接待,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来访人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遇到群体性案件,还主动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法律建议,并为来访人提供法律帮助,律师们热情、细致的接待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区委区府、信访部门和群众的一致好评。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律师参加信访接待工作已超过700人次,接待来访居民超过2000人次。

  (二)律师参与遗留动拆迁矛盾化解工作制度化。区司法局通过走访区属相关街道、部门和律师事务所,总结近几年律师参与信访突出矛盾核查与化解的经验和不足,与区信访办联合制定了《关于律师参与本区遗留动拆迁矛盾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制度规定进一步调动律师事务所、律师主动参与矛盾化解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了律师在信访突出矛盾调处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近几年,精诚海众所、震旦所、天一所、远东所参与区信访案件几十余件。

  (三)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工作机制。律师行业属于知识服务产业,通过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获取劳动报酬来维持生计,这是其职业特点所决定的。律师参与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体现了大局意识和职业精神,对他们付出的劳动应给予充分尊重,一味要求律师为政府和社会提供义务法律服务,不符合律师的职业特点和市场经济规律。只有落实律师服务政府和社会的经费保障措施,才能保证律师参与法治社会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效性。为此,区司法局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针对区政府法律顾问和区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的运作现状,区司法局与区政府法制办围绕建立统一规范的政府部门购买法律服务制度进行了调研,与区法制办反复协商、研讨,在征求区财政局、监察局等多部门意见的前提下,拟定了《关于虹口区政府工作部门购买法律服务的意见》及与意见配套的《虹口区政府法律顾问团产生办法(试行)》、《虹口区政府工作部门购买法律服务备选律师事务所名录产生办法(试行)》等文件,在全区范围内印发,文件明确了购买法律服务的范围、服务方式、费用标准、质量评估体系、聘用办法,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制度和体系,全面规范了我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将有利于推动政府的法治化建设。虹口商城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就是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成功案例。

  

  四、培养挖掘先进,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一)及时表彰,发挥典型激励作用。为表彰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的优秀律师,鼓励更多的律师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区司法局重视先进典型的挖掘培养,积极向上级党委、政府推荐优秀律师。近几年,先后有5名律师分别被评为市委、区委及区社会党工委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3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区委、区社会党工委创先争优先进党组织。在区总工会、区司法局联合开展的“诚信服务好律所”、“执业为民好律师”的评选活动中,6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管理规范、执业诚信、服务社会”的好律所,10名律师被评为“心系群众、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好律师。通过虹口报、虹口律师手机报等媒体大力宣传优秀律师,增强律师的执业自豪感,营造争做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社会评价高律师的良好氛围。

  (二)运用典型,促进发展。青年律师是律师业的未来,近几年来,青年律师逐渐成为律师行业的主力,为使虹口律师业发展始终保持旺盛的活力,区司法局十分重视青年律师的培养。自2009年以来,区司法局与区律工委联合开展了两届虹口区“十佳”青年律师评选活动,通过评选挖掘了一批优秀青年律师。这些优秀青年律师成为送法进军营、送法进学校、送法进看守所的主力军,他们在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中既发挥了自己的法律专业特长,同时又增长了自身阅历,锻炼了自己的才干,整体素质得到提升。●

  (撰稿人:胡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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