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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协老会长王文正口述历史 眼看着律师成为越来越被需要的人

2016年第01期    作者:李铭 艾禹    阅读 7,140 次


2015年10月,上海律协正式开启上海律师业发展影像史料收藏工程,现年87岁的上海律协会长王文正老先生成为第一名口述历史的元老。

1979年,上海市律师协会经上海市委同意和司法部批准,正式恢复建立,王会长先当律协秘书长、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再当律协会长,曾连任上海律协两届会长,他上任后的第一份工作,就是重建上海律师队伍。那份曾经的666人寻访名单,如今已经发展到一万七千余人。

如今,王文正老先生听力已经减弱,但视力很好,不戴眼镜也能读书看报。对于上海律师业30余年走过的风风雨雨,老先生记忆犹新。很多事件的细节都记忆清晰,令人惊叹。

在接受采访时,王文正老先生回忆了上世纪50年代上海市律师协会的筹备建设情况及上海法律顾问处建设和律师业务发展情况;恢复重建时期上海市律师协会和上海市层面法律顾问处办公用房演变情况;1978年恢复上海市律师协会时期干部人事安排情况;自己担任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及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市司法局分管局长任期内的主要工作;以及上海律师业恢复发展后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律师合法执业的权利维护情况。


人民群众很需要

律师的帮助

1956年新中国要推行律师制度,当时司法部下发了通知,还先后举行了两次律师工作座谈会。上海在1956年成立了律师协会筹委会,他从闸北区法院院长的职位上调到律师协会,分管业务,职务是副秘书长兼第一法律顾问处主任。

对于当时的王文正来讲,律师工作是非常生疏的,因为过去不仅没有干过,而且见得也不多,但是到了这个岗位以后,他立即对这个工作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当时,上海的老百姓对律师工作的需求非常迫切。上海先后成立了6个法律顾问处,分布在上海东西南北中。法律顾问处成立后,来访的群众络绎不绝。

当时正赶上一个情况,就是复查案件。1955年先是计划内部“肃反”,后扩大到社会上,逮捕的人比较多。中央发现案件处理比较粗糙,1956年开始复查。上海贯彻中央的精神,对案件认真复查,并且公安部也派人到上海来帮助工作,当时复查结果就是不断地要求改判,重罪的判轻罪,有罪判无罪。

这个时候,很多刑事罪犯家属要找律师帮助,希望律师帮助写一个申诉书,律师也把这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完成。根据当时的政策,律师写申诉书可以到法院看卷宗,这样律师就很容易掌握案情,申诉书写得就有的放矢,效果就特别好。

一时间,社会上流传“律师代家属申诉效果比较好”,各个法律顾问处门庭若市。

王文正看到这个情况,对律师工作就有了兴趣,积极性也比较高。对广大律师来说,业务比较生疏,当时的任务就是组织律师进行业务学习,利用周末请法律院校的一些教师来给律师上课,根据当时的形势需要,比较系统地讲授刑法、刑诉法。周六下午法律顾问处留两个人值班,其他人都集中到律师协会来听报告,中间也穿插一些民事方面的报告,请法院比较熟悉业务的老法官讲对债务、婚姻、房屋租赁等案件的处理。律师边学习边工作,干劲十足。

当时,王文正把孩子放到岳母家里,平时就住在律师协会,晚上吃了饭到办公室去,很多办公室都灯火通明,在加班写申诉书等,积极性很高。

有一些大学毕业生到法院通常是被分配做书记员,审判员也有大学毕业生,也有不少是“五反”人民法庭出来的工人。当时司法部规定政法院校的大学毕业生有两年的实践经验就可以当律师,有很多法院的书记员到了法律顾问处就可以当律师了,可以独立工作发挥其聪明才智,所以积极性相当高,上海律师队伍发展很快。

当时全国律师人数最多的就是上海,再加上上海在1956年由原本的20个区合并成10个区,这样法院的法官数量充足,律师队伍来源也不犯愁。经过一年左右的时间,上海市律师协会筹委会人数到了190余人,在全国确实是少有的。

可以说,法律顾问处、律师协会筹备处的成立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它的作用看起来是非常明显的。当时的统计数据显示,经过律师辩护的案件,冤假错案是比较少的,这对国家的法制建设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从事15年律师管理工作

1981年,中央决定大批军队转业干部转到司法战线工作,而且要先培训后上岗。上海有20个名额可以去中央政法干校培训,王文正是其中一员。

扎扎实实地学习了5个月,收获很大。培训结束回到上海后,再负责上海的培训工作。当时住在大苍的一个军营里面,在那里做了5个月的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大苍、松江各一个点,水电路海军基地一个点等分布比较广,陆海空都有,又过了5个月,这两个培训班就结束了。

1982年过了春节,王文正到律师协会正式报到任律协秘书长。他又被调到司法局当副局长分管律师,一干就是8年,直到退休。62岁的时候,王文正重新回到律协,担任了上海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第四届会长。

无论是在司法局,还是后来在律协,王文正先后从事了15年的律师管理工作,对律师行业做出了杰出贡献。

2012年12月9日,在上海律师公会成立一百周年之际,上海市律师协会特授予王文正、徐达权、陈泽政、傅玄杰、倪彬彬(女)5位律师“上海律师行业杰出贡献奖”。


王文正

1928年5月出生于山东省莒县。194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6年5月至1959年5月,任上海市律协筹备会副秘书长兼任第一法律顾问处主任。1959年6月至1981年1月,在安徽、江苏、山东煤炭系统工作。1981年2月至1983年10月,担任上海市律师协会秘书长(1981年2月至8月在北京中央政法干校师资班学习,下半年负责上海军转干部培训工作)。1983年10月至1991年10月,任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分管律师工作。1990年4月至1998年6月,担任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1991年至1994年,任全国律协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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