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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误”正业的律师

2017年第09期    作者:方正宇    阅读 10,426 次

编者按:

为弘扬行业优秀文化,促进行业交流,上海律协以真人、真事、真情为主题,于20161127日举办了聆听律师的声音(第一季),让律师们讲述自己的故事。

首季邀请了包括上海律协会长俞卫锋在内的8位律师,讲述了各自的执业故事,展现了上海律师多角度的工作和生活。活动取得了热烈的反响,律师嘉宾们的执业故事触发了广大同行的感悟与共鸣,他们的执业经历和经验则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借鉴。《上海律师》陆续刊出他们的演讲故事,以飨更多读者。

 

大家好,我是方正宇。

有很多朋友、很多主持人在介绍我的时候经常会说,方正宇是体育界最懂法律也是法律界最懂体育的人。遇到这种赞美,我一般马上就有反应,可不敢这么说。我这个反应,倒不是因为我谦虚。其实吧,我这个人挺不谦虚的,也挺爱接受表扬的。但问题是什么呢?今天在座的很多位都是法律人,大家都懂的,《广告法》不让用最高级的词语,所以我说不能这么宣传我。

这个让人爱听却不能说的评价,倒也反映出我的一个特点,那就是作为一个律师,我经常会参与各种体育类话题的评论工作。对此,有些人挺欢迎,觉得方大状讲这些事情讲得挺有意思;但也有人会提出质疑:你作为一个律师,整天做一些体育评论,会不会是不务正业?所以今天正好有这样一个机会,让我能够回顾和展示一下,在这种不务正业的背后,到底有哪些原因、哪些故事。

因为从小就喜欢体育,当我工作以后发现有机会从事体育评论的时候,我真的没有拒绝的理由。比如在我小时候,国内几乎只有一本体育杂志叫做《新体育》,当年拿到手里真是如获至宝,翻来覆去要看无数遍。结果二十年以后,突然有一天,这个杂志的编辑过来说,方律师,你能不能在新体育开设一个专栏?当时我的心情,恐怕要比作为律师接到一个大CASE还激动得多。

其实呢,在我身上的这种不务正业,往往还是跟正业有点关系的。那就是很多体育媒体之所以找你来进行评论,就因为当体育界遇到涉及法律的问题时,他们希望找到一个既懂体育也懂法律的人来给出专业意见。比如2010年之后,国内足坛掀起了一股反赌扫黑的风暴,很多球员教练甚至是原来足协的高官都被采取了法律措施。2011年底,反赌扫黑风暴终于确定第一批的案件审理在辽宁省铁岭市审理。当时这个事情吸引到全国无数媒体的关注,上海的五星体育频道也专门组建了一个庞大的前方摄制组。而他们在出发前专门邀请我,问方律师是不是可以跟我们一起到前方参与报道,通过对于法律点的分析,把最新内容以直播的方式最快传递出来。当时面对这个邀请,我也犹豫过。坦率地说,我不是一个爱出远门的人,尤其是那么陌生、那么冷的一个地方,但我最后还是接受了邀请。我接受的原因,如果说得高大上一点,就是觉得这场审理无论在体育界还是法律界都是值得被载入史册的大事,那么作为一个喜欢体育多年的法律人,能够亲身经历其中就是莫大的幸运。要是说得更玄幻一点的话,就是当时或许有一个声音在提醒我,也许有朝一日,自己会在今天这样的场合进行演讲,而铁岭之行难道不是最好的故事素材吗?

到了铁岭以后,我马上就感觉真的是来对了。在那里,我感受到了人生中可能是最受欢迎的一段时间。我们在庭审开始前一天赶到法院门口,当时五星体育就在那里安排了一段电视采访。但大家要知道,当时汇聚在法院门口的远远不是一两家媒体,而是几十家媒体的长枪短炮都在那里准备着,那时候法院里还没有传出任何消息,很多媒体都正苦于没有报道内容。在这种情况下,突然有一个律师出现在他们的身边,而且讲的还就是这个案件的各个法律点,那么想都不用想,当然就是各种长枪短炮直接对着你,不管录到多少,都是很重要的视频素材。包括在接下来几天。经常有全国各地的媒体找过来,希望在现场采访一下我。作为一个体育评论员,当时可能真有点人生巅峰的感觉,

在此之前,案件的很多信息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随着庭审的展开,大量的信息浮出水面,甚至可以说是触目惊心和出人意料。那么作为法律人,就需要针对观众做出及时的解读。比如在系列庭审过程中,最常提到的一种犯罪行为就是受贿行为,但是像南勇、杨一民那样的足协官员,被起诉的是受贿罪;而以陆俊为代表的裁判们,却被起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那么这两个罪名的区别在哪里?量刑上又有哪些差异?观众很希望听到法律人对此的解释。继续追根溯源的话,还会提到多年以前龚建平为什么以裁判身份却被定为受贿罪,在那之后刑法又做了哪些修改,使得陆俊等裁判这次被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坦率地说,对于这些涉及到刑法的问题,可能在法律界都属于基本常识。但是对于体育媒体和观众来说呢,却是一些完全陌生的领域。至于我所拥有的优势,不仅仅是对于法律知识的了解,也因为我长期关注体育新闻,对于很多历史和渊源了解得比较充分,恰好在那个时间节点上、在那个播出平台上,扮演了这么一个传道解惑的角色。所以还是要感谢历史的进程,给我的人生留下了一段非常值得纪念的岁月。

应该说,那次系列直播的效果、反响还是不错的。回到上海之后到饭店吃饭,服务员直接就说——你从铁岭回来了啊?那我马上笑笑,就说是啊,南勇、杨一民、陆俊他们暂时是回不来了,我还是可以先回来的。

也是从这次系列报道之后,我个人有一个感觉,就是体育媒体在尝到甜头之后,好像越来越喜欢寻求来自法律界的意见。这倒不是说盯着我一个人采访,而是很多律师或者法学教授都更多地出现在体育报道之中。说明在热血沸腾的体育事件中,其实人们也非常需要来自法律人的冷静思考和理性判断。

而在这些采访中,有些属于比较简单的寻求一个结论。比如当年孙杨因为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那件事,我在整整一个礼拜里面,接连针对多家媒体反复解释两个问题,第一是这个处罚的依据是什么,第二是处罚的后果是什么?

除了以上这种可以简单回答的问题之外,近年来更加需要法律人参与评论的体育事件,往往与规则和机制有关。那就是随着越来越多的项目开始职业化改革,原有的行政主导模式逐渐落后于时代,各个利益主体都开始在市场化的环境下进行博弈。而在博弈过程中,往往就涉及到法律规定或者法律理念。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体育媒体,还是直接参与博弈的当事方,其实都很希望听到法律人的见解。

打个比方,前几年在中超联赛中,欠薪问题特别严重,非但国内球员遭遇欠薪,就连德罗巴这样的大牌球员也拿不到工资。面对这么丢人的事情,大多数球迷首先是进行道德谴责,就是去指责那些足球投资人里的老赖。但是站在律师的角度,我们可能存在着更深层次的思考,就是这些投资人为什么敢赖账?相比能够寻求劳动监察部门帮助的农民工,这些赫赫有名的球员,反而难以获得来自《劳动法》的保护。当法律不管用的时候,行规又是怎么规定的呢?前几年的时候,中超到处都是阴阳合同,球员合同到期之后也不能自由转会。所以在这种不利于球员的规则体系下,老赖们的出现几乎是必然的。所以我在体育评论中不断指出,如果要解决欠薪,必须从制度上寻求改变。更进一步说,中国足球要想搞上去,是不是也需要更多听取法律人的声音?甚至有朝一日,如果由某一位律师担任足协主席,会不会咱们就能冲进世界杯了?

所以说,尽管我的不务正业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法律人跨界到体育圈,倒也是一种符合时代特征的趋势。必须感谢这个时代,为我们提供了更加多元化的发展空间,不仅能够容纳体育和法律这两个梦想的同时存在,而且原本处于平行位置的两者,也有机会在我的人生道路上实现汇聚。所以在今天这个演讲的最后,我还是想表达一个态度,那就是在这条不务正业的道路上,我会继续走下去。同时,也欢迎身边出现更多的同行者!谢谢大家!

 

方正宇

上海纽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律协教育体育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法治研究会理事。

业务方向:公司法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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