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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上海市律协关于订购纪念律师制度恢复25周年明信片的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4-11-04    阅读:2,196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纪念律师制度恢复二十五周年,市律协委托国家邮政总局制作了一批纪念明信片(可兑奖),单价2.4元(含邮资0.8元),有需要的律师事务所请于11月30日前将所购数量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后传律协,同时将钱款汇律协。图案附后。 联系人:黄嘉 电话:54242585 传真:54242582 附件: 明信片图片1 明信片图片2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0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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