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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外滩金融法律论坛 聚焦“PPP模式下金融创新及法律风险防控”

2016年第12期    作者:吕轩    阅读 9,480 次

20161111日,第六届外滩金融法律论坛在上海举行。本届外滩金融法律论坛以“PPP模式下金融创新及法律风险防控”的法律实务研究为主题,围绕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和黄浦区打造“四个标杆”、实现“四个前列”的目标,深入讨论PPP模式的政策解读、法律风险、化解对策、实务操作等问题。

论坛由上海市司法局、黄浦区人民政府、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市律师协会、全国律协建房委共同主办,黄浦区司法局、黄浦区金融办、黄浦律师工作委员会、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

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中共黄浦区委副书记、区长杲云,上海仲裁委员会主任王信芳,黄浦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施兴忠,黄浦区政协主席张华,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协,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俞卫锋,中共黄浦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吕南停,黄浦区副区长陈卓夫,黄浦区政府党组成员左轶梅,黄浦区检察院检察长陈明等领导出席论坛。

论坛采用专家演讲和实务讨论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了来自金融界、法律界的一批法官、律师、企业家、银行家、专家学者进行深入探讨。

 

共建平台  加强交流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协首先为论坛致欢迎辞,他表示,尽管目前上海还没有就PPP正式出台相关文件,但PPP最主要的形式——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在上海的实践探索,已经有20余年的历史。“我真诚地希望广大律师能通过本届论坛与司法机构、大型企业、专家学者间建立有效的沟通平台,进一步加强业务探讨,促进合作共赢,在服务企业海外投资方面开拓视野、创新思路,努力提升上海律师的PPP法律服务能力,深入推进上海自贸区、科创中心和‘四个中心’建设。”

中共黄浦区委副书记、区长杲云代表黄浦区委、区政府对这次论坛的举办表示祝贺,他希望通过外滩金融法律论坛这个平台,能够让金融界、法律界的人士,进一步加强交流,碰撞出智慧和思想的火花,共同探讨金融和PPP模式的发展方向和途径,更好地助推黄浦在金融创新、投融资体制改革、吸引社会资本深度参与合作等方面大胆地探索、深入地实践,全力推动法律风险防范下的金融创新,实现黄浦金融业的持续健康的发展。

“上海外滩金融仲裁中心”揭牌

论坛当天,还举行了“上海外滩金融仲裁中心”揭牌仪式,由中共黄浦区委副书记、区长杲云,上海仲裁委员会主任王信芳共同揭牌。

王信芳主任在随后的致辞中表示:“作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重要形式,仲裁以其公正高效、一裁终局、不公开审理、专家断案等自身特点和优势,在化解商事纠纷、完善投资环境、维护市场经济有序运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在金融方面,其不断完善的仲裁机制、专业的仲裁员队伍和尊重行业惯例的裁决理念,已经成为各类金融交易主体化解纠纷、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重要选择之一。而‘上海外滩金融仲裁中心’的建立,是上海仲裁委与黄浦区政府就金融创新和法律服务保障之间紧密协作的良好开端,标志着双方为共同打造上海金融和仲裁高地开展全面的战略合作。”

PPP模式的发展战略

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向与会者分享了他的三个观点:“第一,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地位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三个平等’是PPP模式得以长治久安的前提;第二,PPP模式应当随着国家的自贸试验区战略、京津冀一体化战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一带一路’战略等‘四大战略’共成长;第三,PPP模式必须将依法行使作为其长治久安的保障。”

PPP到底有多重要?另一位主旨演讲嘉宾、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主任王天义介绍道:“ 2014年到现在,国务院发改委财政部颁布有关条例政策文件大概超过30部,2014年、2015年两年,克强总理关于PPP的批示有20次之多,PPP在我国发展的两年多以来,做了接近1万多个PPP项目。PPP可谓是占尽热点、风头无二。”

主题研讨一:PPP模式与城市更新

上半场精彩演讲还意犹未尽,转眼下半场专业讲堂已经火热“开课”了。研讨环节由上海汉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况浩律师主持。

全国律协建房委秘书长、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曹珊律师从土地、财政补贴、优惠政策等方面详细讨论城市更新PPP项目的相关问题,提出各方应该“注意与城市更新PPP项目相关的问题和优惠政策,基于现有政策的支持,优化城市更新PPP项目的交易结构和操作模式。城市更新作为城市区域性的整体存量的开发项目,它是适合利用PPP模式来开展实施的,在具体的实施中,我们应该合理选择PPP的操作模式”。

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燎则从“如何构建PPP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的角度详述了构建PPP资产交易平台重要原则及配套措施。

随后,上海市黄浦区建管委副主任朱佛海和中建八局投资公司副总经理金浩作为互动嘉宾,与两位主讲嘉宾进行了交流。

主题研讨二:PPP模式及其法律风险防控

围绕这一主题,全国律协建房委主任、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从诉讼的角度谈了自己的看法,他从一民营企业投资旧村改造项目入手,剖析了其中需要注意防范的法律风险。

“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117日刚刚颁布《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即今年国办发(20161号文件,该文件提出“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采取经济手段约束建设单位的履约行为,预防工程款拖欠”的意见,成为PPP模式合同框架设计新的要求和研究重点”。

针对PPP案件审理中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姜山也结合在审理案件中的实践经验,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我们在实践中发现,目前跟PPP相关的法律纠纷核心项目合同的争议不多,主要纠纷以民商事的诉讼类型为主,从这些诉讼当中可以分为几种类别:一种类别是主要发生在项目的准备阶段,主体发生在跟PPP核心合同之外的外围,相关的合同关联度之间。第二种类型是在实施阶段,实施阶段项目主体已经开始出现在纠纷当中了......” 他提出,可以从合同文本尽可能全面清晰、合作模式创新于法有据、思考争议解决方式的创新空间等角度进行法律风险防范。

随后,上海社科联原党组书记沈国明和上海市财政局涉外经济处处长纪鑫华作为互动嘉宾,与两位主讲嘉宾进行了讨论。

发现规则漏洞  弥补规则缺失

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俞卫锋为论坛致闭幕辞,他表示,外滩金融法律论坛是上海律协的名片之一,本次论坛为这张名片又增加了一抹靓丽的色彩。

俞卫锋提出:“今天的论坛,谈到了PPP模式的法律风险防范,风险防范不仅体现在帮助交易参与方设计结构,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也不仅体现于纠纷解决,定纷止争,更体现于对规则的构建。促进规则进步于律师而言主要是两方面,一是以理论指导,用法律逻辑促进规则的合理性、合法性、可操作性及前瞻性;另一方面是通过律师的实践来发现规则的漏洞,去弥补规则的缺失。通过这个论坛可以展示PPP业务领域律师的工作,在上海乃至在全国,我们律师参与的活动还有很多,他们都是一个个小小的窗口,展示着我们律师既服务经济又服务社会又促进法治这三大功能。感谢各位,让我们的论坛如此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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