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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公司并购重组中的律师服务价值

2019年第10期    作者:文│董月英    阅读 3,421 次

律师代表国内民企规模最大的新零售供应链(以下简称“客户”)与IDG完成A轮融资,与国内知名投行完成A+轮融资。项目标的近20亿,仅在A轮增资中,市盈率已达到80倍,高于行业整体水平。

项目分内部并购重组、A轮融资、创始股东的股权转让、A+轮融资4个分项目交叉进行,项目进程相互重叠。且总体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律师需在6个月内帮助客户完成与多方投资人的谈判,确定最终投资方、签署投资意向书、完成尽调以及内部重组,同时完成客户保留控制权、创始股东取得上海落户资格、未来海外上市等多方位要求。

在该项目中,律师通过提前优化项目流程、把握谈判主动权、利用反向思维等方式,顺利完成项目,并在金融环境艰难和知名投资者的双重压力下,实现了以标的公司项目律师主导的谈判模式,在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中,为创始股东多创造了3200万元收益。同时通过新设项目公司的方式、剥离风险资产使得客户每股估值上涨了25%。

一、流程设计价值,前期介入设计项目流程,为客户把握谈判主动权

在该项目开始之初,A轮与A+轮的投资者均向客户表示了投资意向,积极与客户进行融资沟通。律师在综合比较多位投资者的实力、投资心理后,建议客户先单独与大机构投资者IDG进行磋商。待双方磋商完毕,签订合同后,再与其他投资者进行A+轮沟通。该举措不仅可以避免客户为满足三个投资方不同的需求,而使A轮谈判陷入僵局,而且使得在A+轮谈判中,基于要拿到IDG的豁免函,A+轮投资者将其每股价格提高了2元,为公司多增加了300多万元收益。

同时,在项目前期沟通过程中,律师发现鉴于客户流动资金良好,盈利稳定的现状,创始股东更关注融资导致的控制权减损,而非融资资金进入。律师在项目过程中,不仅打消了创始股东的顾虑,为创始股东取得了一票否决权,而且从商业、企业长期发展、创始股东成长的角度,为客户分析融资及日后上市的利弊,激发了创始股东海外上市的目标。因此,律师在本次的融资中,设计了海外上市、国内上市均能经受考验的股权架构,以节省客户后期融资前的法律服务流程与费用。

二、谈判价值,利用反向思维,打破常规,为公司增加收益

2018年由于信贷紧缩,融资环境普遍不佳,客户担心投资方谈判条件比较严苛,律师团队结合之前经验告知贵司,融资环境同样会让投资方能够投资的优质项目减少。在此情况下,客户企业反而是萧条金融市场中难得的好项目。建议客户把握主动权,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A轮结束后,律师通过与A+轮投资者谈判,在股东协议中,为公司取得了比A轮更加有利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1)提升每股价格,A+轮投资者同意每股上升2元为客户多增加了300多万元收益;(2)增加了创始股东的一票否决权,保证创始人在未来股权被稀释情况下也能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3)降低创始人的回购范围,创始人的回购义务从个人全部财产减少到以创始人所持有的公司净资产为限;(4)将创始股东的补偿义务由完全棘轮修改为加权平均价格;(5)增加了创始股东及管理层员工的转股数量。

三、熟练运用多领域法律法规,提供多领域统筹价值

该项目在并购重组、APP平台的大数据终端结算过程中,需要律师熟练运用《税法》《财税【2016】1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等系列与财税相关的法规及政策。在无形资产冲抵实收资本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律师熟悉上述法律,还需要律师熟练运用《商标法》《专利法》等系列知识产权类法律法规。

同时鉴于客户劳动关系复杂的情况,需要律师通过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条例》以及上海、宁波为主的全国各地劳动政策的理解,对于客户公司的子公司进行合规审查。因项目涉及创始股东上海落户政策,及新设公司注册,律师为客户了解上海多区域的落户、税收等政策并寻求政府的合理解读,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

此外,律师还根据客户状况,建议客户采用财务顾问,并对财务顾问提出战略性业务规划和财务规范化管理等两大领域目标以及对应的小目标,确保财务顾问单位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可见,律师在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不仅需要承担法律文件的审核,更需要提前为客户的项目进程设计合理流程。法律文本的精准、专业是律师的服务价值之一。但更能让企业直观体会到的,是律师在项目过程中的谈判价值和成果、律师调动社会资源的能力、律师引导企业发展的能力。


董月英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律协文化传媒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第六届浦东新区政协委员。

业务方向:公司与并购,银行和金融,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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