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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亲切座谈 友好交流
日期:2006-08-17    阅读:4,839次

    8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副院长齐奇、潘福仁、刘华以及纪委书记孙建国等领导同志冒着酷暑来到上海市律师协会,与市司法局局长缪晓宝、副局长桂晓民、市律协会长吕红兵、副会长朱洪超、徐晓青、毛柏根、钱丽萍以及监事长王国忠等亲切座谈,友好交流。滕一龙院长一行饶有兴趣地参观了市律协的办公场所以及律师书画展览,夸赞律协“家底殷实,很有底蕴”。秘书长万恩标、副秘书长刘小禾、王旭峰参加了会见。

    缪晓宝局长、桂晓民副局长和吕红兵会长向多年来关心和支持律师工作的高院领导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滕一龙院长说:上海律师在学历、学识和业务水平方面层次高,律师队伍很整齐,很争气,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司法公正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委领导对像徐晓青、吴益民这样的优秀律师赞赏有加。他一直建议,上海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一定要有律师参加。他指出,法院和律协关系密切,都是为着一个共同目标;法官与律师本质是一样的,就是维护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这么多年来,法院建设一直得到律协和律师给予的支持;建立和完善沟通交流制度,落实是关键。

    座谈气氛亲切友好,畅所欲言。朱洪超副会长说:市高院最早提出法官、律师、检察官是职业共同体的概念,这是对律师的爱护和帮助。应该不断完善已经建立的对话交流互动机制,反对私下不正常交往,把后门堵死,将前门敞开。他提及律师维权中最大的问题是调查取证难,认为在实行刑诉抗辩制条件下,加重了律师取证的责任,发放“调查令”是诉讼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也是上海首创,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权威性不够,律师手持“调查令”去房地、工商等行使公权力的部门调查取证仍然遭拒!希望对此进行研讨和完善。徐晓青副会长就律师培训和业务研究问题谈了意见,他说:如何做好民商事纠纷调解工作,如何在诉前化解矛盾,如何提高死刑复核的辩护技巧,希望在培训中得到法官的帮助;劳动、医患、动拆迁纠纷方面的业务研究,也希望与法官进行探讨和交流;律协制订律师执业规范更希望得到法院的指导。钱丽萍副会长说:作为市人大代表,亲身参与百例庭审、行政诉讼,看到法院加大执法力度,纠正行政不作为,真真切切感到法院领导认真听取意见,重视队伍建设。希望法院及时反馈律师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以利于律协制订规则,加强队伍建设。毛柏根副会长也希望在怎么预防和减少律师执业纠纷方面得到法院的指导。

    滕一龙院长表示,这几年树立职业共同体意识很好。各位会长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法院将每年举办一两次座谈会,听取律师人大代表和律师政协委员的意见;在律师培训方面,请律协提供培训计划,组织法官参与讲课没问题;在律师维权方面,要在法律和制度许可的情况下,对“调查令”制度进行研究和完善,增强权威性,保证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他指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了解权、监督权。法院公开开庭,就是要在程序上实现公平、公开、公正;在实体上做到合法、合理、合情。我们应努力加强队伍建设,共同化解社会矛盾。

    吕红兵会长表示:我们要打造和上海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律师队伍,离不开人民法院的关心和支持,建立律协与法院的交流互动关系非常重要,“组织上多往来,私下里慎交往”。他代表市律协再一次向高度重视和关怀律师工作、律师事业、律师队伍建设的滕一龙院长等高院领导致以衷心的感谢。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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