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协律师信箱系统正式开通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7-06-01 阅读:9,307次
各位律师:
为了进一步提高律师信息化应用能力,方便律师开展工作,上海市律师协会将为所有律师会员免费开通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信箱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信箱是基于上海市“市民信箱”开发的电子信箱系统,凡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会员均可免费申请一个上海律师电子信箱。
二、律师信箱容量为10M,可同时使用@lawyers.org.cn、@lawyers.com.cn、@smmail.cn三个信箱域名(实际为同一信箱空间)。
三、申请律师信箱,请访问东方律师网(http://www.lawyers.org.cn)律师信箱栏目(右上角),点击注册后按网上提示填写相应信息,通过系统认证后正式开通。
四、自2006年7月1日开始原上海市律师协会提供的信箱正式停止。原用户请并按本通知第三条方式申请新信箱(可使用原用户名申请)。
五、原已申请上海市“市民信箱”的律师可按本通知第三条方式申请使用@lawyers.org.cn、@lawyers.com.cn电子信箱,具体请与市律协宣传部联系。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0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