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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报名加入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的通知

作者:业务部   日期:2015-05-20    阅读:11,117次

各位律师:

根据全国律协《关于推荐律师加入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的通知律发通﹝201509)》,为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加大培养涉外律师领军人才的力度,全国律协将对2013年建立的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律师进行扩充,入选律师将被纳入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并接受有计划、分步骤的培养。

一、报名律师的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无违法违规及行业处分处罚;

3、在本市执业的专职律师;

41970年及以后出生,并在培养所涉领域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

5、有效的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托福成绩96分以上,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6、具有境内外学术机构、仲裁机构、法律专业组织任职经历,境外执业经历或拥有境外律师执业证者优先考虑。

二、培养的重点领域

服务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培养精通对外投资、跨国企业并购、国际金融证券等领域律师领军人才;服务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提高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培养精通WTO争端解决机制、反倾销、反补贴、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律师领军人才;服务我国总体国家利益和整体发展战略,培养精通能源资源、海洋和空间权益等领域律师领军人才。

三、培养方式

培养将采用境外短期培训和境内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费用以全国律协申请的财政资金为主。

 

    有意参加的上海律师请完整填写《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养报名表(2015)》并附相关材料,于2015612日前寄或送至市律协业务部(邮件请标注“涉外领军人才”);《报名表》电子版请同时电邮至2963421447@qq.com

全国律协将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筛选并确定最终入选的律师名单,纳入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并组织培训。

 

      联系人:翁熔

      电话:64030000*112                   传真:64185837

      电子邮箱:2963421447@qq.com

地址: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 200032

 

附件: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养报名表(2015).doc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上海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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