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和《上海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及市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监事产生办法》的规定,由各选区推荐产生45名理事候选人、17名监事候选人。
现通过东方律师网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5年3月16日起至2015年3月20日止)。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将情况书面反映至换届选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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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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