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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陆家嘴法治论坛观点综述

2013年第11期    作者:蔡碧川    阅读 8,728 次

●  文/蔡碧川

  2013118日,第五届陆家嘴法治论坛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召开。陆家嘴法治论坛是上海市律师协会主创的年度论坛,今年的论坛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和上海市公证协会共同主办,由上海市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和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学会协作主办。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协、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党委书记张小松、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盛雷鸣、上海市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会长陈晶莹、上海市浦东法学会会长陈乃宝等领导出席本次论坛并致词。

  论坛以“纵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为主题,全国政协常委和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以“‘上海自贸区’与法治建设”为主题,为论坛作主旨演讲。上海海关副关长张华鲁、中国国际经济法研究会会长沈四宝和上海综合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翁巍,则分别以“‘上海自贸区’—海关监管制度”、“‘上海自贸区’—机遇与挑战”和“‘上海自贸区’—创新与实践”进行了主题演讲。会议的后半程,采用主题论坛分组讨论的形式,分别围绕“‘上海自贸区’与国际金融”和“‘上海自贸区’与国际贸易、投资”进行研讨和互动。最后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王新奎以“‘上海自贸区’—以开放促改革的国家战略”为主题做了总结演讲。本次论坛议题集中、视角多元、内容丰富、观点鲜明,既有行业广度、又有实务深度,更有理论高度,是一次高质量的专题论坛。

 

   一、建设上海自贸区掀起了我国以开放促改革的第四波浪潮

  全国政协常委和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认为,中国的改革可分两种:一是“内源性”改革,如以家庭承包制为核心的农村改革;二是“外源性”改革,即用开放倒逼改革,迄今为止已历经三波高潮:第一波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其标志是深圳等经济特区的设立;第二波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其标志是上海浦东开发开放;第三波发生在本世纪初,以中国复关和本世纪初加入世贸组织为标志。“以建设上海自贸试验区为标志,我国将迎来第四波开放倒逼改革的高潮。”同时他还特别强调,上海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桥头堡、排头兵,此次自由贸易试验区落户上海也是冥冥之中早已注定。在第一波改革浪潮中,上海作为中国大陆首批十四个开放城市之一,无论在经济地位还是在地理位置上都处于全国的中心;在第二波改革浪潮中,建立全国首个保税区———外高桥保税区,是当年浦东开发开放的重要内容。而外高桥保税区在筹建时,定位就是自由贸易区,但在当时的环境下,最终的名称被修改为“保税区”。但是,外高桥保税区的英文译名为“Free Trade Zone”,这个译名一直沿用至今天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与其说冥冥中有历史的巧合,不如说是昭昭间必成的信念。对此,周汉民先生引用了孙中山先生的一句名言来抒发自己的感慨:“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二、自贸区建设是顺应国际国内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国内外大势出发,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顺应全球经贸发展趋势,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重大尝试,对于我们国家在新形势下参与国际竞争、参与世界经济规则制定,意义重大。中国国际经济法研究会会长沈四宝和上海市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会长陈晶莹研究认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立,有一个重要的国际背景。那就是金融危机后,世界的贸易和投资规则加速重构,并且重构的速度和力度超过预期。重构的主要平台包括,美国发起的TPP(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和TTI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中日韩FTA(自由贸易协定)等。然而,一方面是新的国际贸易秩序加速形成,另一方面,传统的WTO多边贸易体系经过这些年发展,局限性日益突出———主要涉及货物贸易而很少涉及服务贸易,只协调关境外壁垒而不涉及关境内壁垒。从近些年的情况看,加入WTO给我国带来的发展红利正逐步递减,这决定了我们必须树立对外开放的新思维。

  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王新奎指出,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就是要抓住全球贸易与投资体制重构的窗口期。当年加入WTO,是别人谈好规则了我们才进入。设立自贸试验区,是新的国际投资贸易规则尚未形成前我们就参与对接,冀望能争取话语权。这是践行中央提出的“更加积极主动开放战略”的重要举措,也体现了“率先建立符合国际化和法治化要求的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成为我国深耕亚太、进一步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的深意。

 

       三、自贸区建设核心在于践行法治

  王新奎指出,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一项关乎深化改革开放的国家战略,是惠及全民的“改革红利”,是制度创新而不是“政策红包”。具体而言,试验区的目标重点在于三方面,一是扩大服务部门的对外开放,为中国适应全球创新链和产业链提供窗口和前进基地;二是以国际高标准为标准,改革外商投资准入管理体制,进而为国家整体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提供可供复制的经验;三是探索改善营商环境和提高投资和贸易的便利化程度。其制度创新可概括为“三自由一保障”:即贸易自由、投资自由、金融自由和法制保障。贸易方面,试验区遵循“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的原则,凡符合国际惯例的货物均畅通无阻。对此,上海海关副关长张华鲁进一步分析道,所谓“一线放开”是指货物在区内报关时由传统的“先报关,后进区”模式改变为“先进区,后报关”的创新模式;“二线管住”是指自贸区内部采取严密措施对货物进行监管,主要有卡口管理和海关全程监管两种方式;“区内自由”则是指货物在自贸区内可自由流动,可归纳为“分送集报、自行运输”。投资方面,实行“非禁即入”的原则,即所谓的“负面清单”模式:除了清单上规定不能干的,其他都可以干。金融方面,试验区内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等重磅金融改革引人注目。

  周汉民进一步分析指出,自贸区四项制度创新中法制保障是基石,而且必须践行从“法制”到“法治”的理念。我国前三波改革浪潮都非常重视法制建设,特别是为了复关和入世,全面修改了六部大法,并对四千多部法律法规及规章进行了立改废;而本次自贸区建设也非常重视法制建设,攻克了多项法律难题,并在很短的时间内颁布了大量的法规规章。当看到上海市律师协会浦东新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汇编的300多页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政策法规汇编”时,周先生非常高兴,认为这是上海律师对自贸区法制建设作出的重要贡献,并建议自贸区管委会在进一步核查验证后以多国文字公开出版,以便全世界更多的人能够了解上海自贸区的法制环境。但他同时也指出,光做到这些还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还仅仅停留在“法制”上,应进一步向“法治”靠拢。具体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践行法治:一是要积极借鉴美国、欧洲、日本、新加坡及我国台湾等经济发达国家或地区有关自贸区建设的先进立法经验,积极稳妥立法;二是要与国际规则接轨;三是要深化政府体制改革,做到依法行政;四是要保证司法公正和公正司法。

  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盛雷鸣指出,上海自贸区践行法治建设也必将给上海律师的法律服务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为积极应对自贸区法律服务的机遇和挑战,上海律协自7月初即积极部署应对举措,已形成专项调研报告;同时已决定成立“上海市律师协会中国自贸区法律服务研究中心”,邀请部门、高校、研究机构等专业人士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从业内吸纳专业人士担任研究员,针对律师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提升以及业务范围拓展等相关事项制定目标措施。今后上海市律协将继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团结全体上海律师,通过调研、讨论、交流并制定相应规范的形式,在业务类型、对律师团队能力、律所管理水平及服务规范等方面主动谋划律师行业制度创新以适应并促进上海自贸区建设,引领和规范上海律师为自贸区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四、自贸区是为深化改革提供实践经验

  最后,王新奎总结道,作为“试验田”,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首先是国家战略,因为试验区要着眼于全国发展和新一轮改革开放。对此,自贸区建设的目标已经非常明确:经过两三年的改革试验,力争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为我国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探索新思路和新途径,更好地为全国服务。而自贸区建设的注重“可复制、可推广”性,则为蓝图的实现提供了保障。设立上海自贸区是一场令人兴奋的试验,对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和对外开放、促进改革都有推进作用,但改革中将可能出现的一些潜在风险或者问题需要引起重视。改革创新考验着监管智慧,而风险防控又是关键所在。他希望政府部门、企业及专家学者,一起探讨体制和环境如何突破,做试验区的参与者和推动者。

  本次论坛历时一天,先后共有14位嘉宾登台演讲或发言,以时间为坐标介绍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过去、现在与将来, 以空间为体系介绍了上海自贸区与国际经贸格局和规则的相互关系;各位嘉宾系统诠释了上海自贸区作为中国转变政府职能、经济转型发展、规范试产准入和外资国民待遇的试验田的定位与使命,以及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指定的意义,为300多名与会者作了一次系统全面的宣传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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