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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律师事务所对青年律师人才的培养

2013年第12期    作者:赵洪亮    阅读 7,820 次

  青年律师作为律师队伍中一个新的群体,是一股新生力量,无时不释放着青春的活力,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青年律师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中国律师业的兴旺发达,关系到中国律师业的繁荣昌盛,是中国律师业未来发展的希望。然而,我们也必须清楚地看到,当前的现实是,青年律师由于受到执业时间短、执业经验少和人脉关系缺等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生存正面临着一定的困难,发展正面临着一定的挑战,由此而让青年律师的培养成为一个非常现实而颇具深远意义的重大课题摆在了我们的面前,值得我们深思与研究。

  

   一、要把青年律师人才的培养列入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规划

  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当然要依靠中老年律师的努力,也可以说中老年律师是律师事务所发展的中坚力量。但必须看到律师事务所未来的长期发展,却完全要靠现在的青年律师,因为当青年律师成为中老年律师的时候,他们同样也可以成为律师事务所发展的中坚力量。可以说,未来的竞争,就是现在的青年律师之间的竞争,即所谓是人才之争。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律师事务所一定要重视青年律师人才的培养,把青年律师人才的培养列入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规划,并作为一个重要工作紧抓不懈。一方面,要确定青年律师培养的长期计划及培养目标,即要在青年律师之中挑选具有潜质的优秀人才进行长期培养,并明确相应的培养目标,把青年律师打造成优质律师;另一方面,为实现这一长期培养目标,必须首先确定青年律师培养的近期计划及培养目标,即在近期比如35年内,如何对青年律师进行培养,并且取得什么效果,要有一个近期计划及培养目标,这是为实现长期计划及培养目标所做的准备,也是一个基础。总之,通过青年律师人才培养发展规划的实施,加强青年律师人才的培养,并且使之能够快速取得成效,真正让青年律师成为律师事务所可持续发展的后续动力。

  

   二、要把律师事务所建成青年律师之家

  律师事务所作为青年律师工作的地方,是青年律师职业之旅起飞的重要平台,应当把律师事务所建成青年律师之家。因为,青年律师刚刚开始执业,对执业环境、前景等等诸多方面都不清楚,因此律师事务所应当着重从政治上、精神上、道德上给予青年律师以更多的关心与教诲,让青年律师对律师事务所有家的感觉,从而能够安心舒心地工作。

  (一)要教育青年律师树立有志于中国律师事业的伟大志向

  有时候,青年律师对自己为何要做律师、从事律师这份职业都有困惑,而这种困惑对青年律师的执业是很不利的。因此,律师事务所可以谈心、开会等多种形式与青年律师交流,教育青年律师树立有志于中国律师事业的伟大志向,把律师不仅当作一种职业更是一种事业去做,只有这样,才有奋斗的动力源,才会不懈努力,坚持走下去,相信总有一天会成功的。

  (二)要帮助青年律师确立职业规划和人生目标

  青年律师因为年轻,且又是执业初期,对职业规划和人生目标有时并不清晰,但青年律师可塑性很强,做好引导,其成长起来是非常快的。因此,律师事务所要了解青年律师的思想与想法、对未来职业的期待,根据青年律师的自身条件,引导、帮助青年律师确立职业规划,树立人生目标,并在这个过程中,进一步帮助青年律师调整、修正职业规划。当然,职业规划和人生目标都是青年律师个人的事情,一般而言,律师事务所对此并不干预,但就青年律师人才的培养而言,这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青年律师如果没有自己的职业规划与人生目标,是一定会迷失的,一旦失去前进的方向,那是非常可怕的,而这一点作为律师事务所是不愿看到的。所以,要帮助青年律师确立职业规划和人生目标,不仅对于青年律师本人而且对于律师事务所来说都是很重要的。

  (三)要强调青年律师养成认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当前,有些青年律师急功近利,急于求成,总想一事成名,一案成名,因此往往只注重眼前利益,没有长远的目光,做事也比较马虎,不够认真。对于青年律师,如果律师事务所要进行培养的话,一开始就要强调青年律师养成认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即要有认真的执业态度、务实的执业作风,并对此进行严格要求,加强监督。因为如果其一开始就形成了做事马虎的习惯,这种习惯将是很难改变的。因此,对于青年律师而言,唯有认认真真做事,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获得当事人的认可,树立一个良好的口碑,才可能为自己将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要加强对青年律师的业务培养

  对青年律师进行业务培养,不断提高青年律师的业务素质,不断强化青年律师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是律师事务所对青年律师培养的一个重要方面。律师事务所对青年律师进行业务培养,一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确定好律师教导青年律师

  律师事务所要确定执业道德良好、执业经验丰富、乐于奉献的好律师当青年律师的“导师”,引导青年律师在律师职业之旅上起好步、开好局,因为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从实践来看,最传统也是最有效、最成功的,恐怕就是师徒式的培养模式了。所谓师徒式的培养,就是师傅带徒弟,也就是由一名年长律师尤其是资深律师、优秀律师带着一名或多名青年律师工作而进行的培养。师徒式的培养能够使青年律师最直观、最深刻地体会到资深律师、优秀律师的执业经验、基本技巧,并很好地从资深律师、优秀律师身上吸收营养,在资深律师、优秀律师潜移默化的教导即言传身教中快速成长起来,从一开始就给青年律师注入优秀律师的“基因”,从而向着优秀律师的方向去培养青年律师。

  (二)为青年律师提供更多锻炼的机会

  青年律师缺少的不是法律方面的才华,而是缺少做事的机会,缺少展示才华的平台。所以,律师事务所在机会来临的时候(有时没有机会,但可以创造机会),一定不要忘了青年律师,要在正确引导与严格把关的情况下,大胆地放手让青年律师去施展才华,在一个又一个的实践中获得锻炼与成长。对一些重大、疑难和有代表性案件的讨论和研究,一定要让青年律师多多参与,让他们充分发表意见、表达观点,也许这些意见、观点是肤浅的、欠缺的、甚至是不正确的,但这至少可以表明,他们对这个案件是有自己的思考,并且也是有自己想法的。这对青年律师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业务学习和提高的办法。

  (三)让青年律师多承办一些法律援助案件

  青年律师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案源上仍然存在一定的欠缺,为使青年律师能有更多的锻炼机会,在实践中不断地提高自己,律师事务所在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应当将法律援助案件更多地交给青年律师去办理。这样,既让青年律师有一定的业务收入,缓解一下经济压力,又让青年律师的综合能力得到了培养,有利于加快青年律师的成长。

  (四)让青年律师参与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

  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一般而言,年长律师、资深律师都不愿青年律师参与其中,因为他们没有经验。其实,让青年律师参与办理,可以很好地促进青年律师的成长,因为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往往是对律师综合服务能力的一种极大挑战,让青年律师参与其中,无论介入有多深,相信都会让青年律师从中学到很多,因为对青年律师而言,是很难有机会接触到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的。

  (五)安排青年律师参加知名优秀律师的庭审观摩(讲座培训)

  知名优秀的律师之所以能够知名优秀,其中必有其独特过人之处。作为律师事务所,要安排青年律师参与知名优秀律师的庭审观摩(讲座培训),让青年律师亲身感受知名优秀律师的庭审风格、办案技巧、辩论思想,分享其成功的经验。这样,可以很快地吸取知名优秀律师的法律素养入自己之身,加快自己的成长。

  (六)选派青年律师参加国家级的业务培训甚至出国深造

  对于青年律师中的优秀分子,律师事务所要重点培养,选派他们参加一些由中央部委、法律专业机构举办的业务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素质,开阔视野。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还可以选派特别优秀的青年律师出国深造,进行重点栽培,使他们快速成长起来。

  

   四、要在经济上给予青年律师一定的扶持

  经济,是基础。青年律师因为刚刚出道执业,往往面临着生存问题,作为律师事务所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扶持。

  (一)建立青年律师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针对律师的职业特点,结合律师的现状,为解决青年律师的生活问题,缓解生活压力,律师事务所可以尝试着建立青年律师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每月给予一定的生活费。

  (二)建立青年律师生活补贴制度

  实行青年律师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如有困难或难以实施的,可以建立青年律师生活补贴制度,即根据当地生活水平,结合本所实际,并考虑青年律师本人的现状,可以发给一定数量的生活补贴,缓解青年律师的生活压力。

  (三)建立青年律师培训基金

  除了执业前的岗前集中培训外,青年律师一般不再接受系统性、专业性的学习培训,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主要的一个,就是因为青年律师由于目前经济条件欠佳,没有能力去参加一些需要付费的法律培训。为此,律师事务所可以建立青年律师培训基金。青年律师培训基金的经费来源,主要有律师事务所的投入,即以律师事务所收入按一定的比例提取,还有就是律师的投入,即以律师业务收入按一定的比例提取。对于青年律师经律师事务所的同意后,自费去参加法律培训的,可以在青年律师培训基金中报销全部或部分培训费用,以此提倡、鼓励青年律师积极主动地参加法律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我。

  

   五、要加强对青年律师的管理

  青年律师刚刚走上职业之路,可朔性很强,且律师又属相对自由的职业,故管理如何,就可能导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以,律师事务所要加强制度建设,运用一套严格的制度对青年律师进行严格的管理,使青年律师一执业就知道律师是一个有“规矩”的行业,一切言行都应当在“规矩”规范下进行,从而规矩做人、规矩做事,为青年律师今后成长为“大”律师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以法律管理

  法律是律师执业的根本。对青年律师的管理,律师事务所不仅要用以《律师法》为主的律师管理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使青年律师能够模范遵守《律师法》,按照《律师法》的规定开展执业,而且还要以《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教育青年律师严格按照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去执业,避免在执业初期就遭遇执业风险的打击,断送自己的职业前程。

  (二)以规章管理

  除了《律师法》及基本法律外,还有司法部关于律师管理的规章,比如《律师执业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等等。作为律师事务所,也要以规章为依据,加强对青年律师的管理,监督青年律师贯彻落实。要以纪律进行管理,用律师执业纪律去约束青年律师,规范青年律师的执业行为。另外,对是党员的青年律师,还要以党章要求他们,使他们能够成为模范带头人。

  (三)以制度管理

  律师事务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以制度治所,以制度管人。特别是对于青年律师,更是要运用所内制度进行严格管理,因为青年律师对自己执业行为的法律后果往往考虑的不多,有时甚至是不计后果的,但真的后果来临时,却又后悔莫及。要做到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这样才能将制度真正落实下去,使制度成为青年律师不能突破的底线。

  (四)以道德管理

  道德的力量是无穷的。对于青年律师,除了以法律、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之外,道德也是一种很好的管理方式。律师事务所要对青年律师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把青年律师培养成真正有职业道德的人,成为有高尚道德的律师。可以说在当前,缺乏律师职业道德的人,也还是存在的,这些人对律师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另外,也要对青年律师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把青年律师培养成有真正人格魅力的人,打造既有高超执业素质又有高尚职业道德的青年明星律师,成为推进中国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中坚力量,把中国律师事业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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