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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证我心

2013年第04期    作者:罗文嫈    阅读 6,200 次

人物简介

       罗文嫈:上海市理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曾荣获:上海市优秀女律师、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黄浦区“三八”红旗手、静安区“三八”红旗手、静安区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2013年荣获上海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二十年前,我第一次站上法庭,作为一名职业律师,以法律和证据为武器,以理服人,让追求司法公正成为自己神圣的使命和职责。二十年后,我已经是一名成熟而富有成就的资深律师。二十年来,律师工作于我而言已不仅仅是一份职业,更寄托着我毕生的理想、责任、热爱和专注。青春岁月倾注在厚厚的卷宗和一方代理人席位上,我所付出,得到了精神上的丰厚回报;我所付出,让理想向现实迈进。

  

栉风沐雨   一个信念

        法律是公正的,一杆公平的天秤拨云见日,为陷入争端中的人求取一个最公道的结果,为浪潮奔涌的社会铺平前进的道路。在从事律师工作之前,我在基层企业担任党务政工干部,我向往以己之力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也向往凭借自己的能力让公平公正得到应有的诠释,怀揣着一份虔诚和期盼,我走上了职业律师的道路。

       急人所急,细致入微地处理问题,让事情得到最好的解决办法,这是我所追求。律师用法律的武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遇到困难的民众,支持推进政府的决策,为此我奋战在处理纷争的第一线。

  一个顾问单位因场地对外出租形成了经营多年的建材市场,由于当地政府调整业态需取消该建材市场,引起了数十户摊主连续数夜闹事的群体纠纷事件,摊主扬言今日再达不成补偿协议将举旗游行,情况紧急、牵涉人员众多,如不迅速平息,将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和破坏稳定和谐的局势。每当这样的时刻,沉甸甸的责任感总能赋予我最大的工作激情。按区、街道、业主和租户代表磋商的紧急会议确定的补偿口径,我立即起草制作了四种不同情况的补偿协议,并代表业主单位与近四十户摊主连夜签订了搬迁补偿协议。我从当天上午一直工作到次日凌晨五点,而上午十点还要开庭。当我来不及打一个盹,急匆匆准备离开时,部分尚未签约的摊主竟躺在我的车前不让我走。他们的焦急之情溢于言表,我深深理解他们的焦虑,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大家,并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留给了他们,保证将此事负责到底,使他们的情绪得到安抚,最后我终于平安离开现场。而对摊主们的承诺时时刻刻都像沉重的石块一样压在我心里,这对于我是工作的责任,对于他们却攸关重大,如果不能处理完善,也将为社会稳定带来不利的影响。开完庭,我立刻为前来联系的摊主协商签约,在单位、街道、警署等各方的努力下,这一事件最终顺利解决。

  律师的责任,不仅仅在于追求案件的经济效益,更在于注重办案所能取得的社会效益。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整个社会争取最大的利益,这是我一直在努力的方向。

  2009年,在世博动迁的一块基地上,进行搬迁所引发的补偿纠纷涉及到了几百家商户,我作为产权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此案。对于承租商户提出的种种不合理的补偿要求,有采取比较强硬的诉讼方式和采取适当宽松的化解方式两种办法。如主张诉讼,我可以收到很可观的律师代理费,但受诉讼程序的制约,基地搬迁的时间和进度也无法保证;如不诉讼,我作为常年律师,为此事做一些工作属于义务不会再行收费。

  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我明白社会稳定远高于个人利益,况且,长远而可持续的合作方式也能让双方获得更大的收益。我选择了后者,不厌其烦的配合顾问单位多次发函与商户联系,协同顾问单位及政府部门相关人员与商户进行协商沟通,以疏导为第一要务。最后在没有进行任何诉讼的情况下,在政府六部门的一致行动下,按期完成了该基地的搬迁。

  清晰的原则让事情变得简单,也使我的工作方向明确并充满动力,无论哪家顾问单位发生群体或恶性纠纷,我告诉自己,处理的原则都是把社会利益放在首位,与单位、地区、警署等领导一起积极疏导,化解事端。每一次成功、每一个事端的化解,都使我感到无比喜悦。

 

学以致用  开拓发展

  学习让人不断地进步,不断地发现生活与事业的真谛,这是长期坚持学习进修让我得到的体会。我已年过半百,人生逐渐步入黄昏,但从学习之中,我还是能感受到无穷的活力。

  我的学习之路,是从参加华东政法学院自学考试开始,当时的助学机构是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每门课都是全国统考,我如饥似渴的勤奋学习,成为全国的优秀学员,函授通讯多次介绍了我的学习情况。得益于自学考试的扎实基础,1992年我顺利通过了律师资格的考试。在步入律师岗位后,我在紧张工作的同时,又完成了同济大学房地产第二大专的学习和华东政法学院的法律本科以及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的学习。这些学习的过程就像一股清新的活水,学、问、用,如同车轮一样不断地转动,带给我新鲜的人生体验。已学过的,可以不断领会出更深的含义;未接触过的,则让我的视野更为开阔。

  刻苦修学、不倦钻研,这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在工作之中,我也随时注意发现事物规律,找到更便捷的解决问题方式。对顾问单位或案件中碰到的法律问题,不找到切实可靠的依据我总是不甘心。通宵达旦地回复一个个法律问题,一丝不苟地完成一个个合同或文件的修改,这是工作,也是对职业知识的再一次推敲和巩固。

  在90年代末期的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因涉及到参建联建方、接盘方、股权多次转让、楼盘的查封等一系列复杂的法律关系,十余年来疑案丛生。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与沪上数十名律师对庭。我深知每一份证据、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是案件进展的重大突破。我走访了数十家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拍卖、审计、评估公司,进行政策咨询,寻找相关证据,同时查阅了大量的相关资料,写了十几万字的《工作报告》、《代理意见》和《情况说明》,在我和顾问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与对方的较量多次反败为胜,避免了巨额国有资产的损失。

  在多年的努力中,我获得了不错的口碑,赢得了顾问单位和当事人的好评。由于时常在凌晨一、两点发出修改件,顾问单位的领导总是劝我不要太辛苦,他们信任并依赖我,总是说:“罗律师同意就可以了”、“这件事由罗律师决定”。常有顾问单位领导对外介绍我时,骄傲地说:“罗律师从来没有为我们打输过官司”。我感谢这样的信任和依赖,这是肯定,更是激励。

  工作的锤炼、岁月的积累宛如大浪淘沙、风霜侵蚀,滤去杂质,留下最初的理想和志愿。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升华,不怠思索,努力实践,这是多年来我的成长轨迹,也是我未来的努力方向。

  

立足本职  奉献社会

  依法治国需要律师精通法律知识,与此同时,民众法律意识的宣传、社会法律基础的完善也需要众人拾柴,共同助力。为此,我参加了各类社会法律咨询活动,运用我的法律知识,奉献自己的一点力量。许多次,我上广播电台参与“东方大律师”节目,到基层为钢贸商会会员单位上课、到高科技园区为科技孵化企业上课,义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并为政府解决突发事件出谋划策。

  静安区万春街火灾事件发生后,静安区司法局领导牵头组成了律师顾问团,我便是其中一员。参加法律研讨之外,我负担了起草该事件几个主要法律文本的任务,运用债权债务转让的法律技巧,解决了死亡人员的身故补偿和烧伤人员的医疗救助资金。突发事件的处理和解决时常需要有全新的思路和方法,寻求更好的解答,既是我的一种职业习惯,也是对于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在我的顾问单位中,有一家单位承接着上海市许多重大公众物业的经营管理业务,如世博会的中国馆、FI国际赛车场、旗忠网球中心、上海科技馆、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等。这些场馆代表着上海的形象,标志着上海这些年来各方面的高速发展,可谓重中之重。遇有重大国际国内活动,突发事件的处理需要法律支持,为此我愿意放弃休息时间,不计报酬,作为志愿者参加现场活动,与工作人员一起为了一方的平安而努力,身为其中的一份子,我感到无比骄傲。

  作为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我又兼任了党支部书记职务,在做好律师工作的本职之外,我还积极参加和组织党内各项活动,在培养年轻律师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2011年党支部培养发展了两名80后的年轻律师加入了党组织,并培育了新的积极分子队伍。2012年我所在的党支部被评为虹口区“两新”组织争先创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奉献的快乐不在于成果多么炫目,而在于付出的汗水和劳作的充实。这些年来,我获得过许多荣誉,这只能让我对自己的职业生涯和人生道路更加充满感恩和自信。

  勤奋敬业,诚实守信,追求公平,积极奉献,这是我对自己的要求,也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必须。在脚踏实地的辛勤耕耘后,以往的经历成为我人生宝贵的财富,我将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而继续努力,以法之名证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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