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交流会举行
日期:2007-12-10
作者:吕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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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切交流、良性互动。日前,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律师协会共同举行了“交流座谈会”。双方在友好的气氛中,就法院机制建设、法官队伍建设、提高审判质量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市司法局副局长桂晓民,市律师协会会长吕红兵,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朱洪超,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徐晓青、毛柏根、钱丽萍,以及翟建、朱树英、邹佳莱、陶鑫良、江宪、吴家平等资深律师参加了交流会。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潘福仁向律师们通报了一中院2007年的工作,并就一中院明年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设立诉讼事务中心、开展远程审理等新举措作了详细介绍,他还畅谈了在新形势下如何实现公正司法的理念与体会。
桂晓民指出,交流活动秉承了“律师与法官组织上多沟通、私底下慎交往”的优良传统,在组织层面上推动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
吕红兵在交流时指出,长期以来,上海广大律师对一中院法官严谨审判作风印象深刻,他对一中院长期以来对上海律师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认为,双方的不断交流对构建和谐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继续打造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构建和谐的司法氛围将会产生积极的意义。
朱洪超、徐晓青等也表示,随着《物权法》、新《律师法》的出台,与审判实践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出现新的情况,建议法官与律师共同学习、共同提高,以应对不断增长的案件纠纷的实践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