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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走出特色鲜明法律拥军之路

    日期:2007-08-01     作者:陈永辉    阅读:2,199次
    

核心提示: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把做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服务我军履行历史使命作为重要政治责任,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特色的法律拥军之路。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办获悉:在庆祝人民解放军建军八十周年之际,全国法院开展的法律拥军活动进入新高潮,各地法院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为驻军官兵送去关爱和温暖。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央有关部门,与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转发了《浙江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保障工作若干规定》和《福建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若干规定》,部署在全国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涉军维权工作。此举标志着人民法院实施多年的法律拥军工程,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人民法院坚强的法律保障。针对社会利益关系深刻调整过程中部队和军人军属涉法问题增多的实际,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把做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服务我军履行历史使命作为重要政治责任,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特色的法律拥军之路。

最高人民法院认真履行监督指导职能,对全国法院的涉军维权工作实施及时有力的政策指导。肖扬院长等领导同志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和其他各种场合,多次强调人民法院的工作要在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大局中有所作为,通过有效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帮助部队和军人军属解除后顾之忧,保证军队的同志能安心履行自己的职责。在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分别创设第一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和“涉军案件合议庭”后,最高人民法院领导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人民法院工作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新探索,派人与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部门一起赴两省深入调研和总结经验。200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与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颁发了《关于认真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尤其是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学习借鉴汤阴县和青岛市的经验,逐步建立健全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的工作机制。这是全国就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出台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开辟了依靠建立专门机制开展涉军维权工作的新途径。此后,200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再次与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等部门联合颁发文件,对进一步做好涉军维权工作进行部署。

“汤阴经验”和“青岛经验”经过多年大力推广,已在全国各地结出丰硕果实。全国地县两级人民法院普遍按《意见》要求建立起涉军案件合议庭或涉军维权法庭。各法院以为部队和军人军属排忧解难为己任,采取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减免诉讼费等措施,优先办理涉军纠纷和案件,充分体现服务部队官兵和对国防利益的特殊保护,为解决涉军纠纷和案件提供一条快捷便利的绿色通道。据不完全统计,仅最近6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就审结涉军案件27629件。这些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普遍较高,得到部队、军人军属和人民群众好评。如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10年中审理的涉军案件实现了“三无”:无错案、无改判、无拖案;达到了“四个百分之百”:审结率百分之百,执结率百分之百,正确率百分之百,当事人满意率百分之百。与此同时,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的涉军维权工作,在全社会产生了越来越广泛的影响,拓展成为各地双拥工作和政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机关的普遍重视和支持,目前全国有97%的县(市、区)建立起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领导小组、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合议庭(维权法庭)和人武部军人军属法律咨询站“三位一体”的涉军维权工作机制。许多地方还将这一机制延伸到乡镇和街道,进一步巩固了这项工作的群众基础,使广大人民群众从中受到深刻生动的国防教育和法制教育。

各地人民法院在开展涉军维权工作的实践中,不断创造出许多好经验。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针对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国防法律法规时,在复转军人安置、优抚政策落实、民兵预备役工作和防空设施建设等方面遇到的难题,发挥司法手段的独特优势和保障作用,支持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国防行政执法工作,对于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战场建设,发挥了很好作用。河南省军地法院组成联合调查组,全面了解全省未结涉军纠纷和案件情况,采取领导出面沟通、业务部门协调、会议统一布置、逐案督促落实等办法,对重大疑难涉军纠纷和案件进行集中清理,收到了很好效果。山西壶关、河北双桥、重庆合川等地人民法院,也都创造性地开展涉军维权工作,探索和积累了许多好经验。最近,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央政法委等部门推广的浙江省和福建省把涉军维权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整体布局,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以政法机关为主体、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涉军维权工作新机制的经验,更是具有很强的时代特色,成为法律拥军的新典型。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对这些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作了及时宣传,并于去年与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表彰了一批军地维权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实施了有力的舆论引导和鞭策鼓舞。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在全国各地的广泛深入开展,不仅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同时也收到很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在维护部队安全稳定,保障军事斗争准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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