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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举办民商事庭审方式改革讲座

    日期:2018-06-11     作者:律师学院    阅读:12,281次

      2018年68日,市律协律师学院联合市律协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举办“民商事庭审方式改革讲座”。本次培训课程邀请到一线法官和知名学者作为授课嘉宾,为律师讲解在司法改革大背景下,上海法院探索庭审方式改革的工作经验与前进方向。市律协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竺建平律师担任本次讲座主持人,并对本期课程进行介绍。


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章武生以《新型庭审对律师工作的挑战》为题,讲授新型庭审对律师诉讼业务的挑战,提出律师只有更新庭审观念、提升争点确定能力,提高临场反应能力,增强发问与回答提问能力,更好适应集中审理制度,才能与新型庭审制度相配套,更好的完成庭审。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主持工作,高级法官朱川以《“1+3”庭审方式的实践与思考》为题,介绍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3”庭审改革的推进情况,提出将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结合为言词辩论的优势。律师在法庭调查与辩论二合一的实践中,要适应开示证据后,紧接着质证、阐述观点,反驳对方的庭审方式。对律师的代理工作而言,书状先行是面对新型庭审最好的方法。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熊燕以《“1+3”新型庭审模式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的思考与实践》为题,从自身工作出发,介绍了争议焦点归纳,当事人当庭变更诉讼请求的处置方法,以及对当事人举证、明确请求权基础的释明方法。熊燕法官提出,要加强对争议焦点的提炼、归纳本领,如果法庭归纳的不完整,不准确,或者过于笼统,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庭审中,要关注疑点排除的环节。要能及时领会法官释明的意思。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高级法官卢薇薇以《“1+3”庭审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为题,提出开庭前对争议较大、案情比较复杂的案件,律师应在开庭前尽可能安排时间阅卷,以便庭审时熟悉卷宗安排,与法官沟通。作为被上诉人一方,二审前也应积极提交书面答辩状,便于法官提前归纳二审争议焦点。此外,卢薇薇法官还通过庭审录像,充分展示了根据新型庭审方式,法官总结双方争议焦点,组织双方言词辩论,通过庭审发问查明案件事实的技术。

250名律师参加了本次培训。现场气氛热烈,培训活动受到广大律师的肯定和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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