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准备修改宪法序言
日期:2008-04-14
作者: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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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政府9日决定成立一个专家小组专门研究修改宪法序言,使其更好地适应当今社会和环境变化。
政府发表的新闻公报说,当天举行的内阁会议讨论通过了总理菲永提交的关于成立修改宪法序言小组的决定,任命前部长西蒙娜·韦伊担任小组主席,小组成员包括议会议员、法学家、科学家,以及公民代表等,国民议会(议会下院)议长阿克耶也是成员之一。
公报说,法国宪法1958年颁布以来,法国社会生存发展的外部整体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是宪法序言中阐明的法兰西基本价值观念内容至今没有更新,因此政府决定委托专家小组研究“是否需要在宪法序言中增加受到宪法保护的价值观念”,并就需要增加的内容提出建议。小组将在6月30日前向总统萨科齐提交有关报告。
法国现行宪法由戴高乐总统于1958年主持制定并经全民投票通过。宪法序言全文为:
“法兰西人民郑重宣告恪守1789年宣言确立、经1946年宪法序言确认并补充的人权与国家主权原则。
依据上述原则以及人民自由抉择原则,共和国向表示愿意加入共和国的海外领土提供基于自由、平等、博爱共同理想并根据其民主发展设计的新政治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