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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协不动产征收(动迁)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不动产征收疑难案例讨论会

    日期:2022-05-19     作者:不动产征收(动迁)业务研究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上海律协不动产征收(动迁)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了不动产征收疑难案例讨论会。本次会议为线上会议,由委员会主任马永健律师主持,委员会副主任郑震捷律师、高兴发律师、张崇华律师以及委员会部分委员、干事、秘书等共计33位律师参会。
       马永健律师表示各位委员在疫情期间仍不断钻研专业问题,笔耕不辍,向委员会提供了极具研究价值的案例。希望通过此次研讨会,将这段时间案例汇编的进展向委员们进行汇报,并且就近期委员遇到的疑难案例进行一个研讨。
       李登川律师汇报了不动产征收案例汇编情况。截止本周已从近两百篇案例中精选出98篇案例,本次案例汇编拟收录案例100篇,希望委员可以继续踊跃投稿,特别是国有土地上私有房屋所涉婚姻及继承方面的案例。在完成案例筛选之后,编委会后续将针对案例汇编形式、图例、文章体例、整体内容等进行编辑、校对工作,又好又快地完成此次案例汇编工作。
       在疑难案例研讨阶段,各位参会委员踊跃发言,热烈讨论。李刚律师向参会委员介绍了一个有关60年代建造的非居住房屋所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认定以及房屋补偿问题的案例。参会委员首先对于“在1981年以前已经建造并用于居住的房屋”的法条进行了解析,对于系争房屋是否应当被视为建筑面积、非居住房屋是否能够参照适用居住房屋的法律规定、是否考虑系争房屋建造时的用途、区分土地补偿以及地上房屋补偿等角度进行了讨论。王文琴律师与参会委员分享了一个未被认定为居住困难人员的共同居住人是否能够分得征收补偿利益的案例。参会委员就共同居住人的概念,知青、知青配偶及知青子女何种情形下应当被认定为共同居住人,法院案件审理思路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李维世律师近期代理了一个涉及家庭协议处理的案件,并分享给委员会讨论。参会委员从协议效力、协议各方当事人的确定、付款义务的分配、共有纠纷或合同纠纷案由的选择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马永健律师就非居住房屋征收过程中涉及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的,相关补偿利益如何分配及诉讼策略的问题作了案例分享。参会委员从行政诉讼的可能性、租赁合同约定、承租人所涉单项评估报告、以不当得利纠纷或与所有权有关纠纷为案由进行立案的可行性、调解或和解的思路等角度发表了各自意见。李克垣律师分享了一个房屋征收过程中承租人死亡的案例,参会委员对继承、遗赠、如何与征收事务所沟通、程序上可能遇到的困难等问题进行了分析。焦士雷律师就仅有调配单的情况下,如何获取征收补偿协议以及如何立案的问题征求参会委员的意见。参会委员从申请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等角度,对唯一在册户籍人员并未实际居住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分析。
       马永健律师最后感谢委员们的积极参与和热烈讨论,并表示委员会将定期举办疑难案例研讨会议。同时现在正处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时刻,希望各委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能够助力疫情防控,同心抗“疫”,共克时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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