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深入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 高,公民因私出国的人数逐年增多。与此同时,从事出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也越来越多。出现了个别机构或个人为牟取高额经济利益,非法设立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编造、倒卖假证明材料,有的甚至与非法移民团伙勾结,从事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违法犯罪活动,扰乱正常的出入境管理秩序,还有一些非法出入境中介机构高额收取费用后无法兑现承诺,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为加强对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的管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2001年6月,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实施了《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自2002年4月起,上海共有37家经上海市公安局审核报公安部审批获得《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的合法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主要为中国公民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和其他非公务活动,提供信息介绍、法律咨询、沟通联系、境外安排、签证申办及相关服务。
经过5年多的经营发展,上海各出入境中介机构自愿联合发起,经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核准成立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务行业协会,这标志着本市因私出入境中介行业进入了一个自我约束、自我规范、公平竞争、和谐发展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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