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口计生委介绍,该办法所指的举报对象,是我省区域内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奖 举报内容包括违反计生法律法规的八大事项。其中,举报截留、挪用计划生育经费、社会抚养费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举报贪污、私分计划生育经费、社会抚养费的,奖励举报人相当于被举报人涉案金额3—5%的奖励金,但奖励金额起点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两万元。
举报人举报的案件,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获得奖励。同时,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根据《办法》规定,举报人可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当面陈述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时,应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的详细情况。匿名举报时,举报人可将本人举报信自编一个五位数的代码和一个六位数的兑奖密码,并妥善保存。
案件的受理实行分级负责制:省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受理涉及县处级正职以上国家工作人员的举报案件;市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辖区内乡科级正职以上国家工作人员的举报案件;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受理辖区内除上述人员之外的举报案件。
另外,凡举报以下情况均可获1000元的奖励:违反人口计生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抱养)子女,未主动申报的;在再生育审批、计生奖励政策兑现、违法违纪生育查处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虚报、瞒报、伪造、篡改人口计生统计数据的;违反规定发展超生人员为共产党员和提拔任用违法违纪超生干部或违规录用、聘用超生人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在人口计生工作中以权谋私,或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凡举报以下情况均可获2000元的奖励: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非法实行中期以上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的;施行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为方便群众举报,我省同时公布了各级有关部门的一百多个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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