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动态 >> 媒体报道

媒体报道

律师阅卷,可打电话预约

来源:解放日报     日期:2012-11-13     作者:栾吟之 徐丹 程建    阅读:5,584次
  “我是律师,想查询代理的一起刑案的相关材料……”一名律师致电嘉定区检察院,讯问查阅卷宗资料事宜。工作人员立即答复,可到案件管理中心登录电脑系统,录入证件信息后,轻点鼠标就可翻拍案卷、刻录或打印相关资料。昨天,嘉定区检察院自主研发的律师接待服务系统正式开通。

    即将于明年元旦起实施的新 《刑事诉讼法》和正在修订的《刑事诉讼规则》,对检察机关接待律师提出了更高要求。新规定将使检察机关的律师来访人次大幅增加,嘉定区检察院为此推出多项举措,确保执业律师依法履职。

    据介绍,接待服务系统在接到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预约电话后,工作人员通过案件管理系统,查询案件办理情况,并及时与承办人联系协调,确保律师阅卷权正当行使。前来阅卷的律师只需在约定时间段内,提交合法有效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及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等“三证”,便可在该院律师接待室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

    今后,该院还将推出律师阅卷网络、短信预约服务。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