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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律师为方便面涨价上书"后续:民政部作出处罚

    日期:2007-08-21     作者:吴艳霞 实习生李艳飞    阅读:2,446次
        

在河北律师为方便面涨价上书发改委20天后,8月20日,民政部对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作出停止活动两个月的行政处罚。

民政部在官方网站的公告板发布消息说,经调查认为,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所属分支机构面制品分会与“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实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对分支机构疏于管理。公告称,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违法使用“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名称对外开展活动,以“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名义参与方便面企业价格串通,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民政部的消息说,已责令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不得再使用“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的名称进行活动,并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五)项的规定,对该会作出限期停止活动两个月的行政处罚,要求该会进行整改。停止活动期间,依法封存该会印章和登记证书等物品。民政部将跟踪该会的整改情况。

记者了解到,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郝际广、梁子显、赵红民在上书发改委之后,曾于8月6日到民政部调查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是否经过合法登记,民政部出具了其未登记的证明。河北律师提出该协会中国分会是“非法民间组织”,即向民政部提出申请,申请民政部调查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性质,并依法取缔。民政部很快展开调查,作出这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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