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调解”违纪 复查不“加罚”
日期:2006-05-12
作者: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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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毛柏根、钱丽萍谈律协两个新规定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上海律师业在“做大做强”的同时,行业规章也在“做细做密”。
最近,在上海律师界享有行规“蓝宝书”之称的《上海律师执业规范汇编》又进行了“扩编”:新面孔《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处分程序规则》初次亮相,老面孔《上海市律师协会执业纠纷调解规则》升级换代。至此,上海市律协制定的行规已经多达23部。
那么,这两部新出台、新修订的规章对上海律师执业产生什么影响?市律协制定修改这两部规章的宗旨是什么?
笔者就此专访了市律协副会长、执业纠纷调解委主任毛柏根,市律协副会长、纪律委员会主任钱丽萍,对这两部新规做全方位的解读。
新规:“出尔反尔”属违纪
“说话算话”,摆在普通人面前,是一条道德准则,摆在律师面前,就是一条“铁的纪律”。在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刚刚通过的《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纠纷调解规则》中,首次将“拒绝依约调解”列入了“律师违纪行为”。
“如果律师在和当事人达成申请调解的合意后,又拒不接受调解委员会的调解,那么将有可能受到训诫、通报批评的查处。”谈到《调解规则》的修订变化,市律协副会长、执业纠纷调解委主任毛柏根这样表示。
事实上,律师被认为是最接近社会矛盾的职业群体之一,在各种错综复杂的局面下,在律师与当事人之间或者律师之间产生摩擦在所难免。在此背景下,市律协早在2001年12月30日就试行了相应的执业纠纷调解规则,为矛盾调处打开“通道”。
但在执行过程中,极个别律师“拒绝依约调解”的表现,“堵塞”了这条通道的通畅。有一次,某律师与他的当事人就“律师费争议”递交了调解申请书,但当调解委找到该律师做调查时,他却临阵变卦,摆出一副不合作的态度,拒绝调解。
原来,这名律师担心调解委偏向他的当事人,因为他与当事人达成的风险代理收费方式,在当时还未被正式认可。“与其律师费‘打水飘’,还不如逃掉‘调解’这一环,反正也不会有什么惩戒。”该律师道出了当时的心理。
《调解规则》修订后,此种出尔反尔的行为就有可能受到训诫、通报批评的处罚。“诚信是每个公民的基本素质,律师较普通社会公众,应该拥有更高尚的道德标准。我们这次对规则的修订,就是对律师的职业诚信提出更高的要求,也是对某些律师缺乏诚信的行为,做出必要的纪律约束。”毛柏根表示。
据毛柏根介绍,《调解规则》经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后,在业内获得了相当高的认可度。 目前,新版的《调解规则》已经正式实施。
复查:不会“罪加一等”
在这次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上,与《调解规则》一并通过的是《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处分程序规则》。
《程序规则》的出台标志着市律协纪律委员会的处罚,将由以前的依“经验判断”全面升级为依“程序规则”,这大大增强了纪律委员会处罚行为的可操作性,保障纪律委员会的处罚有章可循。
市律协副会长、纪律委员会主任钱丽萍强调,规范对违纪、违规会员处分程序是制定《程序规则》的直接目的,维护律师执业秩序是制定《程序规则》的动机。
因开庭应诉迟到15分钟,王律师被当事人投诉“缺乏执业责任”。但事实上,王律师是在为当事人寻找证人时有所耽搁,才导致了迟到的发生,这与一般意义的“缺乏执业责任”,显然有所不同。
在接受纪律委员会调查时,有苦难言的王律师却不敢提出复查申请,原因是“担心申请复查会加重处分”。事实上,也有其它拟处分会员都抱有像王律师一样的思想顾虑,而放弃行使“申请复查权”。
《程序规则》亮相后,拟处罚会员的“申请复查权”将得到有效保障。《程序规则》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复查决定可以是维持、撤销、减轻、补正纪律委员会的处分决定,也可以发回纪律委员会要求其重新审理,但不得加重处分等级。
“这样,拟处分会员能够无顾忌地行使申请复查权,保障正当权益不会因申请而受损。”钱丽萍表示。
听证:“海选”出的合议庭
听证程序是《程序规则》保障律师惩戒公正性的最为直接和重要的程序性规则。
钱丽萍指出:“《程序规则》根据拟处分的种类规定了听证庭的组成人数,细化了听证庭的组成程序,明确了听证员的任职资格,并规定了听证员如果是与拟处分会员属于律师代表大会同一选区的代表、纪律委员会委员或者与拟被处分会员有其他利害关系应该回避。”
值得注意的是,为保证听证庭组成人员的公正性,听证庭的组成办法独具匠心:纪律委员会将以拟被处分会员执业证尾数与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执业证尾数相同或相邻数为依据,海选出不少于20人的备选听证员名单,供被处分会员选择。
钱丽萍表示:“听证程序和复查程序的明确,是《程序规则》维护拟处分会员合法权益的两大亮点。《程序规则》出台的意义,除了规范纪律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外,很重要的一点是,对拟处罚会员的权利保护有所加强。”
重点:上好业内普法课
除了按照新出台的《程序规则》对个别违纪者严格处罚外,宣传新规也是2006年市律协纪律委员会的一大工作重点。钱丽萍强调,2006年市律协纪律委员会的工作将由处罚为主,转变成教罚结合,为律师上好业内规则普及课。
“虽然律师都是精通法律的专业人士,但他们对行规的了解反而不够。纪律委员会计划将行规的普及教育课开到律师学院,使律师在接受业务培训的同时,全面认识行业规则,要知道什么是违规行为,怎样避免违规行为。全面提高律师对律协行规的认识以及遵守行规的意识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