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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厦门低保标准有望提高 方案今年底出台

    日期:2007-10-17     作者:黄智敏    阅读:1,253次
     厦低保标准有望提高

方案已在调研中,预计年底可正式出台

2008年厦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方案将于年底出台。由于今年物价的上涨和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明年的低保标准也有望得到上调。

厦门市民政局副局长左慧敏昨天接听市长专线时表示,明年的低保标准方案目前已在调研中,预计年底可以正式出台。

据了解,制定低保标准有两个主要的参考指标,就是本市年度物价指数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厦门统计部门公布的数字,厦门今年平均月物价水平上涨5个多百分点;2007—2008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也进行了上调。在此基础上,明年的低保标准也有可能相应上调。

不过左慧敏表示,新的方案仍要以今后正式公布的为准。

左慧敏介绍,目前,厦门全市约有3万多人享受低保,今年要发放的低保补助款达4000多万元,比去年的3000多万元增加了不少。不久前,市民政局还出台新规定,对因物价上涨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厦门低保边缘户,发放每人每月13元的补贴,从8月至今年12月份,低保边缘户每人可获得65元补贴。

此次补贴对象为原先未列入厦门市城乡低保户,其家庭人均实际收入高于现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元以内的这部分困难家庭。左慧敏说,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布置下去。

2007年,厦门城市、城镇低保标准为:城市1人户315元/人·月,2人户290元/人·月,3人户265元/人·月;城镇1人户285元/人·月,2人户260元/人·月,3人户235元/人·月;农村每人每月1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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