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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学平视察本市贯彻律师法情况强调

    日期:2006-10-20     作者:樊丽萍    阅读:2,745次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赴上海市 律师协会调研,视察本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律师法》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参加视察并讲话。
    龚学平说,上海的 律师队伍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 律师工作的发展和成绩有目共睹。近年来, 律师队伍数量稳步增长, 律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律师工作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十一五”是上海加快“四个中心”建设的关键时期,也为本市 律师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龚学平强调,政府部门和广大 律师要牢牢抓住本市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契机,加快 律师业的良性发展,拓展 律师业的服务领域,加快 律师队伍的自身建设。此外,要坚持法治理念,维护公正正义,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今年初,党中央作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战略部署,为加强和改进 律师工作指明了方向。作为国家法律工作者,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 律师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政治保证。刚闭幕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广大 律师应当为实现这一目标发挥重要作用,做到服务发展、维护稳定、崇尚法治。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当前对 律师队伍而言,尤其要加强教育管理工作,提供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弘扬职业道德,保障依法执业,努力营造有利于 律师队伍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慕尧、刘伦贤、陈豪、胡炜等也参加了视察。
    
律师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将出台
   低收入者打不起官司的状况即将得到有效改善。今年12月1日,本市将正式出台《上海市 律师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严格规范 律师服务费的收费环节和收费程序。收费办法还明确,对于部分在经济上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按照收费办法的具体细则,也可享受到减收或免收 律师服务费的援助。这是昨天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赴上海市 律师协会调研时透露的消息。
    即将出台的 律师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内容将突显公开透明、协商一致和程序规范三大原则,内容还包括:细化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的收费合同;进一步明确计件收费,规范按比例收费,引导计时收费; 律师收费发生争议时,明确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律师协会等部门调解处理。
    在完善 律师收费制度的同时,市司法局等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拟出台一系列措施,着力解决制约本市 律师队伍发展的瓶颈问题,进一步优化本市 律师执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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