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考核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研究 >> 专业委员会 >> 医药健康专业委员会 >> 研究动态

市律协医疗卫生业务研究委员会对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三期”评定准则提出修改意见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日期:2012-07-04     作者:医疗卫生业务研究委员会

        根据上海市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和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征询意见的要求,上海市律师协会医疗卫生业务研究委员会对《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准则》提出修改建议。

        医疗卫生业务研究委员会特别召开会议,由主任卢意光律师主持,副主任沈涛、栾晓丽、委员吕刚、王兵、赵薇、卢建五等律师共同参加讨论。

        参会律师通过阅读相关材料,并结合自身的实践经验,认为该准则的制定基本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对于其中可能与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相抵触的问题提出了专业意见,形成书面修改意见共计3条,并于7月3日提交市司法鉴定中心。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0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