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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纪律委员会拟修订纪律处分办法

    日期:2002-03-08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7,393次
2002年2月2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六届二次理事会通过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律师纪律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标志着本届理事会律师纪律委员会正式成立,我市34名资深律师成为该委员会的委员。为了增强委员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市司法局领导在协会“2002年新春酒会”上为委员代表颁发了证书。
新一届理事会在广泛听取律师意见、分析近年来投诉情况的基础上,为保证投诉案件处理的规范、公正、高效,决定以《北京市律师执业规范》为指导修订《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纪律处分办法》和《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纪律处分委员会规则》。
新一届理事会成立不久,筹备中的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纪律委员会和律师行业规章制度委员会召开了制定律师纪律处分规则的首次研讨会,两个委员会的召集人及部分委员候选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制定规则的目的、意义以及委员会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大家认为:新的规则中要进一步明确纪处程序,增强可操作性;要加强调查力度,增加工作透明度;要明确案件受理范围和对违规律师处分的依据等等。会议决定由律师纪律委员会根据近年来北京律师被投诉的情况制定出规则草案,然后规章委与纪律委员会共同修订完成。
新的《北京市律师纪律处分办法和规则(草案)》将由律师纪律委员会主任王立华、委员吴以钢、韩德晶律师主笔。
(会员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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