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北京调整车船税草案 小客车定为480元

    日期:2007-07-17     作者:郭爱娣    阅读:1,543次
    昨天,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延期四天征求意见正式结束。市法制办整理市民意见并经研究后确定,摩托车车船税为120元,微型客车车船税由360元降至300元,小客车不变。该调整草案还将上报北京市政府,经讨论批准后才能最后确定。

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昨天上午,法制办共收到6960多条网友意见。这充分反映了市民对车船税的关注,以及对政府立法、规章制定的参与意识。

该负责人还透露,征求意见稿曾规定,摩托车车船税为180元,微型客车为360元,小客车为480元。市法制办经过充分考虑和分析之后,对原有的草案进行了调整,将摩托车的车船税降为120元,微型客车降到300元,小客车保持不变,仍为480元。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