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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律师发起个人合作建房公布建房公约

    日期:2007-04-20     作者:李姗    阅读:1,235次
    昨日,徐州律师刘茂通正式以个人名义发起 合作 http://text.dotmore.cn/Redir.html?http%3A//www.dotmore.cn建房,并公布新型的个人合作建房公约。刘律师说,他们律师事务所已接到121名市民报名,合作建房近日将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

目前,在我市出现了三个个人合作建房案例。“在以往的个人名义合作建房中,碰到最大的问题往往是个人如何取得有关行政部门的审批,怎么取得土地等。但在我的这个合作模式中,我将这些全部委托给 开发 http://text.dotmore.cn/Redir.html?http%3A//www.dotmore.cn商,由开发商出面解决。这样的话,在实际的操作上效率更高,也更具有可行性。”刘茂通说,以律师名义发起合作建房,实际上是整个的合作建房 项目 http://text.dotmore.cn/Redir.html?http%3A//www.dotmore.cn全程都聘请律师事务所出面管理和操作,能够从最大限度上规避风险。刘律师还表示,在没有达到合作建房公约草案所约定的人数和没有通过拿地意见之前,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的前期费用均由发起人自行负担。

刘律师表示,目前我市已有一些 房产 http://text.dotmore.cn/Redir.html?http%3A//www.zbrx.cn 开发 http://text.dotmore.cn/Redir.html?http%3A//www.dotmore.cn企业在和他进行洽谈,这些企业都是抱着一定的公益目的。在他的设想中,建造的房子将满足工薪阶层的需求,面积在80至100平方米间。至于购房者方面,目前反应十分积极。一期报名工作接近尾声,已有121名徐州市民向律师事务所提交了合作建房申请书。据悉,报名者以中低收入者居多。选房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进行排序。

一位70岁高龄的合作建房参与者表示,此前曾多次听说合作建房的事情,但是都感觉不是十分可靠。这次听说是律师发起的,她心动了,因为她认为律师更值得信任。一位李姓合作建房者表示,律师尤其是房地产专业律师发起合作建房操作起来应该更专业、更规范、更透明。

中国矿业大学一位教授称,只要国家没有对这种购房模式进行明令禁止,那么就可以运作。他同时表示,出现合作建房组织对于促进房价的降低、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有一定正面意义。最后,他还呼吁国家早日对此进行立法,从而规范各种合作建房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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