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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达能娃哈哈商标许可合同可能终被认定有效

    日期:2007-09-06     作者:袁田恬    阅读:1,053次
    “达能和娃哈哈的官司可能最后又会回到原点,双方只是通过目前正在进行的一系列法律程序来确认之前的情况都是合法的,商标许可合同也可能最终被认定合法有效。”上海毅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震宇昨天告诉记者。

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娃哈哈合资公司起诉国家商标局后,达能方面一直表示不予置评,而娃哈哈集团在发表声明以后就开始对外保持沉默。

“一般这样的案子,受理以后5天送达被告,被告15天答辩,再5天把答辩送达原告;一审通常6个月,案情复杂再延长6个月。”王震宇表示,“这样的案子通常都会久拖不决,最后调解或者撤诉。而且法院可能还会等杭州的仲裁出结果了再依据那个结果来判。”而据记者了解,目前达能和娃哈哈在杭州的仲裁一直悬而未决的原因就在于无法认定国家商标局给予娃哈哈的回复是否属于行政驳回。“当事人也可以提出杭州案子的审理要以这次的案子审理结果为依据,中止那边案子的审理。”王震宇表示。

“而即使达能希望对于商标局的仲裁要有一个明确的结果,最后也可能是商标局认定当初给娃哈哈的回复就是驳回,随后合资公司将再次起诉商标局的驳回不合法。”王震宇认为。

“最好的结局就是在商标仲裁方面,达能提出撤诉,两家的合资公司运营照旧,也许等到双方都冷静下来,气消了以后会选择这样一个结果。从另一方面来说,从前合作的时候因为利益关系,双方都会回避一些问题,就好像抱着地雷走路,而在通过司法途径将一切都确定合法后,将来的路会更好走。”王震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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