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律师价值的定位是一个复杂和充满争议的问题。在我国律师行业发展的初期,大部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只能提供传统的法律服务,例如代理诉讼和仲裁、起草和审查合同等。律师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为被代理人赢得诉讼或争取更有利的裁判结果或是审查合同法律效力上。1994年之后,中国证券市场建立,我国才开始出现提供证券服务的非诉讼律师。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非诉业务在法律服务业务中占据的比例越来越大,律师与企业和社会经济生活越来越紧密的结合在一起。有些企业已经到了离开律师、离开法律服务就无法开展正常经营的状况。因此,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当前社会,在改革开放发展的新时期,在企业法律意识显著增强的今天,律师的价值定位再不应该仅仅局限为“打官司”、“上法庭”或者是审查“效力的合规性”上,而应该注重在提升客户价值的过程中更好的实现律师自身的价值。
随意浏览一下世界著名律师事务所的主页,就会发现他们无不将实现客户价值最大化、满足客户的商业价值需求作为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最高目标。律师业作为服务业的性质,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律师主要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和其他方面的知识和资源为客户提供技术、信息、智能服务。律师提供的产品更多是无形的服务。虽然法律服务不能直接体现为创造社会财富,但是它对社会的经济的间接推进或迟滞作用是非常巨大的。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能够帮助客户避免法律风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的提升客户的商业价值,使客户在激烈的国内国外竞争中获得有利地位。反之,如果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是错误的,也将给客户带来损失。那么,当客户的利益得到最大化以后,律师不仅通过获得客户支付的服务报酬体现了自己的服务价值,更通过客户利益最大化这一事实实现了自己的专业价值和个人价值。
近几年,大成律师事务所的非诉业务不断创新和拓展。我们的律师在各种非诉业务中帮助客户提升了其商业价值,也使自身的价值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国有企业改制是大成律师事务所的重要法律服务产品之一。截至目前,大成所已经成功为包括东风汽车公司、武汉钢铁公司等300多家大中型国企提供改制服务。在这一过程中,大成所的律师通过帮助国有企业梳理国有资产、挖掘国有资产价值、实现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和市场化,最大程度地保持了国有企业的资产价值和品牌价值,使投资人和国有企业都获得了市场价值的最大化。一些大型国企的改制重组往往涉及上亿、十几亿甚至上百亿的国有资产,这要求律师对法律和改革的理解必须非常到位,才能规范准确地实现国有资产的重组。而我们在提升国有企业价值的同时,实现了律师的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
债务重组也是大成所近年来的主要非诉业务之一。企业陷入财务困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每天都发生的事情,债务重组的业务量之大,使债务重组本身就成为律师的专项业务。在实施债务重组的过程中,律师帮助企业采取剥离劣质资产、优化资产组合、第三方担保代偿、收购债权等手段,使企业债务得到合法合理的重新组合,既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也有效地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使企业重新焕发活力。律师帮助企业通过债务重组实现债权人、股东和企业利益的最大化,而律师作为债务重组不可或缺的参与者甚至是主导者的价值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国际私募是大成律师事务所近几年的最新高端业务之一。目前,我国许多企业并不充分了解自身的价值,他们在寻求融资途径的时候往往举步维艰,即使遇到了国际私募基金,也常常被国际私募基金的经理们打压企业价值。而律师除了提供法律服务,还应该尽可能的帮助企业了解和发现自身的价值,为他们设计的商业模型甚或财务模型提出意见和有利的商业信息,从而使他们在进行国际融资时获得有利的谈判地位,并最终获得有利的对价。企业通过国际私募获得的不仅仅是一笔企业发展需要的资金,还是对企业自身价值的一次深刻挖掘,是对企业经营模式和经营方向的一次科学定位。通过律师等其他专业人士的服务,企业的价值甚至会成倍数的增长,而律师的价值也随之得以更大的体现。
那么如何才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的同时,更好地帮助提升客户的商业价值,进而更好地体现律师的价值呢?我认为有以下几方面是律师需具备的条件:
必须具备精湛的法律素养和勤奋学习的精神
既然律师提供的产品是法律服务,那么对律师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具备相应的法律素养,并扎实掌握法律知识和法律原理。有些律师不注重专业素养的提高和知识更新,满足于律考的基础和经验,殊不知我国经济发展太快,导致法律变化也相当快,所以律师必须努力学习、天天紧跟,才能掌握最新的法律动态。特别是涉及经济、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可能每个月都会有变化,只有勤奋学习,天天紧跟才能使律师的产品服务具有“专业性”,从而提升对客户服务的品质和可靠性。律师必须争取成为相关法律领域的专家型律师,把法律素养、法律知识和法律实务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有效证明自己作为专业人才存在的价值。
应当掌握一些基本的财务知识和商业价值分析能力
既然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产品是为了提升客户的价值,而且主要是客户的商业价值和经济价值,那么律师就应当掌握相关的财务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和经济学知识。随着经济生活的日益复杂以及企业在经济生活中占据的日益重要的地位,律师不应该仅仅满足于弄清各种复杂的法律关系,而且应当掌握更复杂的财务和商业知识。以融资并购为例,如果没有相应的财务知识,就无法帮助客户成功的运用杠杆收购、债务重组、财务模型重构等高端的手段开展融资并购活动。现在许多投资咨询机构都设有“法律风险控制部门”,这说明他们已经认识到了财务风险、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的互相影响和共存。律师在执业的时候,如果只考虑到法律风险而忽略财务风险和商业风险的存在,就很难为客户提供更精准、更全面的法律方案设计,在失掉了律师的“精准性、综合性”特征的同时也将失去“律师更高的专业性”。因此可以说,具备商业和财务方面的素养和知识对一个律师的重要性毫不亚于具备法律素养和知识的重要性。
必须关心国家宏观经济,洞悉国家经济发展走向,具备经济大局观
正如法律本身是对社会生活的全面反映和提炼,律师作为法律专家也必须对社会生活有着全面的认识,尤其必须对国家的宏观经济走向有一定深度的理解,才能更好地帮助企业提升价值。企业作为经济生活的微观主体与大经济环境息息相关。国家的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外贸政策等相关经济政策是企业进行投资和开展经营的风向标,企业只有遵循甚至迎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才可能获得利益最大化。既然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目标是提升企业的价值,律师必然不能忽略宏观经济环境可能对客户带来的影响。不仅如此,律师还必须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经验和社会资源,预测国家的经济发展走向,未雨绸缪的为客户提供最有保障的法律服务。
胡锦涛总书记今年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省级干部进修班上的讲话中谈到:“必须科学分析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机遇、新挑战,深刻把握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形势下我国的各项事业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促进科学发展,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总书记的讲话已经充分说明中国的经济全球化不可逆转,如何在中国经济和中国企业全球化过程中,发挥和体现律师的价值,本身就是中国律师的课题和使命。
一方面,中国正处于前所未有的经济发展上升期,各种国际资金纷纷涌向国内,国内企业的长足发展日新月异,这为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产品提供了绝佳的机会;另一方面,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进,许多国际律师事务所都来中国开展业务,律师行业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和严酷。这对我们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律师只有不断掌握新知识和开拓新业务,建立全球观和企业商业价值观,才能够不断提升客户的价值,并在此过程中全面体现自身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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