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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不分红者应予“公开谴责” 30位市政协委员联名交提案呼吁“稳定繁荣股市”

来源:新民晚报     日期:2012-01-14     作者:江跃中;潘高峰;徐轶汝    阅读:9,274次

谢荣兴、吕红兵、周锋、朱建国等30位市政协委员,联名向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交提案,呼吁“稳定繁荣股市”,鼓励上市公司分红,对连续三年不分红者给予“公开谴责”。“现在证券市场监管归中央,上交所也直属证监会,但作为上海的相关部门不应该无所作为,完全可以积极推进,从我做起,作出表率,将稳定股市繁荣股市提高到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高度来抓。”另有22位市政协委员联名提交的提案,建议设立金融投资者投诉中心,保护普通市民和来自世界各地的金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政策应对分红公司倾斜

 

在前几天举行的一次政协会议小组讨论中,一位政协委员语气激动地质疑道:“都说股市是经济的风向标,中国经济发展速度是世界上最快的,可股市的表现却是最差的,这正常吗?”此话引起其他委员的共鸣,大家都对股市的表现表示困惑。

 

30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的提案,就将关注的目光聚焦到了股市上,并从“上市公司分红”这个敏感问题上“开刀”。提案表示,政协委员曾建议证监会颁布一个《指引》:对连续三年当年利润分红超过50%以上的上市公司给予股市政策的优先权,比如给予股份增发、配股,给予发行公司债,给予管理层股权激励机制,给予重大资产重组和购并的优先审核权,反之“暂不受理”,甚至可以对有足够可供分配利润,且连续三年不分红者,给予“公开谴责”。“能否长期保持足额的分红是散户们撇开股价涨跌,长期投资股市的一帖良方,至少是一份不错的安慰剂。”

 

每年分红不低于50%

 

目前注册在上海,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达199家,其中由上海国资委和区县国资委控股的近60家,在上海的央企以及异地国资在上海注册的上市公司达40多家,占总数的六成以上。提案建议上海国资委发一个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包括第二、第三国有大股东)关于公司分红的指导意见:每年分红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的50%以上。同样,作为有上海证监局主管的自律行业协会上海市上市公司协会,涵盖了全部199家上市公司,更应该发出倡议,要求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同样倡导每年分红不低于50%,并在披露年报中就如何规范分红提出制度性的表态。

 

市政协委员陈振鸿在政协小组讨论会上,也建议政府加强对不分红的上市公司的监管,对连续3年不分红的上市公司予以退市。股市监管部门不能只帮企业圈钱,让股民受损。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金融投资领域,政府主管部门为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但该三主管部门目前又没有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处理投诉。另外,我国缺乏对金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专项法律,也造成了投资者无法可依、投诉无门的窘境。景莹、张培志、黄勇平、桑标等22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的提案,建议设立金融投资者投诉中心,保护金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金融投资者投诉中心可以汇总众多投诉者的信息,收集相关证据,为投诉者提供金融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法律帮助,有效地与被投诉单位进行协调、调解,处理纠纷,该中心可以作为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不可或缺的配套软件,为金融投资者的维权提供相应的服务平台。在接受投诉者投诉同时,投诉中心可将相关投诉信息汇总、分类、统计,如发现银行等金融机构存在违规情形的,可将信息及时汇报金融主管部门,能起到对金融机构的监测作用。

 

投诉中心设立后,能为投资者提供一条救济途径,有效地提供缓冲地带,缓解冲突,防止矛盾激化,能够起到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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