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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律师

锦天城——打造汇聚精英的平台

    日期:2012-06-27     作者: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阅读:13,821次

编者按:为展示和宣传律师队伍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作用和贡献,全国律协开展了“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活动”。经过评选,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等本市6家律师事务所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这6家律师事务所虽然有大有小,但他们都各有千秋,在各自的领域内作出了不俗的业绩。本刊从本期起开设“上海‘全国优秀律所巡礼’”专栏,把他们成功的经验及作法介绍给大家,以期能对业内诸君有所启迪和借鉴。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是目前上海市规模最大、执业律师最多的律师事务所,并在杭州、北京、深圳、苏州、南京、成都、重庆、太原设立分所,现有合伙人182名,执业律师共564名。在执业律师中,具有博士学历的律师44名,硕士以上学历的律师353名。有133名律师曾在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法国、香港等地留学或具有在国外担任律师的从业经历,约占事务所律师总数的24%2011年,锦天城业务创收5.51亿,比2010年增长24%20111225日,锦天城再次被授予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荣誉称号。

 

一、寻求共同理念,坚守民主建所、治所底线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理念一致、价值取向一致或基本一致,是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特别是规模事务所发展和壮大的基础。事务所管理模式的选择,以及分配机制的确定,都是国内律师事务所一直探索的问题。自成立起,锦天城就将“决策民主、权益清晰、鼓励合作、共创品牌、和谐发展”作为事务所建所、治所的宗旨,并以文字表述反映到事务所的主要文件中,以此作为选择合伙人的主要标准之一,将认同这一理念和具有相同价值取向的优秀律师汇聚到一起,并在制度建设上将这一理念落实到位。

   例如:在锦天城的相关文件中,明确事务所主任不在事务所内部合伙人中推选,而是从行业中聘请德高望重的社会精英担任,在制度层面上解决了事务所主任在业务开拓中可能存在的管理权利私有化或者光环和荣誉集中在一个人身上的问题,有利于解决众多合伙人担心自己会处于某个杰出合伙人阴影下或自己被边缘化的困惑,也有利于更多的行业精英加盟锦天城。又例如,在合伙人吸纳的程序上,明确规定必须有两名高级合伙人的保荐,除陈述保荐该名律师的充分理由外,也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就该新进合伙人的相关风险管控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强化入伙程序的复杂性、严肃性,由拟进合伙人当场陈述加盟理由,合伙人提问及合伙人现场无记名表决等等。这一系列制度设计的背后,反映了锦天城民主建所、治所的理念,也让事务所合伙人形成一个“没感觉”、三个“有感觉”。所谓一个“没感觉”,指不让推选出来担任事务所管理层的合伙人有做“领导”的感觉,而仅仅是一个服务者、召集人;所谓三个“有感觉”,一是指让所有合伙人在事务所内部有当家作主被充分尊重的感觉;二是指让新加盟的合伙人有进入事务所后完全与原合伙人一样平等参与事务所制度建设的感觉;三是指让所有律师对事务所有归属、有组织的感觉。这些感觉不是虚幻的概念灌输,而是通过相关具体制度的实施来实现。尽管在事务所管理效率与民主决策之间还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空间,但在锦天城内,这一感觉氛围已经形成,已经扎根在各合伙人的观念中,即锦天城始终将民主决策、民主治所放在第一位。

 

二、包容各种体制并存,鼓励相互合作

 

采用提成制还是公司制管理模式,一直是律师事务所发展中比较纠结的问题,锦天城结合目前律师事务所管理的实际情况和锦天城律师多、高学历律师多、海归律师多的现实,从有利于业务开拓、有利于事务所内部稳定、有利于减少管理成本的角度出发,从事务所成立起,就不拘泥于事务所管理模式的简单划分,探索一种适合事务所发展,包容各种体制并存的新模式。这一模式的特点在于组织架构上,以高级合伙人作为核算单位和管理子平台,不在事务所层面实施完全公司制模式,避免成本、利益分配上模糊,减少矛盾和相互猜疑,并使个人创收与收益之间完全绩效挂钩,经营成本管理精细化,充分调动各合伙人、律师积极开拓业务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同时,针对各合伙人业务领域差异化的情况,对于资本市场业务、金融业务和知识产权、房地产开发等非讼业务,结合这类业务拓展必须依靠团队合作和配合才能完成的特点,借鉴“一国两制”的智慧,实行“一所多制”,鼓励和倡导开展非讼业务的律师整合所内资源,建立以接近公司制模式的非讼律师团队,强化工作纪律和业务规范,依托事务所内部的各专业委员会,建立较为规范的相关业务工作流程、文本格式、质量评价体系。因此,锦天城既有针对诉讼律师的类似提成制模式,也存在针对非讼业务,由几个合伙人组建的公司制模式或由某个合伙人通过模拟公司制模式组建的规模化专业团队。通过这几年的实践反映,这一包容性管理模式调动了事务所所有成员的积极性、主观能动性,适应和满足了客户的需求,加快了事务所在规模化、品牌化建设方面的进程。

 

   三、搭建权利分享平台,健全风险梯级管控机制

 

随着律师事务所规模的扩大,合伙人、律师之间的熟悉程度、相互信任关系存在减弱的客观问题。因此,治理模式、分配制度和风险管控如何适应这一变化摆在了大家的面前,考验着律师事务所管理者的智慧。锦天城首先从温情化管理模式向制度化管理模式转型,在制度层面上参考我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目前上市公司的一些做法,以合伙人大会为事务所的最高权力机构,并赋予各个分所在管理、人才引进、分配机制上的一定自主权。事务所设管理总部统一管理上海办公室及各分所的品牌建设和市场整体拓展等工作,各分所自行通过民主方式推选人选组建管委会处理所在办公室的相关事宜。此外,结合权利分享的模式,建立风险梯级管控机制,即团队主管合伙人对团队所有成员产生的风险承担连带责任;若该合伙人承担该连带责任不足的,则由其所在办公室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若该所在办公室合伙人无力承担该风险责任时,则由事务所全体合伙人承担责任,构成事务所对各合伙人进行扁平化管理,各主管合伙人对下属团队律师进行垂直管理相结合的风险管控管理制度。同时,建立和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在业务管理上,制定了《立案管理办法》、《案件审核制度》、《律师办理刑事诉讼案件操作规程》、《收案程序规定》、《重大案件讨论制度》、《完善利益冲突机制决议》等100多项制度。特别是办案质量监督机制,促进和提高了律师的业务水平和敬业精神,从而确保了律师的办案质量,极大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防范了事务所风险的发生。为使相关制度执行到位,促使律师平时能查阅学习,事务所将有关制度汇集成册印成手册,规定事务所律师都必须亲自签收领用。

 

   四、推动整体专业强势,避免个人强权

 

锦天城作为规模化律师事务所,始终把打造专业强所作为发展的目标,把提升专业影响力和市场份额作为努力的方向。律师事务所发展中,经常存在单个律师、单个律师团队支撑事务所某一特定法律服务领域的现象,而一旦单个律师、单个律师团队发生变更,则导致事务所在该法律服务领域失去竞争优势。即便不发生变更,如存在封闭式、独占式模式,也会制约事务所在该领域的整体更快发展。因此,锦天城在法律服务专业建设上,遏制个人在事务所内部管理上的强权,同时积极引进相同细分专业的优秀律师,避免个别合伙人在业务领域上内部独占。从而在一些专业领域,逐渐在全国形成了有一定影响力和领先的优势,如反倾销业务、信托业务、证券业务、知识产权业务以及外商投资、银行金融、房地产业务等。除每个专业领域均有一定影响力的领军人物外,还带动了一批律师在这一领域的业务拓展,培育了一批年轻律师在这一领域得到快速成长。在证券和资本市场方面,锦天城是《亚洲法律杂志》评选的“年度最佳资本市场律师事务所之一”,在2011年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项目法律顾问排行榜中,锦天城代理发行项目数量排名全国第四。最近,锦天城又被《证券时报》举办的“2012中国区优秀投行”评选活动中评为全国三家“最佳IPO律师事务所”之一。在知识产权领域,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10年度中国10大知识产权案件中,锦天城陈乃蔚律师团队代理的上海世博会法国馆“高架立体建筑物”发明专利案名列首位。除此之外,事务所还多次被国际知名法律媒体和权威评级机构列为中国最顶尖的法律服务机构之一,被亚洲法律杂志评选获得“中国律师事务所大奖”;被钱伯斯法律评级机构评选为“领先中国律师事务所”等等。

为打造专业强所,锦天城在提升律师专业水平方面还着重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推动事务所专业委员会的建立

        事务所近几年成立境内外上市业务委员会、并购重组业务委员会、国际贸易和争端解决委员会、房地产和基础设施业务委员会等8个专业委员会,通过专业委员会提升这一领域的律师专业水平,整合相关资源,沟通有关信息。并通过这一平台的专业辅助,使事务所在某一专业领域做到统一宣传、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法律文书格式,统一竞标方案和报价,建立专业人才、专业信息的共享机制。

(二)开展业务培训系列讲座,提高律师执业素质

        2011年全所举办专业系列讲座30多次,包括律师诚信建设、执业技巧、律师礼仪等基础培训以及证券与资本市场、建筑房地产反垄断等专业领域,授课教师既有事务所内部高级合伙人、资深律师,也有外聘行业专家。2012年以来,相关系列讲座已开办10多次。

(三)建立专业把关机构,防范风险发生

        锦天城根据非讼业务专业要求强、风险责任大的特点,进一步健全业务质量和风险的内控机制。例如,针对证券业务,设立事务所内核小组,规定对事务所发出的相关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均需经内核小组审核通过。

 

   五、提升品牌价值,以品牌促进队伍规范化建设

 

锦天城近几年来,紧紧抓住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给律师业发展带来的机遇,落实事务所业务发展纲要,除加快内部的专业整合外,抓好分所布局调整和拓展工作。按照“立足长三角、面向全国、整合业务、拓展服务、走向国际”的战略指导思想,先后成立了杭州、北京、深圳、苏州、南京、重庆、成都、太原等8家分所,初步奠定了作为全国性大所的基础,并抓好香港、美国、欧盟等海外分所的调研及筹备工作。同时,基于这几年对专业领域的深耕和优秀人才的引进,在规模和专业上逐渐形成较好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律师事务所的品牌价值日趋凸现,品牌在律师承揽业务、收费溢价和后台支持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市场在关注和肯定律师个人能力的同时,尤其在非讼业务方面,更注重该律师事务所的整体经营状况、品牌影响力和后台支持程度。这一品牌价值的提升客观上推动了事务所内部队伍进一步规范化的进程。对于一些不愿遵守事务所规章制度、强化个人意志的律师而言,必须面临着一个选择题:或是保留个性,在冲撞规则的情况下离开事务所;或是在发展愿望和竞争压力下,继续留在锦天城的品牌下遵守规则,规范开展业务。因此,随着合伙人对品牌价值的认识愈来愈清晰和明确,各合伙人和律师的眼界、视野、胸怀和知识结构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律师队伍的规范化建设也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六、抓住大所核心竞争优势,为客户提供整体法律服务

 

在产品同质化的今天,整体解决方案(也有人称之“一站式服务”或“系统解决方案”)带来的利益是多方面的,对方案的提供者而言,整合了资源,简化了客户流程,提高了效率,将会带来更好的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对方案的接受者来说,节约自己的时间,把所有问题一次性解决,更便捷、更高效、更省钱。锦天城紧紧抓住作为规模大所在行业中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坚持专业服务创新和拓展服务市场的战略,寻找适合事务所的创新服务产品,提出了“锦天城一个律师不能解决客户所有问题,但所有问题能够在一个锦天城内解决”的口号,整合所内专业资源,向客户提供整体法律服务方案作为创新服务产品,在实践中获得了客户的肯定和赞誉。如:江西一上市公司的上市法律服务由事务所做上市业务的专业律师经办,上市后又发生产品在国外受反倾销调查,事务所又安排反倾销专业律师参与,获得了客户的好评。事实上,随着律师专业分工的细化,客观上专业律师无法解决非其熟悉领域的法律问题,而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和服务需求也是全方位的,包括融资、争议解决、劳动人事等等,都需要一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整体解决服务,因此,创新驱动,已成为锦天城为社会提供更好法律服务的推动力。

 

   七、努力塑造锦天城文化,推动事务所和谐发展

 

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的软实力,它是随企业发展而产生、成长、发展,企业文化也是一个长期形成和积累的过程。在塑造锦天城文化的过程中,合伙人带头和推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以身作则带、帮、教,如浓厚的学习氛围的形成,是基于合伙人率先报考北大、吉林、复旦等名校的研究生、博士生,带动了青年律师的学习热情。在超过百期的业务讲座上,由资深合伙人主讲他们的执业经验,讲专业、谈体会,这对青年律师快速成长很有帮助。二是积极开展各项活动,把党建工作与事务所的文化建设结合起来。这几年来,党总支组织两批党员和员工到井冈山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举办摄影沙龙、篮球比赛等活动,增加了集体的凝聚力。三是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履行事务所对社会的责任。一直以来,锦天城坚持热心公益事业,多次参与全国法律、法规的立法研讨、论证、起草和修改工作;参与浦东新区重大项目,为重大工程保驾护航;就社会关心的法律热点问题,接受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媒体采访,阐述专业意见,为社会法治化建设贡献力量;积极参与市律协和市司法局及社区组织的各类助学、助残、抗灾、救灾募捐活动。锦天城设立了“华政奖学金”;有的律师以自己的稿酬设立了帮困助学基金;有的律师长期资助革命老区失学儿童;有的律师竭力帮助贫困学生,奉献爱心。特别是在2010年救助四川汶川大地震中,锦天城更是心系灾区人民,积极捐款、捐物共计53万余元;党员同志们还以交纳“特殊党费”的方式,向灾区人民捐赠达57900元。青海玉树大地震后,全所律师捐款20多万元。上海胶州路火灾后,全所律师捐助受灾居民6万多元。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大家庭中“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浓浓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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