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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日期:2007-12-04     作者:纪燕玲    阅读:5,609次
    “单位约定的试用期是两个月,结果两个月过去了,单位又约定再试用两个月,试用期何时才是个尽头”,今天,黄小姐向记者表明了她的苦恼。

黄小姐告诉记者,她向一老板应聘推销工作,原来说好试用期只是2个月,结果试用两个月之后,老板又以还要对她进行考验为由,要再试用两个月。黄小姐对此很没有信心,“试用期何时才是个尽头?”她满腹苦恼。

对此,海南京园律师事务所黄兵律师介绍,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用较大篇幅对试用期做了细化规定。

《劳动合同法》单独规定试用期的有四个条文,涉及试用期的有两个条文。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镜像,从立法结构上也可以反映试用期产生问题的广泛性和严重性。

律师解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黄兵律师介绍,劳动合同法细化了试用期的期限限制。 《劳动法》仅仅规定了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的上限,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 [1996]354号)对试用期做了一些细化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原劳动部的规定加以吸收和调整,并作出了新的规定,包括: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黄兵说,根据该法,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最低工资有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加强限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中,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据介绍,该法还规定了用人单位违反试用期法律规定的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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