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看到您的《医生救人,律师救世?》一文,有很多想法想向您请教并和您共同探讨一下。
诚如您所言,医生应该是悬壶济世,而律师应该是悬律济世的,这也是我理想中的一种社会状态。二者最根本的宗旨都是为了一个“人”字,是出于对人的尊重和认同。但不同的社会(横向的)对人的尊重和认同的程度是不同,这也决定是这两个职业特别是律师这个职业在不同的社会呈现着不同的形态。就中国和欧美发达社会比较而言,我认为二者之间的差距不仅在于那些量化的数据,而更在于对人尊重和认同的差距。而后者的差异决定着一个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和程度。
而律师和医生作为一个以“人”为宗旨的职业,在一个社会中的最终地位和社会公众对他们的定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的文明和进步程度。一个大牌的律师,别人仅仅因为他年入千万而觉得他很了不起,而不是因为他是一个律师而去尊重他。这样一个律师难免有几份悲哀的。当然,这个律师对于所在的社会环境是无法选择的。所以这两种职业的最终定位从根本上是取决一个社会的进步程度的。
就中国的社会而言,肯定是在不断进步的。这首先就要求律师在这个大的环境中要不断培养一种职业共同体的意识,认识到自己是属于律师这个共同体的。一个职业的群体如果连自己都没有认同,怎么让社会去认同你呢?更不要奢谈社会地位了。这是律师能够做到的,至于其他软性和硬性的条件,我们无法选择。
我还不是律师,但是一个准律师,已经在做着律师的事情并将要正式走上这个岗位。我选择这个职业出于职业的理想,不管有多么艰难,我都会继续走下去的。有一个值得让自己奋斗终身的理想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写这篇小文向魏先生请教,如有冒昧之处,请您见谅。
祝安康。
读者:熊武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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