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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律师进学校当顾问

    日期:2007-05-22     作者:吴圆圆 通讯员陈木琼    阅读:1,961次
    近日,桂城司法所与辖区内36所中、小学校签订了常年的法律顾问应聘合同。至此,桂城46所中小学全部聘用了常年法律顾问。

聘请司法所担任中小学校常年法律顾问的聘期为3年。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司法所将协助学校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为学校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解决涉法问题;帮助学校依法制订和健全各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必要时还应担任学校的代理人开展诉讼或非诉讼活动等。

桂城街道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中、小学校配备常年法律顾问是桂城实行依法治校、依法兴教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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