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司法所担任中小学校常年法律顾问的聘期为3年。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司法所将协助学校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为学校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解决涉法问题;帮助学校依法制订和健全各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必要时还应担任学校的代理人开展诉讼或非诉讼活动等。
桂城街道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中、小学校配备常年法律顾问是桂城实行依法治校、依法兴教的重要举措。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