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开发开放的奇迹,不仅仅体现在桥的长度、路的宽度、楼的高度,更体现在人民政府服务人民生活的深度和广度。
作为全市第一家成立的政府法律援助机构,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一年来,共免费为弱势群体办案5000余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7万余人次,先后荣获“全国法律服务行业文明服务窗口”、“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荣誉称号。
近日,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搬进新区市民中心新址办公,与市民的距离更近了一步。
快速维权打工者舒心过春节
王某,27岁,贵州来沪务工人员。
2006年春节前夕,王某拨通了新区法律援助中心“68609999”法律咨询专线。电话那头的他情绪激动:“一年辛苦下来,我们的血汗钱一分也没拿到。眼看春节就都要到了,我们连返乡的火车票也买不起,基本的生活都无法维持,家里还期望我们能在外面多赚点呢。不行的话,我们就与老板拼了!”
据王某反映,包括他本人在内的18名外来务工人员,在新区王港某建筑公司打工,工程已完工,但老板沈某拖欠他们的约4万元工资至今未发。
“当时,王某等18名外来务工人员情绪十分激动,处理不好,就可能会引发恶性群体纠纷。”当时负责处理此事的法援中心中心工作人员小王告诉笔者,法律援助中心及时介入,就是要帮助无助的人们拿起法律的武器,通过正当维权渠道,将纠纷化解在法治轨道上。
就在接到王某来电的次日上午,在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安排下,擅长处理劳动争议的友本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德尧当即上门“讨薪”。
冒雨来到该建筑公司工地现场,朱德尧律师与工程负责人进行协调,要求该公司先支付工人基本生活费用,“基本工资必须按时支付,确保他们能够及时返乡过年,公司不能因为承包工程亏损而把风险转嫁给工人!”
多次协调后,双方最终达成协议,那天是小年夜。王某和他的17名工友,拿回工资,购买了回家的车票,在大年夜前愉快地踏上了返乡之路。
帮人安居真情感化冰冷之心
胡某,50岁,刑满释放人员。
“你们有用吗?你们会帮像我这样的人?我可没钱付律师费”。第一次上门调查取证时,援助对象胡某搁下了这么两句冷冰冰的话,让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和指派律师遭遇了不大不小的尴尬。
胡某是刑满释放人员,后又因诈骗行为被处劳教二年六个月。等解除劳教回来后,却发现自己房屋被外地来沪的侄子占用居住。
“你这种从里面出来的人,谁会相信你,这房子我是住定了。”胡某收回房子的要求,被他侄子一口回绝。
为此,胡某多次到社区司法科、信访办等部门上访,并扬言要和侄子拼一个你死我活,成为了社区中的不稳定因素。
遭遇冷漠,却不放弃使命,几经周折,中心帮助他赢得了房屋的使用权,胡某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家。这个平时天不怕地不怕,难得感激别人的人也激动地说:“你们是我的恩人啊,感谢你们,我今后一定好好做人,回报社会。”
代递诉状为失明者讨回公道
小周,24岁,重庆来沪务工人员。
2年前,小周怀着美好的理想离开重庆老家来上海打工:“在这个充满阳光的城市奋斗几年,自己就会有光明的前景。”
在金桥镇的一家个体石灰厂,小周找到了工作,早出晚归,勤勤恳恳,眼看离自己光明的未来越来越近。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一次在工作中,小周的双眼被石灰浆喷射。
当小周被送到医院时,老板得知治疗需要大笔费用后便沉默了,最终人也不见了。小周因为没有钱得不到及时治疗而双目失明了。
光明的世界和光明的前景似乎都没有了,小周一度想在黑暗中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在妻子的搀扶下,小周走进了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大门。
小周的遭遇让中心的工作人员十分同情,“也许自己的努力无法还给小周眼中的光明,但一定不能让小周的心里永远黑暗。”
正值酷暑,骄阳似火,工作人员开始了四处奔走。法律援助工作者代小周向新区法院递交了诉状,经过近半年的审理,法院最终判令被告赔偿小周人民币50万元。拿到判决书的小周流下了感激的泪水,一时哽噎着说不出话。他的双眼是失明了,但他的内心一定又见到了光明。
开拓创新未有竟时
今年6月,以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为组长的中央党校“政府职能转变”调研组在市委常委、新区区委书记杜家毫等领导的陪同下到法律援助中心调研,对新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法律援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为此,该中心努力开拓,大力创新服务群众的机制:
———为了让更多符合条件的群众得到法律援助,先后协助新区工会、团委、妇联、老龄委、残联、武装部等,建立了法律援助分中心,拓宽了法律援助的服务领域。该中心先后被授予全国法律助残先进集体、上海市爱心助老特色基地等荣誉。
———为了让群众不出社区就能得到法律援助,以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为依托,在各街镇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司法所所长兼任工作站站长,受理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将法律援助工作向社区纵深推进,成为全国最早实施法律援助进社区的城区之一。
————把累计10万余本(册)的《法律援助便民手册》等宣传读本送到经济困难群众家庭,从事后维权向提高全体公民法律素质的事前维权拓展。
目前,新区的法律援助已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多层次网格化框架。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