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动态

业内动态

律师钻法律空子赖账

    日期:2007-05-08     作者:栾磊 通讯员 韩继升    阅读:1,975次
    身为 律师 的高某借钱5年不还,当被人起诉时,他竟搬出法律条文以“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为由,要求法院驳回原告请求。近日,高某还是被法院判决偿还所有欠款。

2001年,本市某律师 事务所 主任高某向李某和辛某分别借了2万元和7.1万元。2002年,高某与妻子离婚后,这笔欠款被判由高某负担,可是高某一拖再拖,过了两年多也没还钱。2006年4月6日,高某被起诉要求还债,熟悉 法律 的高某以“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为由,要求法院驳回原告请求。

李沧法院对此案一审后认为,高某与妻子 离婚 时,法院于2004年4月10日判决高某承担债务,所以两年还款期限应从2004年4月10日开始计算,因此该案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高某应偿还债权人欠款共计9.1万元。一审判决后,高某不服,向市中院提出上诉,近日,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高某的上诉请求,维持李沧法院判决。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