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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动态

二十年,只为圆这一个梦

    日期:2016-07-19     作者:静安区司法局    阅读:5,192次

2014年7月,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罗一静律师积极报名参加由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全国律师协会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等单位共同倡导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远赴广西省北海市银海区进行法律援助。两年多以来,罗一静克服生活不便、语言不通、民俗不了解等种种困难,深入银海区546村,与当地村民打成一片,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调解矛盾纠纷、普及法律知识……赢得当地政府和当事人的广泛赞誉。大家奔走相告:上海来了一个罗律师,人很随和,值得信任,打官司就找她。

选择,是为了心中的法援梦          

罗一静96年就出国到巴西,在巴西律师事务所工作,帮助巴西诺劳亚律师事务所在上海设立了办事处,并任巴西诺劳亚律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主任,生活条件非常优渥。在海外的日子里,罗一静报效祖国的心愈加地炽热,她毅然在2011年放弃舒适的生活回到祖国,进入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工作,开始了自己的法援之路。

回国后她一直热心于社会公益活动,经常参加所属街道、居委会的义务法律咨询活动。2012年,她先后担任彭风珠爱心工作室和上海爱心养老院的法律顾问,定期免费为外地民工和老人提供法律咨询。

2014年,罗一静从东方律师网上看到了司法部招募“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消息,尽管已超过报名年龄,但她仍坚持要求参加本次法律援助行动。同年7月,罗一静远赴广西,来到北海市银海区开始了法律援助之路。

银海区共有54623万人口,世居着彝、白、傣、壮、苗族等30余种少数民族,多以农渔为生,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法律意识淡薄。这里的老百姓法律需求旺盛,但维权意识又特别差,因没有律师帮助,维权特别艰难。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地律师资源匮乏,全区仅有1家律师事务所,8名执业律师,老百姓维权缺乏有效的帮助。罗律师的到来,犹如雪中送炭,为当地政府和老百姓解了燃眉之急。

此前,她做好了充分的准备,物资的、思想的,甚至还认真研究过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直到双脚踏上北海的土地,罗一静才体会到,志愿地的条件与上海相比要艰苦许多,没有电视、没有冰箱,甚至也没有像样的厨房,烧饭煮菜只有一个电饭锅。在刚到北海的第三天,广西就遇到了70年来最大的台风,连续4天的断水断电,给北海市带来了极大的损失,对于刚从大城市来的罗一静来说也是一个考验。台风过后更是满目苍夷,罗一静吃着清粥、萝卜干,一天吃一餐。但是,她没有抱怨,很快就投入了当地的工作。

2014年7月至今,罗一静担任银海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并在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参与日常接待,接待法律咨询1500人次,无偿办理各类诉讼案件276件,下乡指导参加下属司法所的调解案件150起,免费开办法律业务培训班30次,她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扎实细致的法律功底,热情正直的品格受到了当地政府和当事人的好评。

 

授业,是为了传播法治理念

2015年926日,罗一静在银海区平阳镇为各镇工作人员、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及基层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授课。农村村组干部文化普遍不高,罗一静作了精心的课前准备,编写“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以及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方面的讲稿,并制作成幻灯片,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图文并茂,进行法律宣传和讲解。“村组干部们觉得课程通俗易懂。镇领导认为罗律师的课对增强农村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提高调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有重要作用”银海区司法局局长吴志良这样评价。

2015年1229日,罗一静来到华侨中学为同学们上法制教育课。华侨中学的700多名中学生参加了听课。教室坐不下,课堂都设在学校的大操场。面对孩子们,给他们讲法律知识,罗一静一点都没有马虎,而是认真的撰写教案,编写PPT,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给同学们讲解未成年人应当了解掌握的基本法律法规,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特点,最后给大家讲授怎样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等内容。同学们听得非常认真,纪律特别好。下课时,学生们全体起立,向罗律师鞠躬致谢:“谢谢罗老师!”

 

守护,是为了捍卫法律的正义

居住在银海区银滩镇曲湾村的杨女士一家是典型的特困家庭,她是在曲湾村插队的知青,丈夫和婆婆都是残疾人,两个女儿也有一个残疾人。2008年,下岗的杨女士带着残疾的女儿回到了农村。开始几年,杨女士的女儿陈某尚能享受该村村民的同等待遇,但到了2013年,经村民大会通过,村委会宣布陈某不再享受该村村民待遇,陷入绝境的杨女士多方求助,但始终没有解决问题。百般无奈之下,杨女士来到了银海区法律援助中心下属的银滩司法所,寻求法律帮助,银滩司法所以及罗律师在了解情况后,多次下乡与当地村委会、村长进行沟通,并积极地向他们宣传和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条款。经过多次协调和沟通,村委会终于接受了银滩镇政府和司法所的建议,同意陈某从2014年开始全额享受村集体分配,成功地调解了一起农村集体收益分配的纠纷,化解了社会矛盾。

2013年119日包家村的村民李先生的儿子放学后进入其打零工的公司园区玩耍,不慎掉入园区水塘溺亡。李先生一家悲痛欲绝,向公司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但公司认为,未签署过劳动合同的李先生不属于公司的员工,孩子溺水身亡是李先生监护不周,公司拒绝任何经济赔偿,双方因此产生纠纷。与公司协调毫无结果的李先生来到平阳镇司法所,接待他的罗律师和司法所的干部认真倾听当事人的陈述,仔细地分析了案情。首先,罗律师明确的告诉当事人,未成年人溺水死亡,其监护人应当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在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安抚好当事人的情绪之后,罗律师和镇司法所的干部几次上门,访问公司的领导,运用娴熟的法律知识指出,公司门卫未能阻止李先生的孩子进入公司园区,从而造成了小孩的不慎溺水,理应承担一定的事故责任,在罗律师和司法所干部的据理力争下,公司同意一次性赔偿给李先生人民币四万元。半年多的纠纷终于在罗律师和司法所干部的调解下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坚持,是为了不负百姓的托付

    2015年 4月20日,罗一静在工作中不慎摔伤了腿,医生建议她卧床休养,减少外出活动。罗一静想到有那么多的群众亟需她的帮助,坐着轮椅带伤坚持工作。她常说:“法律援助工作给我带来了从未有过的被需要、被重视的感觉,能多做就多做点。”受伤以来,罗一静坐在轮椅上出庭、调解、解答咨询、会见当事人……

2015年58日,一个外地民工到法援中心咨询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事宜,该案发生在海城区,不属于银海区管辖范围,但罗一静还是热心接待,取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当事人掏钱请她帮忙办理此案,罗一静拒绝收他的钱,告诉他可以随时来咨询。因为当事人不信任其他律师,案子几次调解均告失败,在对方律师邀请下,罗一静介入调解,最终调解成功。
      这次摔伤腿后,罗一静坐着轮椅办理了残疾人离婚案件,配合调解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案件。511日,她还坐着轮椅到第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受伤期间,罗一静接待咨询群众62人次,办理案件5件。 “罗律师受伤,生活都不能自理了,还坚持工作,这股为人民服务的干劲,让我们很感动!”提起罗一静,银海区司法局的同事个个都挺佩服。

2015年7月,原定一年的援助期即将结束,罗律师出色的工作能力和为百姓服务的热情,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的肯定,而当地群众的淳朴也深深打动了罗律师。当银海区政府请求罗律师延长援助服务期后,她毫不犹豫的提交了延长申请书,2015年司法部特批罗律师延长法律服务期限,继续在银海区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并授予罗一静律师“2014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称号。20167月,罗一静结束了两年的法律援助服务期,有感于罗律师为银海区法律援助事业所做的贡献,北海市银海区司法局特意向我局发来了感谢信,正如感谢信所言罗一静用她渊博知识、温暖之手、炽热之心、拼搏精神维护弱者的合法权益,为弱势群众撑起了一片晴朗的天空,为银海区的律师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为银海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罗一静已成为静安律师投身社会公益、播撒法治阳光的先行者。她说:作为志愿者,来到边疆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我自己奉献的只是一点点,得到的却是更大的收获。在老少边穷地区开展法援工作的经历,让我拥有一段充实、快乐的精彩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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